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家园论坛 关于汝南县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通知
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若干问题的补充说明
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若干问题的补充说明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对象我省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是各类高校现任或拟聘的专任教师;非教学岗位但仍承担部分教学工作的人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
1、关于“高等学校”的界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所指高等学校,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承担高等学历教育(国民教育)的学校或者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的学校,具体单位以省教育厅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的名单为准。
举办职业培训或者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和专修学院,不属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指高等学校的范畴。
2、关于“高校现任专任教师”的含义所谓高等学校在职在编教师的含义是:截止到2012年7月1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下同),本人编制是教师编制,具有教师职务,在任职学校承担本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一门及其以上课程的教育教学工作者。
3、关于“高校拟聘任专任教师”的界定所谓高等学校拟聘教师职务人员是指:人事关系已经调入受聘高校、并拟聘任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人员。
对于拟调入高等学校的高学历、学位(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急需专门人才,只要学校建立了人事档案,确定了教师岗位,明确了教学任务,虽然其人事关系尚未办结,可视为已经具备学校拟聘人员条件。
4、关于民办高校在职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问题民办高等学校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除具备《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工资关系在现任教学校,人事关系由受聘学校或者学校的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或是由市(行署)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社会人才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且需半年以上;(2)截止认定时间,与学校正式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聘任合同或聘书;(3)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现任教学校的教学时间满1年以上。
2012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商丘师范学院关于2012年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学院: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2]263号)、《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2]2号)文件精神及商丘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开展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统一组织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凡学籍在我校的2012年应届普通本专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和已经通过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且教育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均可按照规定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未合格或教育技能测试成绩未合格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二、我校学生可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本科毕业生一般可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商丘市教育局认定;专科毕业生一般可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商丘市睢阳区教育局认定。
各专业学生只能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的任教学科。
具体各专业可申请的任教学科对照表(见附件1)。
三、申请教师资格的条件:1、思想品德:符合教师职业基本要求;2、学历: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3、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5、体检合格,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等。
四、个人需准备的证件与材料: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幅面,双面印制)原件一式2份;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A4幅面,辅导员须核实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复印件要有身份证的正反两面;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A4幅面);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A4幅面)原件1份;5、《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幅面,双面印制)原件1份,非师范专业已经体检过不需要此项;6、非师范专业的学生须出具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复印件1份(A4幅面,辅导员须核实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和教育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原件。
河南省201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指南
河南省201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指南2011-12-25 15:14:00学易网【字体:放大正常缩小】【打印页面】考试介绍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
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取得教师资格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学校和机构任教;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职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使用假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
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报名时间河南省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为两个阶段:上半年为面向2011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认定阶段,自4月初开始至6月30日结束;下半年为面向社会人员认定阶段,考试报名时间:7月1至20日,考试时间:10月15日。
2012年面向社会人员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预计在6、7月左右,考试时间在10月左右。
考生可以关注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发布报名信息,同时网校会及时汇总发布各地教师资格报名相关信息。
点击查看:2012年各地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报考条件申请教师资格与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对应表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幼儿园教师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资格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成人教育教师资格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豫人社职称〔2012〕16号
豫⼈社职称〔2012〕16号豫⼈社职称〔2012〕16号关于印发河南省试点市中⼩学教师⽔平评价标准条件(试⾏)的通知各试点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学教师职称制度改⾰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社部发〔2011〕9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调查研究、⼴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河南省试点市中⼩学教师⽔平评价标准条件(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
河南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9⽉26⽇(此件主动公开此件主动公开))河南省试点市中⼩学教师⽔平评价标准条件(试⾏)第⼀章 总则第⼀条 为了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针,加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平和⼯作实绩,调动⼴⼤教师教书育⼈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学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条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级和正⾼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级教师、⼀级教师、⾼级教师和正⾼级教师。
第三条 ⾼级教师和正⾼级教师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式进⾏评价。
⼀、⼆、三级教师的评价⽅式由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拟定,并报省职改办最后确定。
