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定稿)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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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拟建项目与已有涉河工程的关系
说明拟建项目与现有水工程和其他涉河工程的位置关系和防洪功能协调关系(附示意图);简要说明已有涉河工程的规模、设计标准、设计水位、功能、特点及运用要求等基本情况。
3.4水利规划及实施情况
应简述与防洪评价有关的水利规划要求及实施情况,重点说明涉及拟建项目所在河段的有关规划要求与建设项目运用期内因规划实施引起的防洪能力变化情况。
2对影响须提出明确的影响内容和范围附录a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参考目录1概述11项目背景12编制依据13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2基本情况21建设项目概况22河道基本情况23现有水利工程及其他设施情况24水利规划及实施安排25第三方水事合法权益3涉河建设方案3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及涉河建筑物总体布置方案32涉河建筑物占用河道岸线范围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33河道岸线利用与管理规划符合情况34涉河工程防洪应急救援预案4河道演变41河道历史演变概况42河道近期演变分析43河道演变趋势分析5防洪评价计算51水文分析计算52壅水分析计算53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55排涝影响计算如果有56分洪计算如果有6防洪综合评价61与现有水利规划的关系与影响分析62与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的适应性分析63对行洪安全的影响分析64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65对现有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及其他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分析66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67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68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7方案补救措施8结论与建议附件附录b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附图附表参考目录1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总平面布置图2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特征参数及控制坐标表详见附录c3建设项目所处地理位置示意图4建设项目影响河段的河势图设计洪水水面线纵剖图5建设项目影响河段的河道岸线利用与管理规划图6现有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及其他水利设施位置图规划图7涉河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图主要结构图8涉河建筑物所占行洪断面图占用水库库容图占用岸线面积图9河道演变分析所取断面位置图各种平面变化和断面变化套绘图10数学模型计算或物理模型试验范围图测站含试验范围测流断面和垂线位置图计算分析和试验取样点含取样断面位置图11数学模型和物理模型率定与验证取样点含取样断面位置图率定与验证成果图12水位影响等值线图13流速影响等值线图14断面流速分布影响图15主流线影响图16工程前后流场图17冲淤变化图18补救措施工程设计图19其他必须的图纸附录c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特征参数及控制坐标表第一部分涉河建设方案特征参数表序号涉河项目类别涉河建筑物类别特征参数名称单位数量备注一水工程一水库全流域面积km2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km2回水长度km总库容万m3设计洪水标准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m3s校核洪水位m水库设计洪水位m水库正常蓄水位m水库征地移民控制水位线m水库占用河道面
本标准解释单位:重庆市水利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重庆市河道管理站
本标准参编单位: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重庆市水电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飞江泽秀王云谢芸张荣恒孟晓宁周亮邓一平
董世勇符富果刘勇刘岸松许云强洪波高道忠王静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李光强
本标准审查会议参加审查人员:陈俊文罗凤江泽秀苏蘅肖川杨益道张剑波
1.0。5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目录详见附录A)包括:
1项目背景、评价依据和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等概述
2建设项目及其所在流域和河段的自然河道、工程设施及规划、建设项目与河道的相关关系等基本情况(并应有图示)
3涉河建设方案
4河道演变
5防洪评价计算
6防洪综合评价
7防治补救措施
8结论与建议
1。0.6按照确保防洪安全和维护河流生态健康的河道管理理念,通过科学评价,推荐合理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涉河建设方案(含施工方案)应与工程设计的各比较方案一致,按照拟建建筑物对影响河段河道防洪影响和自身受洪水影响进行双向评价,提出涉河建设方案优化调整意见和防治补救措施。
5其它有关依据资料等。
2。3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阐明报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包括所采用的基本资料、分析、计算及试验手段等,简述涉河建设方案和防洪评价的工作内容.
3 基本情况
3。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概况应介绍与防洪评价有关的涉河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1涉河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点和建设目的.
2涉河建筑物的建设规模、特性、防洪标准(校核、设计标准相应洪峰流量、水位,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水位)。
1.0。11河道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是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应严格遵守.
