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精华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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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精华1篇)
煤矿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1
(1) 电工必须了解、熟悉各机电设备的性能、电气原理和操作规程,清楚设备的各指示仪表和信号灯的显示内容,电气设备的检修只准由电工进行。

(2) 电气设备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上一级电源,闭锁并挂牌,设专人看管,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在完成检修和搬迁后确认安全后方可送电。

⑶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失爆的电气设备要立即处理或更换。

不符合要求不得继续使用。

(4) 设备的接地保护装置必须完好齐全,检漏继电器等漏电保护装置要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5) 所有电气设备都要外观清洁,放置整齐,无倾斜,表面无灰尘。

(6) 井下测量电气设备或电缆电阻时,必须有瓦检员现场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7) 送电时发现检漏继电器或过流继电器动作时,严禁强行送电、必须查明原因处理后进行。

(8) 检修电气设备需停电时,必须由检修电钳工亲自操作并锁死,挂牌作业,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原则。

(9) 严禁带电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电器设备检修时必须采取“先验电、后放电”的原则,且工作环境的瓦斯浓度必须小于%。

(10) 各岗位司机在开机前要仔细检查设备各部件的完好情况,必须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运转,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11) 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机电设备,严禁非本机司机操作人员操作设备,各工种司机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

(12) 所有用水设备必须坚持“开机先开水、停机关水”的原则。

严禁无水作业和停机不停水。

煤矿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菁华1篇)扩展阅读
煤矿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菁华1篇)(扩展1)——加强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菁华1篇)
加强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1
1、井下供电措施:
1)掘进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供电和风电、瓦斯电闭锁。

2)电气设备继电保护,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保护。

3)过电压保护及短路电流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4)下井及井下电缆的保护,要符合相关规定。

5)各级配电电压及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保护要符合规定要求。

6)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保护要符合要求。

7)局部通风机的风、电、瓦斯闭锁及供电保护。

2、电缆的选择及电缆的敷设的措施:
1)井下动力电缆采用专用矿用电缆。

2)井下各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橡套铜芯电缆。

3)照明电源采用阻燃的矿用橡套电缆。

4)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井下严禁采用铝包电缆。

5)电缆敷设:在水向导和副斜井巷中,电缆用吊钩悬挂。

6)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扯驰度,悬挂高度高于矿车。

7)悬挂点间距为3M ,电缆如与压风管,供水管,排水管在同一侧应挂在管道的上方,并保持米以上的距离。

8)电缆连接: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要用与电气设备的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9)电缆线芯使用齿形电压电板(卡抓)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10)不同型电缆之间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11)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经侵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3、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和触电事故的措施:
1)防止矿井突然停电的措施,必须使用双回路电源,一路断电立即合上,另一路开关,以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

本矿井已经实现双回路供电,矿井自备的380KW发电机组以备应急之用,并按正常情况检修好。

2)防止电火花事故的措施:
①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前严格检查其“产品合
格证”,防爆合格证。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鉴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②下电缆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安设合格,并防止有硬件物品碰穿,以及注意因电缆受潮、老化等。

③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悬挂整齐,井下防爆电气设要及时检修,保持完好。

严禁使用明刀闸开关。

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④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带电搬移电气设备。

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使用防爆验电笔验检,无电后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

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后都应闭锁,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子,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和送电。

⑤建立矿井管理,每盏灯都应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矿灯必须保持完好,严禁发出失爆矿灯。

严禁用等人员敲打、撞击和自行拆卸矿灯。

⑥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

⑦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以确保供电安全。

3、防止井下电气着火的措施:
变电所和供电线路设有可靠的避雷装置,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尘以及火灾等灾害。

4、触电事故的措施:
1)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其带动的机器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防止碰触发生危险。

2)凡不用或暂时停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或加锁。

3)井下交流36V以上的电气设备,都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并构成接地网,127V 线路应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四)井下防雷事故的措施
1、煤矿安全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系统必须具有防雷保护。

2、井上下应装设防雷电装置,已经安装完成。

3、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装置。

4、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5、电器设备和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连接成一个总接地网。

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一块。

6、采区变电所和装有电气设备的峒室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7、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因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

8、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煤矿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菁华1篇)(扩展2)——机电管理
安全技术措施(菁华1篇)
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1
1、电工必须了解、熟悉各机电设备的性能、电气原理和操作规程,清楚设备的各指示仪表和信号灯的显示内容,电气设备的检修只准由电工进行。

2、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失爆的电气设备要立即处理或更换。

不符合要求不得继续使用。

3、设备的接地保护装置必须完好齐全,检漏继电器等漏电保护装置要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4、所有电气设备都要外观清洁,放置整齐,无倾斜,表面无灰尘。