第四条 本条件适⽤于我省试点市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幼⼉园、特殊教育学校、⼯读学校以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和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中⼩学教学、幼⼉教育和教研⼯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章 申报条件第五条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针,忠诚于⼈民的教育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针,忠诚于⼈民的教育事业。
⼆、⼆、遵守《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遵守《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为⼈师表,教书育⼈。
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网络报名、现场确认
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网络报名、现场确认通知政治处12-03-17 浏览(1825)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网络报名工作定于3月22日-4月1日进行。
由于网络系统更新,特发布此通知,请申报2012年教师资格且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及能力测试、普通话测试、体检结果均合格者,按时进行网络报名。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二、申请人网上注册、填报申请信息1、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首次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人信息,请直接点击页面中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2、“申报第一步,申报人必读”3、“申报第二步,确认服务条款”4、“申报第三步,选择认定机构”首先选择资格种类,根据选定的资格种类控制认定机构下拉列表的显示内容。
选择省和选择市作为筛选认定机构的条件,选择了省、市后,点击选择认定机构后的“选择”按钮,则会显示出所选省及市下所有能认定申报的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
如果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没有开通网报或者网报时间未到以及过了网报时间,则会给出提示不能进行下一步,否则点击下一步后进入申报第四步(1)所有申请连云港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请选择“连云港市教育局”。
(2)持有四县户口拟申请2012年连云港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请选择户籍所在县教育局(如:持有赣榆县户口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应选择“赣榆县教育局”)。
(3)持有连云港市市区户口拟申请2012年连云港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请选择“新浦区教育局”。
(4)持有四县户口拟申请2012年连云港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由于工作等原因已于2011年12月在新浦区教育局报名申请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及能力测试者,认定机构请选择“新浦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根据《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1〕10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此项工作公告如下:一、申报办法(一)社会人员按户籍所在地进行教师资格申报1、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在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申报(户籍在徐州经济开发区者在鼓楼区申报)。
2、初中教师资格:户籍在云龙区、泉山区、鼓楼区、徐州经济开发区、铜山区者在铜山区教育局申报;户籍在五县(市)及贾汪区内者分别到五县(市)及贾汪区教育局申报。
3、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户籍在云龙区、泉山区、鼓楼区、徐州经济开发区、铜山区者在市教育局申报;户籍在五县(市)及贾汪区者分别到五县(市)及贾汪区教育局申报。
4、大屯矿区内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者到沛县教育局申报。
5、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由省教育厅受理认定。
(二)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统一申报二、时间安排三、其他事项认定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即时发布在徐州教育网()及徐州教师资格网()上,请及时浏览。
附:(一)市教育局工作部门联系电话: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83737568、83725617市教育局人事处、人才中心联系电话:83711218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系电话:83733001(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电话丰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0396912沛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9622586 睢宁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0376848 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6626217 新沂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8922340 云龙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0803417 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7636727 泉山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5901752 铜山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0266980 贾汪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7618686。
汝南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填表说明:1、考生自行打印资格审查表,按照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要求,本人用黑色碳素笔 认真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2、本人简历从初中填起。(××年×月-××年×月在××学校上初中;××年×月 -××年×月在××学校上高中;××年×报名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和照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此 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2、若不能按 要求准时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及学籍档案等原件本人自愿放弃招聘。3、若发现毕 业证、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不一致,取消资格。
报名人签名: 资格审查 意 见 审查人签名:
附件1
报名序号: 姓 名
汝南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日期: 性 籍 别 贯 民 族 年 月 日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 学历
政治面貌 贴照片 所学专业
学位
毕业时间 任职时间及服务年限 身份证号码 教师资格证 编 号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是否在汝南服务大学生村干部 报考职位 毕业证书 编 号
本人简历
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1.28•【字号】教人〔2013〕89号•【施行日期】2013.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省直管试点县教育局: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的实施意见》(豫教人〔2012〕182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发后,一些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部分原民办教师通过电话咨询、信函、网上信访和来访等方式就认定条件、时间要求、户籍移动等相关问题进行咨询。
现将《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原民办教师身份教龄认定工作中参考。
附件: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1月28日附件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1、问:我省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发放工作成立了哪些机构?具体职责是什么?答:按照《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我省成立了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发放工作领导机构,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信访局、省委维稳办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厅)。
主要任务是把握工作进度,指导和协调我省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发放工作。
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认定办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一次性完成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地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问:我省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的发放时间是如何规定的?答:《实施意见》规定: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计发的起始时间为本实施意见下发当月。
圈里2012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实施方案2
