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本市射击运动管理及发放行政许可证名单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本市射击运动管理及发放
行政许可证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
•【公布日期】2014.01.25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本市射击运动管理及发放行政许
可证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市有关高校、上海市射击运动协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体育总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体办字〔2013〕79号)、《关于集中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运营和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体经字〔2013〕252号)、《关于加强运动枪支安全管理的通知》(体办字〔2013〕30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2013年我局继续推进和抓好射击运动枪支安全规范管理,多次会同市公安局加强对本市射击运动单位开展不定期检查,督促落实相关措施,确保责任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防范到位,各项预防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有关区体育局和涉枪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安全管理,狠抓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教练员、枪弹管理员等进行法规宣传教育,提高枪弹无小事认识,做到自查、自改、自纠、自防,确保各项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到位。
根据《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我局对18家申请换证、1家新增及2家通过整改验收共21家单位,要求开展安全管理自
查并填写情况登记表,重新梳理各项管理制度,递交公安部门检查枪弹库书面材料等。
经审核,这些单位基本符合《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规定,现准予换发、新发行政许可证并在我局官网上公布。
具体名单如下:
一、奉贤区:奉贤区体育训练中心、奉贤区华亭学校
;
二、虹口区:虹口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上海市丰镇中学、保定路第一小学、上海市北郊高级中学(新增)
;
三、徐汇区:徐汇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上海市第四中学、徐汇区日晖新村小学
;
四、杨浦区:杨浦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
五、普陀区:普陀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普陀区树德小学
;
六、长宁区:上海市天山中学
;
七、松江区:松江区体育训练中心
;
八、浦东新区:浦东南路小学
;
九、静安区:上海市育才中学
;
十、嘉定区:嘉定区戬浜学校
;
十一、宝山区: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
十二、高校单位:复旦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以上单位接到本通知后,高校单位请直接到市体育局法规处(南京西路150号705室,联系电话:63278237)领取许可证,其他单位由区体育局委派专人统一领取许可证。
为切实加强对本市射击运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区县体育局应当高度重视射击运动训练和枪弹安全管理,加强对涉枪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指导和督查。
二、各区县体育局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涉枪单位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加强监督工作。
涉枪单位要经常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应当及时予以整改。
三、各区县体育局和涉枪单位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办法》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操作程序,严防安全漏洞,杜绝各类安全隐患,未取得许可证、无射击教练员的单位,任何人不得擅动枪弹进行训练。
四、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在配置年度枪和弹额度时,应当请涉枪单位递交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14年1月25日附件:
上海市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许可证表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共43张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