1。0。12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涉河建设方案有重大调整变更时,项目业主应重新编制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1.0。13编制工作除执行本规程外涉及其他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DBSL
重庆市水利行业标准
DBSL2-2012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
Compi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River—related Construction and Flood Prevention Assessment Report In River Management Scope (For Trial)
2中度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的建设项目,应做河道防洪评价计算和防洪综合评价。
3轻度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的建设项目,只做河道防洪综合评价.
4不占用河道行洪断面且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跨河、穿河建筑物,应编制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不进行河道演变分析、防洪评价计算和防洪综合评价。但因施工作业影响河道行洪的,应做施工期防洪评价。
1.0.2本规程适用于重庆市市级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区县(自治县)审批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可参照执行。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权限划分表见附录D.
1.0。3涉河建设项目应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应在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核准或备案前编制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涉河建设项目不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应在申办建设用地规划手续前编制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
1.0.10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内容,应按永久占用河道和临时占用河道分类审批。
永久占用河道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内容:包括批准的建设项目涉河建筑物设计与施工方案、防洪标准与防洪措施、防洪应急救援预案、允许占用河道岸线面积及水库库容指标、河道行洪安全与生态健康保护手段、第三方水事合法权益处理意见、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意见等.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必须的民房、便桥等小微型涉河建设项目,按照附录E《河道管理范围内小微型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表》完善审批手续。
1.0。4长江、嘉陵江、乌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市级审查权限以上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防洪评价报告由甲级水利行业勘察设计资质或甲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市级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由乙级及以上水利行业设计资质或乙级及以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区县(自治县)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由丙级及以上水利行业设计资质或乙级及以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编制单位不能越级承揽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业务。
2012-04-20发布
2012—04—20实施
重庆市水利局发布
重庆市水利局文件
渝水河〔2012〕23号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
为规范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方法,保证报告质量,我局现将《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3。2河道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河道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社会经济和工程状况。
2河道概况(主要指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情况)。
3水文、泥沙、气象特征。
4河道边界条件(河流、岸坡、水环境等)。
5地形、地貌、河道地质情况。
6现状河道达到的防洪(排涝)标准及相应的洪峰流量、洪峰水位。
2溢洪道:简述平面布置、结构型式、主要建筑材料、特征高程、下泄流量及泄洪水深、下游消能防冲设施等的设计方案。
3放水设备:简述平面布置、结构型式、主要建筑材料、放水流量、取水口中心高程、死水位等的设计方案。
4、取输水工程:简述取水建筑物平面布置、结构型式、主要建筑材料、特征高程、取引水流量、进水口高程及尺寸和输水工程(渠道、隧洞、渡槽)主要尺寸(长度、过水断面)等的设计方案。
附录C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特征参数及控制坐标表…………………………………25
附录D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权限划分表………………………29
附录E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小微型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表…………………30
附录F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表……………………32
本规程共10章29节112条5个附录和标准用词及条文说明。主要技术内容有:
——报告编制的一般规定;
—-涉河建设方案的内容和编制要求;
——防洪评价的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补救措施;
——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河道管理措施和建议。
本标准批准部门:重庆市水利局
本标准主持机构:重庆市水利局
王云邓一平商宏朱朝鸿唐世银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肖川
目次
1总则………………………………………………………………………………………1
2概述………………………………………………………………………………………3
3基本情况…………………………………………………………………………………3
4涉河建设方案……………………………………………………………………………4
5农村民房、村民过河便桥等小微型涉河项目和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临时占用河道项目,不编写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
1。0。9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报告编制单位应进行现场查勘,提供必要的声像资料.
9结论与建议………………………………………………………………………………21
10附件………………………………………………………………………………………21
附录A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参考目录…………………………22
附录B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附图附表参考目录……………………24
2 概述
2.1.项目背景
应阐明建设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所在地理位置(包括行政区域和流域水系)并附示意图、总体建设规模(重点按照特征表描述,投资规模应分别表述总体投资规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内容的投资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包括工程设计过程、审查审批情况,并附具有关文件和文本)及编制单位受委托后编制工作的情况(编制和建设方案对比、优化过程).
