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介绍
2016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行政法大全
2016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行政法大全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行政法-国家赔偿制度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给予受害人赔偿的活动。
对于这一概念,可以作如下理解:1.国家赔偿是由国家承担的法律责任。
虽然侵权行为是由不同的国家机关或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但是,承担责任的主体不是这些机关或工作人员,而是国家。
国家对受害人给予的赔偿来自国库。
2.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的责任。
在这里,国家机关包括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设置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上述机关的履行职务的公务人员。
此外,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人员。
凡上述机关、组织及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国家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3.国家赔偿是对前述机关及其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的责任。
行使职权的行为不同于国家机关的民事行为,也不同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民事和个人行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4.国家赔偿是对违法行为承担的赔偿责任。
所谓"违法",不仅指违反法律、法规,而且包括违反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和法的基本原则、法的精神。
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行政法复习指导行政法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是一个常考考点,由于范围广,内容多,所以并不利于记忆。
因此,中公教育总结整理出行政法的复习策略,以备考生的不时之需。
一、行政法的学科特征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从总体来说,行政法部分的复习,必须要点线面结合。
所谓的点线面结合是指,在行政法的复习过程中,要明确一些重要考点,将考点之间能联系成一条线,除此之外,要把握大的框架。
要关注基础性的内容,如关于行政行为。
需要考生明确的是,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故对于行政行为的把握就很关键,需要广大考生明确行政行为,并能正确判断出何种行为是合法且适当的。
16国家公务员考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16国家公务员考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属于综合性考试,考试大纲要求的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历史、语文基础与公文写作等诸多方面,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16国家公务员考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16国家公务员考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一)1、2013年9月1日,我国第一部全国性法律援助法规《法律援助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的内容涉及对弱势人群提供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等,这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正式建立。
它的颁布( )。
①更好地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②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③有利于贯彻依法治国,完善社会主义法制④使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得到了保证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2、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
( )A、正确B、错误3、艾滋病被称为20世纪的瘟疫,艾滋病病毒将人体内的血红蛋白作为攻击目标。
( )A、正确B、错误4、1915年9月,陈独秀在( )创办《青年》(后改名《新青年》杂志),标志着新文化运动的开始。
A、北京B、上海C、广州D、重庆5、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下列选项不属于该会议内容的是( )。
A、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B、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C、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D、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6、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下列选项属于该会议内容的是( )。
A、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B、《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C、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D、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参考答案与解析1、【答案】A。
2016年公务员常识大全(最新版)
1.属于国家一类保护动物的是——天鹅,2.举重时运动员为什么搓白粉——吸取手上的汗,成分:硫酸镁,3.非洲国家边界按什么划分的最多——经线或纬线,4.举重比赛的级别是按——按体重划分,5.仓储超市与其它超市最大的不同点是——储售场地合一,6.18世纪德国贵族热衷于收集并定制各种树木做的“木头书”,以木头做成的盒子,盒面用树皮制作,盒子里面都用来装——树叶、果实等,7.鸵鸟受到惊吓或敌害时可能会——将头低垂到与地面平行,羽毛竖起,8.最早制造香水瓶所用的原料是——石膏(公元前4000年古埃及人),9.持有哪种“伤残证书”可在乘坐火车时享受购票减价待遇——革命伤残军人证,10.最早的四冲程内燃机(吸气冲程、压缩冲程、做功冲程、排气冲程)用的是什么燃料——煤气,11.下面哪一种熨烫衣服的方法是不正确的?->尽可能长时间地熨,12.冻疮是由于皮肤哪一部分受损而引起的?->毛细血管,13.1978年10月国家标准局制定颁布的5吨以上集装箱标准有:(多选)->30吨,20吨,10吨,5吨,14.世界上最大的宫殿是:->故宫,15.我国曲艺中的相声是:->北方曲种,16.世界上最靠北的首都是:->雷克亚未克,17.反映波兰作曲家肖邦生平的美国影片是:->《一曲难忘》,18.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谁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19.国际奥委会为感谢萨马兰奇对奥林匹克运动的贡献,发行了一枚名为《感谢主席先生》的: ->纪念封,20.古代女子成年行什么礼?->笄礼,21.给折枝山茶花保鲜应该用什么?->淡盐水, 樟脑丸的主要成分是:->萘,22.《义勇军进行曲》聂耳同谁所作的抗日歌曲?->田漢、聂耳 ,23.下列行星中哪两个行星没有自己的天然卫星?(多选)->金星,水星,24.声音在哪里传播更快?->水中,25.农历把每月初一叫做什么日?->朔日,26.铁锅通常用哪种铁制成?->生铁, 消防队救火:->不收费,27.文学史上魔幻现实主义流派的代表人物是:->马尔克斯,28.戛纳电影节在哪国举办?->法国,29.烤全羊烤的是:->绵羊,30.哪种病人不宜饮茶?->溃疡病,31.音乐界所说的大小施特劳斯:->是父子关系,32.仰韶文化是我国历史上哪个时代中期的文化?->新石器,33.刮痧是我国民间传统的简易治疗方法,对吗?->对,34.小儿生长发育最快的时期是:->婴儿期,35.感光胶片中的全色片是一种:->黑白感光片,36.传统彩瓷“素三彩”之所以称“素”是因不用:->红色,37.“龙井茶叶,虎跑水”。
