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流程的实施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
批服务流程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4.25
•【字号】洪府发[2016]13号
•【施行日期】2016.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
流程的实施意见
洪府发〔2016〕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15〕28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精简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报材料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15〕103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报材料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制订了《南昌市精简建设项目审批申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1),
经清理: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涉及审批部门17个;按流程原审批需提供申报材料421项;经精简后保留申报材料294项,精简申报材料127项,精简率达
30.16%。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精简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报材料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流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精简审批申报材料和优化现有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审批申报手续,缩短办理时限,切实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效率,为我市构建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二、实施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两大类。
抢险救灾、应急工程、涉密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保养工程、港口工程、公路工程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实施原则
1、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报材料清单管理原则。
对清理后保留的审批申报材料,列入清单管理,保留清单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辅导保障中心申报表格、办事指南等向社会公告、公示,凡被精简或未列入清单的,一律不得再让报建单位提供。
2、实行“互联网+”信息共享原则。
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一个部门审批需以另一个部门的批件为前置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审批服务网站建设并建立相应数据库,配备相应设备,由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辅导保障中心负责上传,需要的审批部门窗口自行在审批网查找下载,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
四、优化内容
重点是优化审批服务工作流程和简化审批申报手续,具体内容为:“一个窗口受理、一套材料报审、一张网上审批、一座中介超市”。
1、一个窗口受理。
将南昌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辅导保障中心现有窗口和相关审批部门前台窗口进行整合,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南昌市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由南昌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辅导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和相关审批部门现有窗口前台工作人员集中进驻。
统一把关登记各审批阶段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负责通过网络组织上传集中分发和专人线下统一送达等方式,将申报材料及时移送给后台各审批部门,予以计时把控,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汇总收集各审批部门书面意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同时负责对各审批部门正式受理的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和将办理完毕后的批复许可文书统一送达给各审批阶段申请人。
2、一套材料报审。
大幅减少报建单位申报材料总量,在报建全过程中,将现有建设项目各阶段审批需由申请人分别提供多份给各审批部门的材料(施工图等图纸除外)优化为报建单位只提供1套材料报审,原件由市城建档案馆收存,各部门审批及存档所需要的所有申报材料均在网上自行下载。
前一个审批阶段已提交的材料,下一阶段一律不再提交,已经审批出件及入库的证、照、文一律不再提交。
3、一张网上审批。
统筹整合建设项目报建全过程基础数据,开发建设信息共享平台。
各审批阶段实行数据互通互认,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做到经南昌市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网上统一录入申报材料和各类审批出件证、照、文后,不同审批部门均在此共享平台进行审批操作,需要的同一申报材料和前置部门批件均可在信息共享平台自行下载留存,真正形成各有关审批部门各司其责、同步审查、协同互动、全程共享的工作机制。
4、一座中介超市。
开发建设南昌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中介服务网上超市,为社会公众选择购买中介服务,审批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提供信息支持。
采集并公布建设工程项目涉审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资质等级、服务时限、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信用记录、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结果通报等信
息,让社会公众像买菜一样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保障涉审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是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工作,各相关审批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质量。
2、加强配套保障。
首先是审批服务网络建设保障,确保审批事项全部入网运行,确保可并联的事项在同一网络平台实行并联审批,确保中介网上服务超市的开发运用;其次是财政资金予以足额保障,对网络开发,设备配备等经费,由市财政给予保障。
3、强化统筹协调。
南昌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辅导保障中心具体负责审批服务优化工作,要根据本方案的优化内容,在《南昌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再造试行方案》(洪府发〔2014〕35号)有关规定的整体架构上,实时对我市政府投资类、企业投资类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各阶段所涉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及具体实施步骤进行必要的调整,各阶段审批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改革合力,使之更加适应我市改革步伐,更加方便企业办事。
4、加强舆论宣传。
南昌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辅导保障中心和各阶段审批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审批服务优化工作的宣传解读,及时、准确解答和回应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企业的关注,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5、加强监督考核。
精简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报材料,是贯彻国务院省市解决“审批难”,“办事难”,再砍掉一批繁文缛节的有力措施。
是挖开审批“堵点”,打通最后“一公里”行之有效措施,各审批部门须严格按照清单管理要求开展审批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须将该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坚决避免该项工作流于形式,确保精简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南昌市精简建设项目审批申报材料一览表
2016年4月25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