AQ3035_2024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设计规范方案
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解读
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前言本标准第 4章的 4.1、 4.2 a 、 4.2 c 、 4.6.2.6、 4.7.1、 4.7.2.3、 4.7.2.4、4.7.2.7、 4.7.3 a 、 4.7.4.1、 4.7.5、 4.7.7.3、 4.7.13、 4.8.2、 4.9.5、 4.9.11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 288/SC 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华瑞科力恒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本安仪表系统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关磊、刘骥、魏利军、马瑞岭、沈磊、董宇、任红军。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项目、组成和功能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执行。
其它行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8566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7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12504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 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AQ XXXX-XXXX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HG/T 20507 化工自控设计规定 (一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HG/T 21581 自控安装图册总说明、图形符号规定及材料库SH 3005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T 3104 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
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前言本标准第4章的4.1、4.2 a)、4.2 c)、4.6.2.6、4.7.1、4.7.2.3、4.7.2.4、4.7.2.7、4.7.3 a)、4.7.4.1、4.7.5、4.7.7.3、4.7.13、4.8.2、4.9.5、4.9.11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 288/SC 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华瑞科力恒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本安仪表系统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关磊、刘骥、魏利军、马瑞岭、沈磊、董宇、任红军。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项目、组成和功能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执行。
其它行业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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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8566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7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12504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 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AQ XXXX-XXXX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HG/T 20507 化工自控设计规定(一)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HG/T 21581 自控安装图册总说明、图形符号规定及材料库SH 3005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T 3104 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3035-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前言本标准第 4 章的 4.1、4.2 a)、4.2 c)、4.6.2.6、4.7.1、4.7.2.3、4.7.2.4、4.7.2.7、4.7.3 a)、4.7.4.1、4.7.5、4.7.7.3、4.7.13、4.8.2、4.9.5、4.9.11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 288/SC 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华瑞科力恒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本安仪表系统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关磊、刘骥、魏利军、马瑞岭、沈磊、董宇、任红军。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项目、组成和功能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执行。
其它行业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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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8566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7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12504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 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AQ XXXX-XXXX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HG/T 20507 化工自控设计规定(一)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HG/T 21581 自控安装图册总说明、图形符号规定及材料库SH 3005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T 3104 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设计规范方案AQ3035_2011年
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前言本标准第4章的4.1、4.2 a)、4.2 c)、4.6.2.6、4.7.1、4.7.2.3、4.7.2.4、4.7.2.7、4.7.3 a)、4.7.4.1、4.7.5、4.7.7.3、4.7.13、4.8.2、4.9.5、4.9.11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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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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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前??? 言本标准第4章的4.1、4.2 a)、4.2 c)、4.6.2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 288/SC 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华瑞科力恒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本安仪表系统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关磊、刘骥、魏利军、马瑞岭、沈磊、董宇、任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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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项目、组成和功能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执行。
其它行业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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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8566?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7?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12504?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 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AQ XXXX-XXXX?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 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HG/T 20507? 化工自控设计规定(一)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HG/T 21581? 自控安装图册总说明、图形符号规定及材料库SH 3005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T 3104? 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safety monitoring controlling and early-warning system由数据采集装置、逻辑控制器、执行机构以及工业数据通讯网络等仪表和器材组成,可采集安全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分析进行故障诊断和事故预警确定现场安全状况,同时配备联锁装备在危险出现时采取相应措施的重大危险源计算机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
最新AQ303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资料
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前言本标准第4章的4.1、4.2 a)、4.2 c)、4.6.2.6、4.7.1、4.7.2.3、4.7.2.4、4.7.2.7、4.7.3 a)、4.7.4.1、4.7.5、4.7.7.3、4.7.13、4.8.2、4.9.5、4.9.11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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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项目、组成和功能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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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前言本标准第4章的4.1、4.2 a)、4.2 c)、4.6.2.6、4.7.1、4.7.2.3、4.7.2.4、4.7.2.7、4.7.3 a)、4.7.4.1、4.7.5、4.7.7.3、4.7.13、4.8.2、4.9.5、4.9.11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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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项目、组成和功能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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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3035-2010_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前言本标准第4章的4.1、4.2 a)、4.2 c)、4.6.2.6、4.7.1、4.7.2.3、4.7.2.4、4.7.2.7、4.7.3 a)、4.7.4.1、4.7.5、4.7.7.3、4.7.13、4.8.2、4.9.5、4.9.11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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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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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
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前言本标准第4章的4.1、4.2 a)、4.2 c)、4.6.2.6、4.7.1、4.7.2.3、4.7.2.4、4.7.2.7、4.7.3 a)、4.7.4.1、4.7.5、4.7.7.3、4.7.13、4.8.2、4.9.5、4.9.11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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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项目、组成和功能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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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
