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81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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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81号建

议答复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银保监局

•【公布日期】2021.07.01

•【字号】甬银保监函〔2021〕11号

•【施行日期】2021.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政医管

正文

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81号建议答复

意见的函

甬银保监函〔2021〕11号王秀芳代表:

您在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第181号建议《关于推进“医疗意外保险”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金融保险业的关心,我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会同相关单位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业务开展情况

近年来,医疗纠纷呈现易激发、舆情传播速度快等新特点,对医疗纠纷调处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宁波市保险业通过推广发展医疗意外险等保险产品,在缓和医患关系、调处医疗纠纷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宁波银保监局积极推动探索开展医疗意外险试点,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2家保险公司针对心胸外科、泌尿外科、产科、新生儿科等患者已开发了多款择期手术意外险产品,在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等8家市县两级医疗机构推广应用,并已有实际赔付案例。在相关医院住院的患者可自愿选择购买医疗意外

险,发生保险中约定的医疗意外和并发症可获赔,与现有的医责险形成优势互补,使我市的医疗保险理赔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截至2020年底,我市医疗意外险共计承保7146人次,保险金额超7亿元,理赔约46万元。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等13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医疗意外险。宁波银保监局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医疗意外险发展,主要工作如下:(一)鼓励保险机构丰富医疗保障体系

积极推动医疗意外险发展创新,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就开展手术意外保险进行研讨,对上海、北京等医疗意外险试点情况进行学习调研,为我市开展相关保险提供经验借鉴。持续推动辖内保险机构拓展保障范围,建立系统化保险保障和服务机制,在医疗责任险的基础上,试点手术意外险等医疗意外险,通过为医患双方提供更加全面的风险保障,进一步缓和医患关系。

(二)推动保险创新优化医疗保险服务方式

深入推进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宁波银保监局积极推动打造全国数字健康保险交易示范性平台,至2020年底已完成410余家医疗机构数据对接,为保险行业洞见客户需求、创新产品和服务供给等,提供了新场景和新手段,为医疗意外险产品定价提供了获取经验数据的有效途径,从而推动保险业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推动建立医疗风险保障长效机制

创新引入以保险理赔机制和人民调解机制为核心的医疗纠纷“宁波解法”,成为我市在加强社会依法治理、化解医患矛盾的长期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特色和亮点。自2008年正式实施以来,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医疗纠纷调处的成功率为93.1%,医院对纠纷处理的满意率为98.7%,患方满意率

达97.6%,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并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单位进一步优化医疗纠纷处置模式,完善医疗意外险运营机制,提升保险服务水平,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切实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一)强化产品研发供给

鼓励更多保险公司与全国数字健康保险交易示范性平台对接,以获取真实、准确的医疗意外历史经验数据,为医疗意外险等产品合理定价提供数据基础。同时指导保险公司按照保险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深入了解广大消费者保险需求,推动医疗意外险产品研发,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的医疗保险保障体系。

(二)加大产品宣传推广

推动行业加强政策宣传,提升消费者对医疗意外险的认知度,发挥行业营销队伍优势,深入推进保险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工作,增强政策宣传针对性,引导保险消费者正确认知各类保险产品,提高保险参保率。同时指导各级医疗机构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宣传推广,共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三)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

目前医疗意外险的推广和销售存在较多难点,医疗意外具有部分可预测性,存在一定的逆向选择风险,导致参保人数较少,保险公司定价偏高,因此医疗意外险的市场化运作较为困难。我局作为监管部门,推进医疗意外险的进一步推广销售能力有限。下一步,我局将探索推动其他相关部门通过推出强制保险或政府购买保险政策提升参保人群覆盖面,进一步推动医疗意外险健康规范运作。

(四)丰富产品销售方式

我局将加强部门间沟通,持续推进全国数字健康保险交易示范性平台建设,力争尽早实现医疗意外险等产品线上购买和服务,统一行业操作实务规则和结算管

理,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提升承保和理赔服务效率。

衷心感谢您的建议!

宁波银保监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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