圈里乡中心校2012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 2012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按照县教体局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会议要求,根据沂水县人社局、教体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格评审推荐数量一级教师职务:初级中学评审推荐4名,小学(幼儿园)评审推荐3名。
二、申报标准条件(一)教师资格: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二)任职条件:1、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2、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三)学历: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不再允许学历破格申报。
所学学历必须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凡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作为晋升的依据。
其中,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在取得后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
专业证书不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历。
(四)农村任教: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须有近5年内在农村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
关于2012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3.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将身份证与普通话证书复印在同一张A4的纸上
4.体检表
5.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要求加盖所在学院教科办公章,教育实习与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学科、学段应一致。
6.师范生以班级为单位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复印件,要求加盖所在学院教科办公章。
兵团教师资格指导中心
关于2012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30
为使2012届毕业生顺利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体检
首先在师范学院网站上自行下载体检表(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贴照片后在照片上加盖所在学院学办公章,然后携体检表到大学校医院体检,体检3天后到校医院取体检表。
体检时间顺序:3月12日:师范学院、政法学院、科技学院、化工学院;
3月13日: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文学艺术学院、其它学院;
地点:大学校医院(要求空腹,10:00开始体检)。
体检费:50元(体检时交校医院)
2、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3格网站
4月9-11日以班级为单位提供申报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顺序为:
4月9日:所有非师范类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毕业生;
4月10日:师范学院、政法学院、科技学院;
4月11日:外国语学院、化工学院、文学艺术学院;
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将视同放弃申请资格,后果自负。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照片),须在“申请人思想鉴定表”上找辅导员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学办公章;
7.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成绩单);
8.材料装订要求:将体检表、身份证及普通话证书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2012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通知
电教通…‟号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2012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茂名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茂名市基础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普教系统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凡在职在岗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教研室教研员、电教站电教教师均可申报。
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2年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从2006年开始,申报评审资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申报当年的8月31日。
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
申报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今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考取的计算机模块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取得的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三、所需材料及要求1、《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1份【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中级职称的可在“茂名教育信息网”上下载有关表格。
在“茂名教育信息网”找到茂名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茂名市基础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茂教人[2012]36号)附件二进行下载,申报表统一使用A4纸印制,双面打印装钉】。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要求在网上下载有关表格,所需材料见附件1。
2、《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表》。
申报中学高级的可用A3纸打印,并用A3纸复印30份,原件留在送审材料档案袋中;申报中级的一式1份。
(表格在“茂名教育信息网”上下载。
)3、个人述职报告1份。
一般要求达到2000字以上,可用A4纸打印。
4、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电脑培训证书(证明)、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原件。
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一式1份,分别贴在《证书证明材料》或《业绩、成果材料》中。
转发关于2012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转发关于2012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惠州市教育局惠市教继…2012‟33号转发关于2012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现将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12‟27号)转发给你们,一并提出以下补充事项,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受理申请与认定程序(一)今年我市各县(区)网上统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15日凌晨至9月30日凌晨网上报名网址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的“网上报名”栏。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请参阅2012年惠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须知(附件2)。
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
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报名时间由各县(区)认定机构根据本地的实际确定。
各县(区)教育局咨询电话:惠城区2677403、惠阳区3826331、惠东县8810468、博罗县6624110、龙门县7781313、大亚湾区5562160、仲恺区2609004。
市直学校(含中职学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10日共3天。
现场确认地点:惠州市教育局教师继续教育科。
(二)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各县(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区)教育局收齐材料后于2012年10月17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查认定。
(三)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惠州代理点: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联系电话:2399622,地址:惠州市麦地路2号市教育局大院内)、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211569,地址:惠州市紫西岭二巷26号八达楼)。
二、工作要求(一)各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按照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好认定材料的审核、审批关,如有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通报全市。
苍教人函〔2012〕127号关于做好2012年中初级教师职务资格
苍教人函…2012‟127号关于做好2012年中初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为了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审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政函…2012‟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度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资格条件(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教师资格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
(三)学历1.中级教师职务:高中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64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且任教高中段满10年及以上可适当放宽);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