2016公共基础知识重点知识汇总
2016公共基础知识重点知识汇总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1、法学概论:①.法的一般原理;②.法的创制;③.法的实施。
2、宪法:①.宪法的含义和产生与发展;②.国家性质;③.政权组织形式;④.国家结构形式;⑤.经济制度和两个文明建设.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⑦.国家机构。
3、民法:①.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③.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④.物权与所有权;⑤.债权;⑥.侵权行为;⑦.知识产权;⑧.诉讼时效。
第二部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1、应用文基础知识:①. 应用文概述; ②.应用文特点; ③.应用文的作用; ④.应用文分类、撰写; ⑤.公文的一般文体与结构;2、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①.规范性公文的撰写;②.常用的几种公文撰写:如决定、报告、请示、通知、通报、函等;③.常见几种行政事务应用文的撰写:如:计划、总结、简报、述职报告等。
第三部分科技基础知识这一部分测试应试者对国内和当今世界的科技动态和科技信息的常识性了解情况。
测试内容包括信息科学技术、生物技术、能源科学技术、空间技术、农业高科技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
应试者应当了解上述新科学技术的核心研究内容与特点、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领域内的重大科技成果、发展趋势。
第四部分公民道德建设1、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2、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3、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道德规范;4、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5、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五部分时事政治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考试内容涉及近一年来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
公共基础知识精髓要点总结1.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2.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批准行为。
3.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两类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4.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5.书写公文中的成文日期应使用汉字。
2016国家公务员面试入门基础知识汇总
专家解析最新面试热点<<<点这里!2016国家公务员面试入门基础知识汇总面试是一个角逐的过程,是能力与能力、细节与细节之间的较量,因此入围面试的考生在备考期间一定要考虑到各个方面的细节,争取全面攻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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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面试,我们必须了解的知识有哪些呢?中公教育专家带大家来浏览一下。
一、面试形式公务员面试主要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有些部门采用这两种考试形式结合进行。
结构化面试为各部门主要采用的形式,如招考大户国税系统、海关系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及大部分部办委局等;国家林业局、民用航空局江苏云南出入境等部门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财政部驻各地办事处、保监会系统、农业部、政协全国委员会机关、中国科协等则采用结构化和无领导相结合的方式;外交部、银监会等系统在面试中还会有专业面试,如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测试等。
总之,根据各岗位具体要求,国家公务员面试考察内容会更全面、更细致,对考生要求更高。
考生需要多方面准备。
二、考题特点在结构化面试中,面试题目呈现形式主要有独立问题形式、材料题附问题形式以及两种结合形式。
多数部门采用的是独立题目形式,题目数量一般3-7道题不等,各部门略有差异。
如外交部,一般题目数量比较多,每年题目数量都在5-7道题上下,并且在2012和2013两年面试中,每天面试都有一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点这里看更多真题!专家解析最新面试热点<<<点这里!道演讲题,个别题目还有追问,考官可以更多了解考生信息。
像海关、国税系统近三年题目特点比较规律,一般3-4道题,15-20分钟,题目涵盖社会热点、人际关系、组织协调等能力的全方面测查。
2016年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概括
2016年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笔记第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1、哲学、世界观、方法论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
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两个层次。
第一方面,是关于物质和意识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依据。
第二方面,是物质和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即人的意识能否认识和反映物质世界的问题,是划分可知识和不可知论的根本依据。
