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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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对必须的管理机制、管理原那末、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设置的标准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标准公司工程建立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视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工程工程质量,有效限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合用范围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工程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选购等招标或者比选事宜。

三、招标组成人员及职责

1、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打算合同部详细实施,公司内部参预人员为合同部造价代表及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及现场代表、财务部业务人员。

2、职责:负责管理公司工程工程的建立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选购的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责是拟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等。

3、简洁工程比选由公司自主完成,其它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四、招标管理

1、由公司投资建立的工程工程,应严格遵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招投标或者比选工作,对于确因特殊状况需紧急实施工程,由公司总经理

办公会探索实施详细方法,并依据实际状况报请政府职能部门审批。

2、对于公司采用bt代建的工程,由公司招标管理主要人员对bt业主招投标过程实施全过程监视管理工作,确保程序标准、有序。

五、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工程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依据详细的招标内容和规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四川省工程建立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假设干规定》(川府发[XX]9号)、《成都市工程建立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假设干规定》(成府发(XX)134号)等有关规定发展。

2、比选:在符合《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立工程比选方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规定要求的,均从其规定,对于个别紧急工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探索确定比选方式。

六、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

依据公司工程实际,参考龙泉驿区基建工程代理机构库方式,建立单独的代理机构信息库,代理机构在信息库中产生。在信息库建立前,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探索确定。

七、招标文件的编制

1、公司招标一律实行国家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执行。

2、工程公开(参照197号文件)比选参照四川省政府发布的标准比选文件执行;工程公开(参照197号文件)比选参照四川省政府发布的标准比选文件及公司内部修编的通用范本执行。邀请比选得可以参照上述文件执行。

八、招投标管理分工

1、打算合同部详细实施招投标的全过程管理,提出招标方案、条件、

预算限制价、初拟合同。拟订或者审查招标文件商务标的条款和内容。详细编写或者审查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投标文件商务标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确定投标报价的范围、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的条件和方法、工程变更确实认和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拟订投标人有关财务状况的招标规定,确定和审查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担保书格式、资信状况等财务方面的内容。明确甲供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等内容

2、工程部负责测算工期,确定招标范围,以及各专业工程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标准等。并为预算限制价的编制供应技术支持。

3、财务部负责审核付款条件等其它相关财务工作条款。

4、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协作工作。

九、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本公司的各类工程招标的开标,由公司授权的招标人代表参预,代理机构代表主持。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发展,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开标(开选)

(1)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确实定,应当遵照招投标管理部门及有关法规的规定;

(2)采用邀请形式招标的工程,评标委员会由公司组建或者从评标专家库中抽选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依据招标文件对合同总价、工期承诺、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相关状况发展评审

后确定施工单位。

3、投标文件评审

(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工程经理资质、效劳承诺、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发展评审和比拟。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意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本钱的除外。投标价格低于企业本钱价(预算部核定)的投标,不予选择。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4、定标

(1)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引荐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引荐的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假设公示合格后干脆确定第一位为候选人,发送中标通知书。第一位抛却中标的,依据有关规定挨次顺排。

(2)以公开方式发展招标的工程,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打算合同部负责协调代理机构向政府招投标监视管理部门提交招投标状况的书面报告。

十、授予合同

中标人确定后,由打算合同部经办,相关部门协作遵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以中标价与中标人签订相关建立工程合同,合同评审见《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十一、招投标工作纪律

1、招标人及公司相关部门、各职能工作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其他第三方透露有关招标的任何状况。

2、合同打算合同部编制或者审核的工程标底及预算限制价应当保密,不得向其他部门及任何无关方透露。

3、招标领导小组及其小组成员、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承受投标人任何形式馈赠。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公司将肃穆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本制度归成都经济技术开辟区建立开展有限公司说明。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规那末,促进公司开展壮大,提高经济收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限定,特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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