2.初级教师职务:按《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资格评审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实验技术教师职务: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资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的,必须具有聘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及以上(其中第一学历研究生毕业的不少于2年),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
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必须具有聘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其中第一学历本科毕业的不少于2年),担任本学科教学3年以上。
担任两门及以上学科教学的,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进行申报。
申报实验师职务的必须具有聘任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及以上资历(其中中专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须5年以上)。
年资时间计算到本年度底(下同)。
2.申报中学二级、助理实验师职务的,必须具有聘任中学三级教师、实验员职务满2年及以上。
申报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必须具有聘任小学二级教师职务满3年及以上。
-2-3.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合格学历的教师,取得合格学历前后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
2012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关于2012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时间:2012-04-28 作者:屈鑫涛来源:社科部发布者:樊六辉浏览次数:4709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将继续全面实施网上申报,现场确认。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2年面向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个人材料准备及网上申报(4月29日至5月6日)根据教育部规定,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确认。
1、材料准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并手工填写;以上表格的填写内容要和网报信息完全一致,粘贴的照片与网报照片同底版。
以上表格及填写样表见附件2。
注意:以上三种表格,申请者本人必须用铅笔在右上角注明本人所在院系及顺序编号,此编号到社科部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查看。
2、网上报名:申请人应首先参加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s:///portal/home/index。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见附件1。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
注意:网上报名前,申请人需提前准备网报电子证件照片,网报电子证件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时所交全部表格上所粘贴的照片及教师资格证书上所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网报电子证件照片要求如下:(1)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 zhaopian.jpg。
(2)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3)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
二、体检(5月17日至18日)市教委统一组织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医院、体检费用及体检日程安排,请务必及时关注学校网上通知(体检通知在5月10日前后公布,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以落款为社会科学教学部的通知为准)。
关于2012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2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学院: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2]263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2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申请人员范围、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人员范围:(一)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已通过教育技能测试的2012年应届非师范毕业生,此次仅需在网上注册报名。
(二)应届师范毕业生凡学籍在河南师范大学的2012年应届师范毕业生(限普通高招师范类)及应届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可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共五种。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并可向下融通。
可申请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参考的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见附件1。
二、申请认定条件(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学历条件: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级别教师资格的,最低学历要求为专科。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身心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合格。
(五)教育教学:在校期间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等师范类专业要求的课程,参加过教育实习环节,并成绩合格。
三、申请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一)宣传阶段:4月13日至4月17日各学院组织应届师范毕业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拟申请人员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人事处网页“教师资格”栏目等途径,明确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意义、申请教师资格程序及我校各项工作时间安排。
2012教师资格认定
30 分
中,理解教材,重点和难点突出。
教学设计 25 分
教学思路清晰,结构合理,方法得当。
教学艺术 语言流畅,普通话标准,术语正确,言简意赅;有详有
20 分
略,节奏得当;教态自然。
教学效果 10 分
达到教学目标,课堂气氛好,听后总体印象好。
测试结果
测试成绩
得分
面试部分
项目
测评标准
得分
基本素质 仪表举止得体;审题准确,突出重点;围绕话题,思辩 100 分 灵活;应对自如,表述流畅;从容自然,心理素质好。
7 补修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可在网上下载打印)
9 师范类毕业证明材料(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身份者提供)
10 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面向社会申请教师资格用)
11 归国人员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2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高级 职称或认定中等职业技术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提供)
(体检医院盖章) 年月日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1 申请人姓名:
2 常住地址:
3 身份证号码:
工作、政治
4
思想
表现
热心社会公益
5
事业情况
性别:
工作单位:
邮编:
电话: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
遵守社会公德
6
情况
有无行政处分
7
记录
8 有无犯罪记录
其他需要说明
9
的情况
鉴定单位 10 (全称)
11 鉴定单位地址
测试结果
测试成绩
专业评议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
201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与流程
2012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根据这几年的情况来看,时间变化一般不大,分两个批次进行。
网上申报时间安排为:春季批次4月15日-30日,秋季批次10月15日-10月31日;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时间安排为:春季批次4月15日-5月13日,秋季批次10月15日-11月15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中下旬。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省教育厅;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机构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其余申请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所在地教育局。
非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须通过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于2月18日至25日,到本人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市州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考手续。
2012年上半年报名通知与流程:关于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2〕24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湘教师字〔2002〕4号)相关规定,为做好2012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定程序1、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以下简称网报系统),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机构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其余申请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所在地教育局。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对学历的要求,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2012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11
