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社区矫正专题分工方案的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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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社区矫正专题分工方案的安排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司法部
•【公布日期】2005.05.12
•【文号】司办函[2005]92号
•【施行日期】2005.05.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社
区矫正专题分工方案的安排意见
(2005年5月12日司办函[2005]92号)中央综治委办公室协调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2004年12月,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中发〔2004〕21号)明确提出:“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制度”。
2005年1月19日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的通知》的分工方案”(厅字〔2005〕3号),确定司法部为牵头单位,中央综治办、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人事部、国务院法制办为协办单位,研究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制度。
在新的形势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部署,以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建立完善中国社区矫
正法律制度为目标,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着眼点,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法律化、科学化。
现就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提出如下具体方案:第一阶段:召开司法部等中央九部委第一次联席会议,确定工作方案,组织联合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初稿,并召开国际研讨会。
(4月初-8月上旬)联席会议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部署,加强9个参与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共同协商研究重大问题,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共同推动试点工作发展而建立的一种工作机制。
第一次联席会议已研究确定了工作方案及联合调研等事宜,待调研后形成调研报告初稿;同时召开国际研讨会,借鉴国外经验对调研报告初稿加以补充和完善。
1.已于4月7日召开了中央9部委第一次联席会议,通报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情况,明确了各部门参与此项工作的职责分工,确定了各部门主管领导、业务部门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讨论并确定了提交会议的调研方案等事宜。
2.拟于5月中旬至6月下旬,9个部门分成三个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
第一组由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张苏军带队,5月23日-31日赴北京、天津调研,司法部监狱局、基层司、法制司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安部、人事部派员参加;第二组由司法部基层司副司长姜爱东带队,5月23日-31日赴江苏、山东调研,司法部劳教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国务院法制办派员参加;第三组由司法部基层司司长王珏带队,5月30日-6月6日赴浙江、上海调研,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司法行政学院和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3.拟于8月上旬形成调研报告初稿,具体包括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及立法建议等,从而认真回答社区矫正试点经验是什么,如何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制度两大问题。
4.司法部与美国马里兰大学拟于2005年7月27日至29日在辽宁省大连市联
合举办“社区矫正研讨会”,借鉴吸收国际研讨会成果,对调研报告初稿加以补充完善。
第二阶段:就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法律制度问题进行研究和论证。
(8月中旬-10月底)
认真研究调研中所反映出来试点工作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办法,分别组织各参与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研究论证,并广泛征求试点省市的意见和建议。
争取10月底完成给中央的调研报告稿。
1.拟于8月中旬以后召开实际工作部门参加的论证会,共同研究讨论调研报告初稿,就其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并对初稿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形成调研报告征求意见稿。
2.拟于9月就征求意见稿向试点省市征求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各地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9月底完成对征求意见稿的再修改完善。
3.拟于10月中旬召开司法部社区矫正特邀专家小组论证会,针对调研报告中提出修改相关刑事法律的建议,如建议增设社区服务刑(监外劳役刑),进行充分的理论论证。
邀请专家学者从理论层面对试点工作中涉及的执行主体、职责定位、社区矫正的适用种类和执行措施方法等法律问题进行认真论证,同时积极参与相关刑事法律的修改,解决上述法律问题,确立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地位。
第三阶段:将调研报告定稿呈送中央有关领导和部门。
(11月上旬)
拟于11月初召开专门会议就调研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9个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定稿并报送中央。
附件:关于司法部等中央九部委联合调研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调研提纲
附件:
关于司法部等中央九部委联合调研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调研提纲
1.研究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
主要包括:试点工作实践情况;队伍建设情况;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情况;社区矫正手段、矫正效果、宣传工作情况;基本经验、主要困难和问题;
2.研究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法律制度。
主要包括建章立制、立法思考、立法建议,特别是针对目前存在的法律障碍,从中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经验,提出修改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相关内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