4.1。3施工方案
简要说明施工场地布置(平面、高程)、渣场布置方案、施工方法、导流方式和导流时段、施工渡汛方案等。
4。1.4主要参数及控制坐标
主要参数包括:评价河段及工程自身防洪标准,水库特征水位,总库容,水库壅水高度及回水长度,水库淹没面积,大坝、溢流堰、取水口的底顶高程;溢洪道最大下泄流量,放水流量,下游减水河段生态流量,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河道占用情况(平面尺寸及高程范围、占用河道岸线面积及水库容积)等。
临时占用河道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内容:包括临时建筑物施工方案、施工期防洪标准、防洪抢险及河道维护措施、允许临时占用河道岸线面积及水库库容指标、占用河道期限(不超过1年)、临时建筑物清退方案、第三人水事合法权益处理意见、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意见等。按照附录F《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占用河道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表》完善审批手续.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为规范我市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方法,保证报告编制质量,根据水利部、国家计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2002〕7号)及《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4 涉河建设方案
4.1水库
4.1。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项目名称、地点、建设规模及工程等级、防洪标准、水库功能与主要任务(灌溉、供水、防洪、生态用水)、建设必要性、工程总布置方案(枢纽、渠系和附属工程)、水库总库容、淹没及拆迁补偿等情况.
4.1。2涉河建设方案
1大坝:简述坝型、平面布置、结构型式、主要筑坝材料、坝顶坝底高程、特征水位等的设计方案.
1。0。7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应按水工程和其他涉河工程分类编制,应提供2~3个比选方案。
1.0.8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技术路线和深度。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严重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的或自身有重要防洪任务的建设项目,应做河道防洪评价计算和防洪综合评价,还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等).
该标准自印发之日开始实施。请各地将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局河道处,以便于我局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联系人:周亮,联系电话:89079113)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
(试行)
前言
根据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办建管〔2004〕109号)和《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渝府发〔2012〕32号),按照水利部《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制定本规程。
5河道演变…………………………………………………………………………………13
6防洪评价计算……………………………………………………………………………………………………………………18
8防治补救措施……………………………………………………………………………20
2.2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建设项目及有关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审查审批意见.
3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4有关规划文件。
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城镇防洪规划、河道治理(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城镇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等水利规划。
说明拟建项目与现有水工程和其他涉河工程的位置关系和防洪功能协调关系(附示意图);简要说明已有涉河工程的规模、设计标准、设计水位、功能、特点及运用要求等基本情况。
3.4水利规划及实施情况
应简述与防洪评价有关的水利规划要求及实施情况,重点说明涉及拟建项目所在河段的有关规划要求与建设项目运用期内因规划实施引起的防洪能力变化情况。
2对影响须提出明确的影响内容和范围附录a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参考目录1概述11项目背景12编制依据13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2基本情况21建设项目概况22河道基本情况23现有水利工程及其他设施情况24水利规划及实施安排25第三方水事合法权益3涉河建设方案3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及涉河建筑物总体布置方案32涉河建筑物占用河道岸线范围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33河道岸线利用与管理规划符合情况34涉河工程防洪应急救援预案4河道演变41河道历史演变概况42河道近期演变分析43河道演变趋势分析5防洪评价计算51水文分析计算52壅水分析计算53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55排涝影响计算如果有56分洪计算如果有6防洪综合评价61与现有水利规划的关系与影响分析62与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的适应性分析63对行洪安全的影响分析64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65对现有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及其他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分析66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67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68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7方案补救措施8结论与建议附件附录b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附图附表参考目录1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总平面布置图2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特征参数及控制坐标表详见附录c3建设项目所处地理位置示意图4建设项目影响河段的河势图设计洪水水面线纵剖图5建设项目影响河段的河道岸线利用与管理规划图6现有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及其他水利设施位置图规划图7涉河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图主要结构图8涉河建筑物所占行洪断面图占用水库库容图占用岸线面积图9河道演变分析所取断面位置图各种平面变化和断面变化套绘图10数学模型计算或物理模型试验范围图测站含试验范围测流断面和垂线位置图计算分析和试验取样点含取样断面位置图11数学模型和物理模型率定与验证取样点含取样断面位置图率定与验证成果图12水位影响等值线图13流速影响等值线图14断面流速分布影响图15主流线影响图16工程前后流场图17冲淤变化图18补救措施工程设计图19其他必须的图纸附录c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特征参数及控制坐标表第一部分涉河建设方案特征参数表序号涉河项目类别涉河建筑物类别特征参数名称单位数量备注一水工程一水库全流域面积km2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km2回水长度km总库容万m3设计洪水标准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m3s校核洪水位m水库设计洪水位m水库正常蓄水位m水库征地移民控制水位线m水库占用河道面