在哲学基本问题之后,还有一个世界处于什么状态的问题,并由此产生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对立。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自然科学: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阶级基础:英国宪章运动、法国里昂工人起义、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社会科学:英国古典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黑格尔辩证法、费尔巴哈唯物主义4、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它的实践性,是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5、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一)物质观的发展主观唯心主义:“存在就是被感知”。
客观唯心主义:“理”、“理念”、“绝对观念”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为一种或几种常见的具体形态。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是物质结构的某一层次或不可分割的最小粒子。
旧唯物主义无法对意识现象及社会历史的本质,做出唯物科学解释,旧唯物主义的物质观是形而上学的,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恩格斯:“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列宁:“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物质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6、辩证唯物主义的运动观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
运动是物质自身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物质运动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物质运动可分为五种基本形式:即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
国考公共基础知识点
国考公共基础知识点公务员考试是选拔国家公务员的一种方式,被称为“国考”。
公务员岗位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其他机构岗位。
国考试题主要包括语言文字、政治理论、基本知识和能力测试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下面是一些公务员考试常见的公共基础知识点。
一、政治理论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其基本原理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等。
考生需要了解这些基本原理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2.中共党的基本路线和总路线中共党的基本路线包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总路线是指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以及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任务。
3.党和国家的组织结构4.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考生需要熟悉中共党的基本理论,包括党的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方面的知识。
二、法律法规1.宪法和法律体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包括国家机构、国家管理和公民权利等方面的内容。
法律体系包括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刑法、民法、行政法以及其他各种专门法律等。
2.行政法律知识行政法是公务员工作中常见的法律知识,包括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内容。
3.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劳动合同法是规定劳动合同的法律,考生需要了解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知识。
三、经济知识1.经济基本概念包括经济的定义、经济主体、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等方面的知识。
2.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研究整个经济体系的运行规律,微观经济学研究个体经济主体的行为和决策。
3.市场经济和市场调节市场经济是指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和调节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模式。
四、社会文化知识1.中国历史和文化包括中国的古代历史和文化,重要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等。
2.中国传统节日和习俗了解中国的传统节日和习俗,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
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括中国的传统艺术、文学、哲学等方面的知识。
2016年公共基础知识
宪法1.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2.民法1.遗嘱的概念:遗嘱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遗嘱,是指死者生前对于其死后一切事务所作的处置和安排,包括政治、经济、身份、财产、情感、道德等各方面。
狭义的遗嘱,即继承法上的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财产相关的事务,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遗嘱的特征(1)遗嘱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遗嘱仅需遗嘱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无须对方有接受的意思。
相对人是否接受不影响遗嘱的成立和效力,但遗嘱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决定遗嘱继承是否发生。
(2)遗嘱继承不适用代理制度。
遗嘱具有人身性,故须由遗嘱人亲自设立,而不能由他人代为设立。
(3)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遗嘱具有可撤回性,继承法第20条第1 款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遗嘱是一种死因法律行为,因而在遗嘱人死亡前不发生法律效力,只有遗嘱人死亡后才生效。
(4)遗嘱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
若不符合法定的方式则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遗嘱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应以遗嘱设立时的情形为准。
3.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的法律特征(1)同一性(2)平等性(3)广泛性(4)不可转让性和不可抛弃性。