5、井下测量电气设备或电缆电阻时,必须有瓦检员现场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6、送电时发现检漏继电器或过流继电器动作时,严禁强行送电、必须查明原因处理后进行。

7、各岗位司机在开机前要仔细检查设备各部件的完好情况,必须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运转,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8、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机电设备,严禁非本机司机操作人员操作设备,各工种司机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

9、所有用水设备必须坚持“开机先开水、停机关水”的原则。

严禁无水作业和停机不停水。

10、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时,再用
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查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有可靠地防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

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字样的警示牌。

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11、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操作电气设备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⑶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良好的绝缘。

12、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施。

13、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14、掘进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5、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水差想适应;
(2)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⑶电缆主线心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16、敷设电缆(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
(1)电缆必须悬挂:
在水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

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2)水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坠落。

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⑶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4)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17、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电缆与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铺设时,必须铺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以上的距离。

18、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其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2)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19、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20、各硐室内的捡漏继电器必须加锁,使用中的捡漏继电器要按规定进行电容电流的补偿调整,严格执行日检和远方试验。

21、严格执行停送电,停电必须挂牌,工作前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

22、使用中的电缆必须按规程要求吊挂,严禁用铁丝吊挂。

23、工作面电气设备要加强管理和维修,爆破时要撤出40m以外。

24、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开关、风电闭锁等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停电时,待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再人工送电。

25、各地区操作信号打点器都必须使用防爆按钮。

26、各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按时进行注油、检查维修、以保证设备良好运转。

27、电气设备与道轨之间的安全间隙不得小于。

28、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不得使用明火、明电照明。

29、井下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__di)、煤安标志(MA)。

30、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压,不超过10000V。

(2)低压,不超过1140V。

⑶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4)远距离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5)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31、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2、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⑶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3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
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放于水沟深处。

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
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
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

34、放炮前井下非本质型电源必须停电,井下回风流中除通风监测设备用电外,其它所有非本质型电器设备必须全部停电,揭煤前要将所有的电气设备检查一遍,杜绝电气失爆,检查试验、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35、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各种电气设备的保护必须齐全,并灵敏可靠。

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

煤矿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菁华1篇)(扩展3)——煤矿机电设备检修安全通用技术措施(菁华1篇)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安全通用技术措施1
一、检修准备:
1、检修前必须提前把检修所需工具、材料等准备齐全。

2、检修过程中准备更换的设备、配件等要仔细检查,确认完好并符合各项安全技术指标,方可进行更换、使用。

3、检修单位必须开展专题会议,明确检修任务,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制定检修纪律,要求人人遵守。

4、检修单位必须提前一个班次通知调度室和相关单位,要求其全力协调各项检修工作。

二、安全措施:
1、所有参加检修人员班前严禁饮酒。

工作中要集中精力,认真工作,听从指挥。

2、所有参加检修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下井人员要佩带矿灯(自救器),严禁携带点火物品。

井下检修人员必须遵守所有入井规定和。

3、检修所用的工具必须齐全、可靠,特殊工具必须妥善保管,确认可靠后方可使用。

4、抬运重物时,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物件,抬运人员要互相照应,以防伤人。

5、各设备检修要求清洁,零配件摆放整齐、妥善保管,不得乱堆乱放,以免影响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6、严禁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

设备检修前要切断或关闭该设备的电源、水源等的项目,要挂“有人作业”警示牌,并设专人进行看护管理。

7、检修过程中要防止机械或人为损伤电气,造成漏电伤人事故。

所用电控设施必须保护齐全,且严格按防爆要求检修维护。

8、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
%时。

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9、检修过程中所用的加油工具必须专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10、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11、拆卸有压容器和工件前,必须将压力。

拆装和检修有危险的设备和部件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2、使用吊装设备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起重吊装作业的有关规定。

13、使用手动起重设备时,不得超负荷起吊。

工件重量超过50kg 时,应使用钢丝绳,且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小于
14、井下检修作业还要求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⑶ 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开工,确认无隐患后开工作业。

⑶ 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⑶ 检修设备工作面的班组长和安监工必须在现场严密各种情况,以确保检修人员安全。

⑶ 更换下的设备及时运出工作地点,在顺槽或大巷码放整齐,检修结束后及时装车出井,移交相关单位。

15、电焊、气焊、切割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⑶ 工作场地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

各类气瓶要距明火10米以上;在重点防火、防爆区域作业时必须办理审批,并制定防火、防爆措施。

⑶ 在焊接或切割装过易燃、易爆品或情况不明物品的容器时,必须事先清理。

⑶ 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进行焊接、切割时,必须在确认无易燃、易爆气体或物品后,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⑶ 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