本标准解释单位:重庆市水利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重庆市河道管理站
本标准参编单位: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重庆市水电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飞江泽秀王云谢芸张荣恒孟晓宁周亮邓一平
董世勇符富果刘勇刘岸松许云强洪波高道忠王静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李光强
本标准审查会议参加审查人员:陈俊文罗凤江泽秀苏蘅肖川杨益道张剑波
1.0。5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目录详见附录A)包括:
1项目背景、评价依据和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等概述
2建设项目及其所在流域和河段的自然河道、工程设施及规划、建设项目与河道的相关关系等基本情况(并应有图示)
3涉河建设方案
4河道演变
5防洪评价计算
6防洪综合评价
7防治补救措施
8结论与建议
1。0.6按照确保防洪安全和维护河流生态健康的河道管理理念,通过科学评价,推荐合理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涉河建设方案(含施工方案)应与工程设计的各比较方案一致,按照拟建建筑物对影响河段河道防洪影响和自身受洪水影响进行双向评价,提出涉河建设方案优化调整意见和防治补救措施。
5其它有关依据资料等。
2。3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阐明报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包括所采用的基本资料、分析、计算及试验手段等,简述涉河建设方案和防洪评价的工作内容.
3 基本情况
3。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概况应介绍与防洪评价有关的涉河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1涉河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点和建设目的.
2涉河建筑物的建设规模、特性、防洪标准(校核、设计标准相应洪峰流量、水位,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水位)。
1.0。11河道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是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应严格遵守.
1。0。12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涉河建设方案有重大调整变更时,项目业主应重新编制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1.0。13编制工作除执行本规程外涉及其他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DBSL
重庆市水利行业标准
DBSL2-2012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
Compi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River—related Construction and Flood Prevention Assessment Report In River Management Scope (For Trial)
2中度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的建设项目,应做河道防洪评价计算和防洪综合评价。
3轻度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的建设项目,只做河道防洪综合评价.
4不占用河道行洪断面且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跨河、穿河建筑物,应编制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不进行河道演变分析、防洪评价计算和防洪综合评价。但因施工作业影响河道行洪的,应做施工期防洪评价。
1.0.2本规程适用于重庆市市级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区县(自治县)审批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可参照执行。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权限划分表见附录D.
1.0。3涉河建设项目应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应在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核准或备案前编制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涉河建设项目不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应在申办建设用地规划手续前编制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
1.0.10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内容,应按永久占用河道和临时占用河道分类审批。
永久占用河道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内容:包括批准的建设项目涉河建筑物设计与施工方案、防洪标准与防洪措施、防洪应急救援预案、允许占用河道岸线面积及水库库容指标、河道行洪安全与生态健康保护手段、第三方水事合法权益处理意见、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意见等.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必须的民房、便桥等小微型涉河建设项目,按照附录E《河道管理范围内小微型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表》完善审批手续。
1.0。4长江、嘉陵江、乌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市级审查权限以上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防洪评价报告由甲级水利行业勘察设计资质或甲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市级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由乙级及以上水利行业设计资质或乙级及以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区县(自治县)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由丙级及以上水利行业设计资质或乙级及以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编制单位不能越级承揽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业务。
2012-04-20发布
2012—04—20实施
重庆市水利局发布
重庆市水利局文件
渝水河〔2012〕23号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
为规范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方法,保证报告质量,我局现将《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3。2河道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河道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社会经济和工程状况。
2河道概况(主要指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情况)。
3水文、泥沙、气象特征。