4.民事权利能力开始的开始与终止:始于自然人出生,终于死亡。
5.宣告死亡的条件(1)公民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产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2016年公共基础知识
地热能(Geothermal Energy)是由地壳抽取的天然热能,这种能量来自地球内部的熔岩,并以热力形式存在,是引致火山爆发及地震的能量。
地球内部的温度高达摄氏7000度,而在80至100公里的深度处,温度会降至摄氏650度至1200度。
透过地下水的流动和熔岩涌至离地面1至5公里的地壳,热力得以被转送至较接近地面的地方。
高温的熔岩将附近的地下水加热,这些加热了的水最终会渗出地面。
运用地热能最简单和最合乎成本效益的方法,就是直接取用这些热源,并抽取其能量。
人类很早以前就开始利用地热能,但真正认识地热资源并进行较大规模开发利用却是20世纪中叶,现代更多利用地热来发电。
中国利用地热发电刚起步,只是利用地下热水建立小型发电站,这是地热应用的一个良好开端。
离地球表面5000米深,15℃以上的岩石和液体的总含热量,据推算约为14.5×1025焦耳(J),约相当于4948万亿吨(t)标准煤的热量。
地热来源主要是地球内部长寿命放射性同位素热核反应产生的热能。
按照其储存形式,地热资源可分为蒸汽型、热水型、地压型、干热岩型和熔岩型5大类。
地热资源按温度的划分。
中国一般把高于150℃的称为高温地热,主要用于发电。
低于此温度的叫中低温地热,通常直接用于采暖、工农业加温、水产养殖及医疗和洗浴等。
截止1990年底,世界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于发电的总装机容量为588万千瓦,地热水的中低温直接利用约相当于1137万千瓦。
历史之周朝经济晚周时期工商业无疑有了相当的发展,虽然象其他许多情况那样,无法精确地估量所发生的情况。
一个重要的标志是在不同的国家出现了不同的、有固定价值的金属货币,在公元前5和4世纪更是如此。
这类钱币显然便于商业交易,虽然某些象谷物和布那样的商品,特别在大宗交易中继续用作交换媒介。
商业的发展当然有助于城市的成长,并且还出现了工业按地点进行专业化的趋势。
《史记》和其他史籍还记载了几个著名的商人,首先是孔子的弟子子贡,直至秦统一全国之前不久的丞相吕不韦。
2016年公共基础知识资料(知识点)
2016年公共基础知识总纲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毛泽东思想概论;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6、法律知识;7、语文基础知识;8、公文写作;9、经济知识;10、科技常识;11、中国近现代史;12、世界现代史;13、国际国内重大事件。
第一篇政治常识第一章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1、马克思主义哲学概述哲学哲学的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及其理论成果2、唯物论世界的物质性意识物质与意识的关系及实践基础3、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两大特征:联系和发展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的五对范畴[现象与本质、必然和偶然、原因与结果、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坚持唯物辩证法、防止和反对形而上学4、认识论认识与实践实践及其基本形式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认识的本质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真理与价值5、历史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问题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社会发展的动力第一节马克思主义哲学概述一、哲学1.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是自然知识、社会知识、思维知识的概括、总结;2.与具体科学,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具体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哲学,随其他科学的发展而发展;哲学,给具体科学以世界观、方法论的指导,使之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二、哲学的基本问题1.物质和意识的问题①谁为第一性划分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
哲学两大派别的根本区别。
②有无统一性划分可知论、不可知论的标准。
可知论:一切的唯物主义者&彻底的唯心主义者;不可知论:本质上是唯心主义的一种表现。
2.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可知论和不可知论①唯心主义的基本类型——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区别:②唯物主义的历史形态三种形态: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机械性、形而上学、不彻底;现代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3.马克思主义哲学①产生条件社会历史条件:资义经济高速发展、资义社会矛盾充分暴露;阶级基础:无阶与资阶矛盾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无阶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自然科学:19C自然科学三大发现—细胞学说、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直接理论来源:19C德国古典哲学,黑格尔的辩证法哲学、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哲学②基本特征✓第一次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的统一;辩证的唯物主义、唯物主义的辩证法;✓第一次实现了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历史观的统一;将唯物辩证观念贯穿到社会历史领域;✓实现了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革命性的统一;由它的实践性决定的、阶级性要求的。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法的分类(一)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按照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为标准进行的分类。
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
国家机关依立法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
我国的宪法、普通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都是成文法。
不成文法:由国家有权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文字形式或虽有文字形式但却不具有规范化成文形式的法。
它包括习惯法、判例法等。
(二)实体法与程序法按照以法所规定的内容不同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实体法: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等。