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前言本标准第4章的4.1、4.2 a)、4.2 c)、4.6.2.6、4.7.1、4.7.2.3、4.7.2.4、4.7.2.7、4.7.3 a)、4.7.4.1、4.7.5、4.7.7.3、4.7.13、4.8.2、4.9.5、4.9.11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 288/SC 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华瑞科力恒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本安仪表系统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关磊、刘骥、魏利军、马瑞岭、沈磊、董宇、任红军。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项目、组成和功能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执行。
其它行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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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8566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7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12504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 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AQ XXXX-XXXX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HG/T 20507 化工自控设计规定(一)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HG/T 21581 自控安装图册总说明、图形符号规定及材料库SH 3005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T 3104 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指在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中,由于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数量、储存方式等因素,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的设施或场所。
3.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指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在线监测、实时预警、事故应急等措施的系统。
3.3监控项目指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的各项指标和参数。
3.4监控组成指监控系统的各个部分,包括传感器、采集设备、通信设备、控制中心等。
3.5功能设计指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及其实现方式。
4技术要求4.1监控项目4.1.1应监测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库区周边环境空气中的危险化学品浓度;2)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库区周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中的危险化学品浓度;3)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库区周边环境噪声、振动;4)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库区周边气象条件;5)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库区内危险化学品液位、压力、温度等参数;6)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库区内泄漏、火灾等异常情况的监测。
4.1.2监测项目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储存方式等因素确定,具体监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4.2监控组成4.2.1传感器应具有以下特点:1)能够准确测量监测项目;2)具有良好的线性度、重复性和稳定性;3)能够适应恶劣的工作环境。
4.2.2采集设备应具有以下特点:1)能够对传感器采集的数据进行准确、稳定的转换和处理;2)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和数据传输能力;3)能够适应恶劣的工作环境。
4.2.3通信设备应具有以下特点:1)能够稳定、可靠地与控制中心通信;2)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和数据传输能力;3)能够适应恶劣的工作环境。
4.2.4控制中心应具有以下特点:1)能够实现对监控系统的全面管理和控制;2)具有良好的数据处理能力和显示能力;3)能够适应恶劣的工作环境。
4.6.2.6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事故的类型、级别、可能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3)应急救援措施和方法;4)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5)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演练;6)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前言本标准第4章的4.1、4.2 a)、4.2 c)、4.6.2.6、4.7.1、4.7.2.3、4.7.2.4、4.7.2.7、4.7.3 a)、4.7.4.1、4.7.5、4.7.7.3、4.7.13、4.8.2、4.9.5、4.9.11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 288/SC 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华瑞科力恒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本安仪表系统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关磊、刘骥、魏利军、马瑞岭、沈磊、董宇、任红军。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项目、组成和功能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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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8566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7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12504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 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AQ XXXX-XXXX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HG/T 20507 化工自控设计规定(一)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HG/T 21581 自控安装图册总说明、图形符号规定及材料库SH 3005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T 3104 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最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送审稿)AQ3035-201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0-09-06发布2011-05-01实施前言本标准第4章的4.1、4.2 a)、4.2 c)、4.6.2.6、4.7.1、4.7.2.3、4.7.2.4、4.7.2.7、4.7.3 a)、4.7.4.1、4.7.5、4.7.7.3、4.7.13、4.8.2、4.9.5、4.9.11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项目、组成和功能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执行。
其它行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8566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7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12504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AQ XXXX-XXXX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HG/T20507化工自控设计规定(一)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HG/T21581自控安装图册总说明、图形符号规定及材料库SH3005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T 3104 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safety monitoring controlling and early-warning system由数据采集装置、逻辑控制器、执行机构以及工业数据通讯网络等仪表和器材组成,可采集安全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分析进行故障诊断和事故预警确定现场安全状况,同时配备联锁装备在危险出现时采取相应措施的重大危险源计算机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
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前言本标准第4章的4。
1、4。
2 a)、4.2 c)、4。
6。
2。
6、4.7.1、4.7。
2。
3、4。
7。
2。
4、4。
7。
2.7、4。
7。
3 a)、4。
7。
4。
1、4。
7。
5、4.7。
7。
3、4.7.13、4。
8。
2、4。
9。
5、4。
9.11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 288/SC 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华瑞科力恒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本安仪表系统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关磊、刘骥、魏利军、马瑞岭、沈磊、董宇、任红军。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项目、组成和功能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执行.其它行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8566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7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12504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 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AQ XXXX-XXXX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HG/T 20507 化工自控设计规定(一)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HG/T 21581 自控安装图册总说明、图形符号规定及材料库SH 3005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T 3104 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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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方案。
一、监控范围
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和运输环节应安装监控系统。
1.2监控系统覆盖重大危险源的重要区域,包括装卸区、储罐区、生
产车间等。
1.3监控系统应能实时监控危险化学品存量、温度、压力等关键参数。
二、监控设备
2.1监控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2监控设备包括监控摄像头、传感器、监控终端等。
2.3监控设备应具备高可靠、高精度的性能。
三、监控功能
3.1实时视频监控功能
监控系统应能实时监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现场,提供高清
晰度的视频图像。
3.2环境监测功能
监控系统应能监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环境参数,如温度、湿度、气体浓度等。
3.3报警功能
监控系统应能及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以提醒人员注意危险情况。
3.4数据分析功能
监控系统应能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四、网络通信
4.1监控系统应支持局域网和互联网通信。
4.2监控系统应能与相关部门的监管系统进行数据交互。
4.3监控系统应具备数据传输加密功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系统运维
5.1监控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5.2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5.3监控系统应设置权限管理,确保数据的隐私安全。
六、应急预案
6.1监控系统应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相配合,提供及
时可靠的信息支持。
6.2监控系统应具备远程控制功能,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措施。
6.3监控系统应设有灾害告警装置,方便应急人员的及时处置。
七、培训与考核
7.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监控技术培训。
7.2监控系统的使用人员应进行技能考核,并定期进行岗位培训。
7.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对监控系统的应急操作流程应熟悉。
以上就是2024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设计规范方案,希望能够通过这些规范方案的实施,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
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科学的监控技术,保障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