4河道边界条件(河流、岸坡、水环境等)。
5地形、地貌、河道地质情况。
6现状河道达到的防洪(排涝)标准及相应的洪峰流量、洪峰水位。
2溢洪道:简述平面布置、结构型式、主要建筑材料、特征高程、下泄流量及泄洪水深、下游消能防冲设施等的设计方案。
3放水设备:简述平面布置、结构型式、主要建筑材料、放水流量、取水口中心高程、死水位等的设计方案。
4、取输水工程:简述取水建筑物平面布置、结构型式、主要建筑材料、特征高程、取引水流量、进水口高程及尺寸和输水工程(渠道、隧洞、渡槽)主要尺寸(长度、过水断面)等的设计方案。
附录C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特征参数及控制坐标表…………………………………25
附录D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权限划分表………………………29
附录E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小微型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表…………………30
附录F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表……………………32
本规程共10章29节112条5个附录和标准用词及条文说明。主要技术内容有:
——报告编制的一般规定;
—-涉河建设方案的内容和编制要求;
——防洪评价的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补救措施;
——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河道管理措施和建议。
本标准批准部门:重庆市水利局
本标准主持机构:重庆市水利局
王云邓一平商宏朱朝鸿唐世银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肖川
目次
1总则………………………………………………………………………………………1
2概述………………………………………………………………………………………3
3基本情况…………………………………………………………………………………3
4涉河建设方案……………………………………………………………………………4
5农村民房、村民过河便桥等小微型涉河项目和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临时占用河道项目,不编写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
1。0。9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报告编制单位应进行现场查勘,提供必要的声像资料.
9结论与建议………………………………………………………………………………21
10附件………………………………………………………………………………………21
附录A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参考目录…………………………22
附录B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附图附表参考目录……………………24
2 概述
2.1.项目背景
应阐明建设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所在地理位置(包括行政区域和流域水系)并附示意图、总体建设规模(重点按照特征表描述,投资规模应分别表述总体投资规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内容的投资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包括工程设计过程、审查审批情况,并附具有关文件和文本)及编制单位受委托后编制工作的情况(编制和建设方案对比、优化过程).
4.1。3施工方案
简要说明施工场地布置(平面、高程)、渣场布置方案、施工方法、导流方式和导流时段、施工渡汛方案等。
4。1.4主要参数及控制坐标
主要参数包括:评价河段及工程自身防洪标准,水库特征水位,总库容,水库壅水高度及回水长度,水库淹没面积,大坝、溢流堰、取水口的底顶高程;溢洪道最大下泄流量,放水流量,下游减水河段生态流量,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河道占用情况(平面尺寸及高程范围、占用河道岸线面积及水库容积)等。
临时占用河道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内容:包括临时建筑物施工方案、施工期防洪标准、防洪抢险及河道维护措施、允许临时占用河道岸线面积及水库库容指标、占用河道期限(不超过1年)、临时建筑物清退方案、第三人水事合法权益处理意见、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意见等。按照附录F《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占用河道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表》完善审批手续.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为规范我市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方法,保证报告编制质量,根据水利部、国家计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2002〕7号)及《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4 涉河建设方案
4.1水库
4.1。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项目名称、地点、建设规模及工程等级、防洪标准、水库功能与主要任务(灌溉、供水、防洪、生态用水)、建设必要性、工程总布置方案(枢纽、渠系和附属工程)、水库总库容、淹没及拆迁补偿等情况.
4.1。2涉河建设方案
1大坝:简述坝型、平面布置、结构型式、主要筑坝材料、坝顶坝底高程、特征水位等的设计方案.
1。0。7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应按水工程和其他涉河工程分类编制,应提供2~3个比选方案。
1.0.8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技术路线和深度。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严重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的或自身有重要防洪任务的建设项目,应做河道防洪评价计算和防洪综合评价,还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等).
该标准自印发之日开始实施。请各地将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局河道处,以便于我局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联系人:周亮,联系电话:89079113)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
(试行)
前言
根据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办建管〔2004〕109号)和《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渝府发〔2012〕32号),按照水利部《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制定本规程。
5河道演变…………………………………………………………………………………13
6防洪评价计算……………………………………………………………………………………………………………………18
8防治补救措施……………………………………………………………………………20
2.2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建设项目及有关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审查审批意见.
3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4有关规划文件。
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城镇防洪规划、河道治理(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城镇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等水利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