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
(三)根本法与普通法以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为标准根本法:也就是一个国家的宪法,又称根本大法。
普通法:普通法是根本法之外的其他法律。
普通法不得和根本法相抵触。
在中国,通常指次于宪法的一般法律;或者指对全国一致适用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
(四)一般法与特别法以法的适用范围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一般法:指适用于一般的法律关系主体、通常的时间、国家管辖的所有地区的法律。
如《刑法》、《合同法》等。
特别法:指适用于特别的法律关系主体、特别时间、特别地区的法律。
(五)国内法与国际法以法的创制和适用范围为标准国内法:是指由某一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在本国主权管辖内生效的法律。
国际法:由参与国际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国际组织间制定、认可或缔结的确定其相互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并适用于他们之间的法。
【例题-单选】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根据()对法进行的分类。
A.法律的表现形式B.法律的效力C.法律制定的主体D.法律规定的内容【答案】D。
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哪些
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哪些公务员考试是国家选拔优秀人才进入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途径,作为公职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公共基础知识。
这些知识涵盖了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文化教育等多个领域。
在公务员考试的复习中,掌握公共基础知识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公务员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将逐一介绍。
1.政治理论政治理论是公务员考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
考生需要熟悉这些理论,理解其内涵,把握其基本观点,做到言行一致。
2.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公务员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规范,也是公务员考试的必考内容。
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考生需了解相关内容,掌握基本条文,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名公务员,必须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
考生需要了解这些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要求,做到身体力行,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
4.文化教育文化教育是公共基础知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国学、文学、历史、地理、艺术等多个领域。
考生需要有一定的文化素养,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历史文化、地理知识等,才能更好地胜任公务员工作。
5.自然科学自然科学知识也是公共基础知识的一部分,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地球科学等多个学科。
虽然公务员工作不需要深入的科学知识,但基本的科学常识是必备的,做到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
6.时事政治公务员需要关注时事政治,了解国内外的重要新闻事件、政治动态等,做到信息灵通、见解独到。
考生需要多看新闻、多关注时事,做到及时跟进,增强综合分析能力。
以上就是公务员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教育、自然科学和时事政治。
考生需要系统学习这些知识,做到深入理解、准确掌握,才能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合格的公务员。
(2016年6月份整理)公共基础知识历年真题(答案+解析)
记者在调查一个地方奶牛养殖业危机时,一些奶农诉苦说,国家规定养一头牛给补贴一部分费用,但实际上能拿到这笔钱的养殖户非常少,这一情况反映了_____。
A: 国家扶持政策的缺失B: 国家政策在执行中打折C: 国家扶持政策与地方实际情况不符合D: 国家扶持政策不受地方欢迎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解析:材料中奶农反映国家给予农户的奶牛补贴不能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是国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不能完全落实、打了折扣的体现。
符合B项“国家政策在执行中打折”的说法。
其他三项在题干中皆没有体现。
故本题答案为B。
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意见,规定了市政府的哪些重大事项需要报人大常委会备案或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制定了相关制度,该市这一举措_____。
A: 缩小了政府的法定权利B: 扩大了人大常委会的法定权利C: 规定了人大和政府的关系D: 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
解析: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即我国的国家机关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由人民选举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国家的权力机关,并由权力机关又产生了行政机关。
因此,市人大常委会作为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可以对市政府的工作予以监督。
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我国民法是调整_____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 特殊主体B: 一般主体C: 平等主体D: 财产主题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
解析: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A: 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有助于增强学习的自觉性B: 读书的意义在于提高科学文化修养C: 要在科学文化的陶冶中不断升华思想道德境界D: 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道德素质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