⑶ 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必须良好。

16、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⑶ 高空作业必须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

⑶ 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

⑶ 使用梯子时,支撑必须牢固,并有防滑措施。

⑶ 严防物体坠落,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17、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者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18、检修过程中如有大型机电设备损坏,施工负责人必须尽快汇报并与机电部联系处理。

19、检修完毕后,由施工负责人及跟班验收检修情况,试运行。

一切正常后,清理工作现场,人员撤离。

20、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施工负责人指挥,与各点联络时,命令准确,信号清晰。

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检修工作结束后,检修部门要进行总结,并对本次检修内容等事项做检修记录。

22、所有参加检修人员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及各工种《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技术措施:
所有设备检修技术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内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煤矿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菁华1篇)(扩展4)——关于在回风使用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措施(菁华1篇)
关于在回风使用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措施1
一、概述依据生产计划安排,由我单位一队施工34下4回风下延,该巷道全长632m,为全煤巷道,拨门点位于34下4五中车场与回风下段联巷口处,根据实际出货线路,需要在34下回风巷内安装使用皮带机、刮板机、绞车和掘进机,为了保证在回风巷内安装使用机电设备的安全,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待审批后认真贯彻执行。

二、该巷道内共需安装2部SDJ-80皮带机、4部刮板机、3部绞车
三、瓦斯、断电装置相关要求 1 、通风区要在34下回风巷内安装不少于3处的瓦斯传感器,并实现瓦斯电闭锁。

2 、34下回风内的所有机电硐室内必须,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备甲烷超限断电功能。

3、传感器由通风区进行安装并设置。

设置要求: 当CH4≥% 甲烷传感器必须能发出警报。

当CH4≥%,时必须能及时断电;当CH4<%时方可恢复供电。

四、对皮带司机、刮板机司机及其相关人员的要求 1 、司机必须熟悉皮带机的相关操作规程。

后要由机头到机尾仔细巡查一遍。

2 、司机要求具备相关的防突、通风知识,发现意外情况要及时向区值班汇报。

3 、每名司机要求携带便携仪并将其悬挂于皮带机5米范围之内并要在每部机头附近安装一部电话;当便携仪发出警报时,严禁启动设备、已经启动要及时断电(便携仪警报值为%)并立即汇报。

只有
回风流中的瓦斯降至%以下,并经瓦斯检查员同意方可恢复送电。

4 、要有专职瓦斯监测员,每班不少于3次对整个回风巷道进行巡回检查,特别是机电硐室,水仓等死角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变化要立即断电处理,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汇报监测部门等待处理意见。

5、当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大于%或二氧化碳大于
%时,要立即停止供电并切断总电源撤离工作现场,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后方可进入巷道继续工作。

6、机电工要求每班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细致检查各个电气设备及信号的防爆情况。

发现失爆现象要求立即处理。

坚决杜绝失爆,确保100%完好;机修工要对皮带、绞车认真排查,发现有磨皮带、大绳断丝严重等隐患要立即处理,否则严禁使用。

五、电气设备的要求
1、电缆悬挂:电缆应用吊钩悬挂,两电缆勾之间保持不小于3米距离;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坠落。

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2、回风巷道内使用的所有信号必须是本安型;
3、所有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均要进行各种保护、闭锁实验,实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由机电科签发粘贴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5、瓦斯电闭锁要灵活可靠,每周确保要做1次断电实验;
6、完善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确保各种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7、加强电气设备的使用管理:
(1)电气设备的安设:最突出部位距道边应不小于500mm。

(2)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人为破坏而造成的失爆现象发生。

⑶严禁带电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移动电缆、电气设备必须先停电并挂停电牌。

(4)、搭火必须有停送电申请,并严格按照《停送电作业规定》作业;停送电应严格按照停电、闭锁、挂牌的规定执行,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进行操作。

(5) 操作电气设备之前应检查作业地点20米范围的瓦斯浓度情况,瓦斯浓度大于%时严禁作业;__
(6)、在搭接电源前一定将该回路上级馈电开关停电、闭锁并挂上停电牌,并严格执行验电、放电的要求;
8、安全保障措施:
(1)、加强设备检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转,发现重大设备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行处理并汇报单位主要;
(2)、现场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应认真排查设备各部件是否存在隐患,并按照要求填写设备运转日志及检修记录;
⑶、加强对各种漏电继电器的试验,保护应确保动作灵敏可靠,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4)、当发生掉电情况时,施工单位应汇报到单位值班处,安排小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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