2012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的说明一、2012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体安排2012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仍分为两个阶段:上半年为面向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认定阶段,自4月初开始至6月30日结束;下半年为面向社会人员认定阶段,大致6月底至7月初启动,11月底结束,具体安排适时发布。
另外,经批准并接受委托,举办2013年高校应届非师范类在校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的单位,将于今年下半年随着面向社会认定工作安排,由试点单位及院校统一进行考前登记、报名等。
二、面向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事宜凡学籍在河南省境内的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限普通高招、中招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均可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4月,由所在院校集体组织报送申请材料并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不接受个人申请)。
三、2013年高校应届非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事宜为拓宽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本着服务学生原则,经批准实施非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试点工作的省辖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开展2013年高校应届非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
参加2013年高校应届非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的试点班学员,按照各试点院校及所在省辖市的安排,集中参加考前辅导及教育理论考试报名。
教育理论考试合格后,参加体检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全部合格后,于2013年上半年,随2013年应届师范毕业生一起提交其他材料(思想品德鉴定表、普通话证、学历证书等),经审查合格后,即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员请注意,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试点。
请考生报名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试点院校咨询、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高校非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单位联系方式四、2012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事宜2012年,全省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预计在6月底至7月初启动,全省统一教育理论考试拟于10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发布)。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的指导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2.24•【字号】教人[2012]1196号•【施行日期】2012.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的指导意见(教人〔2012〕119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为了切实做好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认定依据1、参加1989年民办教师职务评聘,被列为计划内民办教师,但至2000年底未被招转,也没有纳入计划内退养者,主要依据1989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民办教师名单和原省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证书》和《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证书》进行认定。
2、参加1982年民办教师整顿,被列为计划内民办教师,但未通过1989年民办教师职评者,主要依据县级备案的民办教师名册和县级教育部门颁发的《任用证》或《试用证》进行认定。
3、其它计划外原民办教师认定依据,由各地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4、上世纪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的身份主要依据各地原始档案、下放名册、原始下放证等进行身份认定。
下放教师下放后又任民办教师的,可再享受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
二、认定程序1、个人向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原始材料。
2、原任教地与现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乡镇的,以原任教地为主进行认定。
原任教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认定材料、意见和名单转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3、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核实后报县(市、区)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县(市、区)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核实后的名单及材料进行审核批准。
5、审核结果在原任教地和现户籍所在地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
6、上世纪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身份可参照以上程序进行认定。
2012年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认定通知
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通知
2012年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时间为11月17日上午8:30-11:00 最权威的小抄在淘宝店
铺:郑州绿城书店有销售
附件2、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试卷”,考试内容包含相关科目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真题集》。
共计:122元
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真题集》。
共计:140元
小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真题集》。
共计:148元
幼儿园:《幼儿学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真题集》。
共计101元
/js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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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汝南县2012年面向社会
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通知
根据驻马店市教育局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2012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通知如下:
1、范围: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汝南县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报名时间、地点:7月9日—7月13日汝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3、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含理论考试报名)所需材料
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须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无法判断学历是否师范教育类的还需携带相应的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到汝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在职人员到所在单位报名),采集和填写报名信息,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
4、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申请材料(教师资格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毕业证、普通话证、成绩合格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受理时间大约在11月1日以后。
5、教育理考试全省统一时间大致在10月份进行,教育理论考试前两天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准考证发放、成绩公布、成绩单发放、体检、申请人“网上申报”、受理申请材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并
在汝南县教育体育局网上发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
6在职人员报名信息报送:各单位将申请人员信息用excel表格形式报送县教体局人事股,包括U盘和2012年汝南县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报名信息包括以下几项:县区、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申请层次、专业、联系方式、是否参加理论考试。
有疑问的地方请与县教体局人事股联系。
咨询电话8027206。
附件1:2012年汝南县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填写一式两份)
附件2: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内容
汝南县教育体育局
201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