解析:从“数百年旧家无非积德,第一件好事还是读书”可以看出积德与读书之间的关系,强调了读书对积德的重要性,即科学文化的陶冶中对升华思想道德境界的重要性。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之常识热门政治知识点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之常识热门政治知识点2015省公务员行测考试中常识考点所占的比重是很大的,今天针对行测常识热点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析,希望考生们能够好好掌握。
一、在坚持全方位外交格局不变的情况下,外交有两点十分突出:(一)将确保周边局势总体可控,通过互利合作这条纽带打造更紧密的周边关系,落实好今年提出的一系列“睦邻、安邻、富邻”措施和倡议,特别是在互联互通、自贸区谈判和建设方面稳步推进,同时做到“赏罚分明”,捍卫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二)将推动与美国、俄罗斯、欧盟以及新兴大国的务实合作上一个新台阶。
在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外交并举的情况下,2014年两场“主场外交”将会成为两大亮点:一是:5月在上海举行的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亚信会议)峰会;中国作为亚信创始成员国之一,积极参与亚信框架下的活动,并主张将亚信建设成为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
二是:11 月7 日在北京举办的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亚太经合组织峰会在时隔13 年后再次回到中国举行,这为中国推动亚太经合组织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提供了良机。
这两场贵宾云集的外交活动有望成为中外良性互动的典范。
二、中国经济外交三大抓手:展望未来,中国经济的对外互动交融将继续扩展深化。
“一带一路”建设、多双边自贸区战略、提高规则制定权和话语权,可谓中国经济外交三大抓手。
(一)大力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建设,争取“早期收获”,将是中国经济外交的重点内容。
中国商务部已表示,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商务部近期将加快沿线地区自贸区建设,与相关国家共同研究提出并落实具体合作措施。
(二)中国还将加快推进多双边自贸区战略,与有关国家共同努力,早日完成中韩、中澳自贸区谈判,推动中国与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谈判取得实质进展,继续推进中日韩自贸区谈判。
(三)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改革,不断提高中国的规则制定权和话语权,将成为中国经济外交的重点目标。
2016年公务员考试备考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章节重点知识详解(含真题精选)
? 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法律(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公共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国情市情、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 第一部分 政治类: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第二部分 经济类:包含政治经济学基本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学、等内容。
? 第三部分 行政管理: 公共行政概述、公共行政运行机制、公共行政过程、行政机构改革。
? 第四部分 公文写作 写作基础知识;写作的主题、材料、结构、表达方式、语言与文体等; ? 第五部分 法律基础知识:一、法学基本理论 法的基本理论,法的体系,法的制定和实施;法律监督体系等。
二、宪法 基本概念;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基本制度、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三、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概述;行政主体、行为、救济等;行政诉讼法概述;四、民法 民法基本原则、 物权、债权等。
五、刑法 刑法概述、犯罪、刑法等。
第一部分 政治常识 《马克思主义哲学》 第一章: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一、哲学 1、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哲学又是方法论,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
2、哲学与具体科学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具体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并随其他科学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哲学给具体科学以世界观、方法论指导,使之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二、哲学的基本问题 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①两者谁为第一性,是划分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惟一标准,这是哲学的两大派别。
②两者有无同一性,是划分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标准。
一切唯物主义者和彻底唯心主义者都是可知论者,不可论者本质上也是唯心主义的一种表现。
三、唯心主义的基本类型 唯心主义的基本类型包括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
(1)主观唯心主义主张“人的精神”是世界的本原,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存在于人的精神之中。
2016年国 家公务员考试备考:公务员常识大全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公务员常识大全公务员考试一直以来都是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对于想要踏入公务员队伍的考生来说,充分的备考是至关重要的。
在备考过程中,掌握丰富的常识知识更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本文将为大家梳理 2016 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涉及的一些重要常识,希望能为广大考生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政治常识1、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政治保证。
其核心内容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考生需要了解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以及改革开放的重要意义。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
考生要熟悉这些理论的核心观点和主要内容,以及它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指导作用。
3、时事政治关注国内外的时事政治是公务员考试的重要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国内外重大事件、政策法规的出台、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等,能够对这些时事进行分析和评价。
二、法律常识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考生要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等内容。
2、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需要了解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知识。
3、民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考生要熟悉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侵权责任等相关内容。
4、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了解犯罪构成、刑罚种类、常见犯罪的认定等是备考的重点。
三、经济常识1、宏观经济宏观经济的主要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GDP)、通货膨胀率、失业率等。
考生要掌握宏观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作用和运用。
2、微观经济微观经济主要研究个体经济单位的经济行为,如消费者行为、生产者行为等。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考点串记①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考点串记①公务员始终是一份相对比较好的职业。
本文为考公务员的同学们串联讲解10个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有可能考到的常识考点。
(周末小短假)最近几天有关“周五下午+周末”小短假的话题热度不减,人们期待着终有一天可以实现,带薪休假也不再是奢望。
都在说“带薪休假”,准备考公务员的你,可知道在我们国家的规定中,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具体是怎么休的吗?知识点一: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才能带薪年休假根据我国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知识点二:工作时间长短决定带薪年休假天数那么作为劳动者的你,可以休假几天呢?根据这个条例的规定,如果你累计工作一年以上但还不到十年的,那么你的年休假可以有5天;如果你累计工作10年以上但还不到20年的,那么你一年可以有10天的带薪年休假;如果你已经累计工作超过20年了,那么你将得到一年15天的带薪年休假,还是很让笔者我羡慕的。
当然了,我们国家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是不会计算在年休假的假期中的。
说到休假的话题,我们就来说说2015年多出来的一天假期。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
为使全国人民广泛参与中央及各地区各部门举行的纪念活动,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1天。
真是喜大普奔的好消息,当然,首先是为纪念打败日本法西斯“喜”,其次才是为放假一天“喜”,在这里我们首先要谢谢国家。
(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知识点三:抗日战争的起始时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从1937年七七事变国民政府发表《告全体将士书》至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结束,历时八年,被称为八年抗战。
(记住哦,八年艰辛抗战,不要像某女星那样连这都不知道,虽是老梗,但总被提及)知识点四:抗日战争十大战役抗日战争十大战役分别是:淞沪会战,上高会战,南京保卫战,长沙会战,徐州会战,武汉保卫战,桂南会战,百团大战,滇缅之战,湘西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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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介绍
1、公务员的概念: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的交流
(1)公务员交流的范围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2)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调任,是指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以及公务员调出机关任职。
转任是公务员在机关系统内部的交流方式。
公务员的挂职锻炼是一种内外混合型的交流方式,既可在上下级机关之间进行,也可以在不同地区的机关之间交流,还可以在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进行。
3、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4、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况: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5、考核——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公务员考核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依法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6、公务员的回避:主要指执行公务时的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7、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8、申诉控告
第九十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
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
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处分;辞退或者取消录用;降职;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免职;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法律、法
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一条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9、职位聘任
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上述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
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10、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人事争议仲裁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
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