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水施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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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水工程验收标准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承建的高层建筑工程基础施工的的降水和排水施工。

1.2本标准为通用标准,基础施工降水施工除满足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条例等和设计要求。

2、一般规定
2.1、所有基础施工的降水方案的施工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进行,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必须经设计同意后实施。

2.3、降水设计方案必须和基坑支护方案相对应,配套实施,当降水方案作重大调整后,基坑的支护方案必须作相应的调整。

2.3、建筑基础施工的降排水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后方可实施。

2.4、降水施工必须进行基坑、临边建筑、构筑物、道路、管网的观测,并制定对应的预案。

2.5、降水系统施工完后,应试运转及试抽,全面检查管路接头、出水状况和机械运转情况。

一般开始出水混浊,经一定时间后出水应逐渐变清,对长期出水混浊的井点应予以停闭或更换。

如发现井管失效,应采取措施使其恢复正常,如无可能恢复则应报废,另行设置新的井管。

2.6、降水系统运转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观测孔中的水位。

3、降水方式的选择
降水工程的方式选择,可根据降水深度、含水层岩性和渗透性按下表选择,作为与设计沟通和方案确定的参考
降水技术方法的适用表
4、井点降水
4.1、真空井点布置应根据基坑平面与大小、地质和水文情况、工程性质、降水深度等而定。

当基坑(槽)宽度小于6m,且降水深度不超过6m时,可采用单排井点,布置在地下水上游一侧;当基坑(槽)宽度大于6m,或土质不良,渗透系统数较大时,宜采用双排点,布置在基坑(槽)的两侧;当基坑面积较大时,宜采用环形井点;挖土运输设备出入道可不封闭,间距可达4m,一般留在地下水下游方向。

4.2、真空井点管距坑壁不应小于 1.0~1.5。

井点间距一般为0.8~1.6m。

集水总管标高宜尽量接近地下水位线并沿抽水水流方向有0.25%~0.5%的上仰坡度,水泵轴心与总管齐平。

井点管的入土深度应根据降水深度及储水层所有位置决定,但必须将滤水管埋入含水层内,并且比挖基坑(沟、槽)底深0.9~1.2m。

4.3、喷射井点常用的井点间距为2~3m。

每套喷射井点的井点数不宜超过30根。

总管直径宜为150mm,总长不宜超过60m。

每套井点应配备相应的水泵和进、回水总管。

如由多套井点组成环圈布置,各套进水总管宜用阀门隔开,自成系统。

4.4、管井沿基坑外围四周呈环形布置或沿基坑(或沟槽)两侧或单侧呈直线形布置,井中心距基坑(槽)边缘的距离,依据所用钻机的钻孔方法而定,当用冲击钻进为0.5~1.5m;当用钻孔法成孔进不小于3m。

管井埋设的深度和距离,根据需降水面积和深度及含水层的渗透系数等而定,最大埋深可达10m,间距10~15m。

5、管井降水
5.1、管井沿基坑外围四周呈环形布置或沿基坑(或沟槽)两侧或单侧呈直线形布置,井中心距基坑(槽)边缘的距离,依据所用钻机的钻孔方法而定,当用冲击钻进为0.5~1.5m;当用钻孔法成孔进不小于3m。

管井埋设的深度和距离,根据需降水面积和深度及含水层的渗透系数等而定,最大埋深可达10m,间距10~15m。

5.2、深井井点一般沿工程基坑周围离边坡上缘0.5~1.5m呈环形布置;当基坑宽度较窄,亦可在一侧呈直线形布置;当为面积不大的独立
深基坑,亦可采取点式布置。

井点宜深入到透水层6~9m,通常还应比所需降水的深度深6~8m,间距一般相当于埋深,由10~30m。

5.3、大口井施工宜采用沉井法,反循环法施工。

井管下沉前应清洗滤井,冲除,然后下管,下端封闭,井管与井壁之间用3-15mm砾石填充作过滤层,地面向下0.5m内用黏性土填实充夯实,井口必须要有保护措施,避免杂物和泥土进入井内。

5.4、观测井:除设计要求设置的基坑外的观测井外,坑内也要求设置观测井,用来检查坑内水位,数量和位置根据具体确定,一般控制在3000m2-5000m2/个。

观测井应高出地面0.5-1.0m,并加井盖,做好明显标志,在井口设置固定观测点。

5.5、封井:封井的时间和工艺必须经设计同意后进行,分基础底板施工前封井和后期封井,基础底板施工后留设的降水井,必须通过现场试验,考虑1.2的系数进行留井,后浇带的两侧必须留设足够的降水井。

5.6、穿过基础底板的降水井的内外必须有可靠的止水措施,可参照右图。

6、明排水
6.1、基坑内明排水是在基坑的两侧或四周设置排水明沟,在基坑四周或每隔30~40m设置集水井,使基坑渗出的地下水通过排水沟汇集于集水井内,然后用水泵将其排出基坑外。

明沟、集水井排水,视水量多少连续或间断抽水,直至基础施工完毕、回填土为止。

6.2、排水明沟宜布置在拟建建筑基础边0.4m以外,沟边缘需开边坡坡脚应不小于0.3m。

排水明沟的底面应比挖土面低0.3~0.4m,排水沟
纵坡宜控制在1‰~2‰。

集水井底面应比沟底低0.5m以上,并随基坑的挖深而加深,以保持水流畅通。

在基坑底时做成盲沟,回填的石子粒径不小于20mm,表面采取覆盖,检查排水通畅后浇筑基础垫层。

6.3、当基坑开挖的土层由多种土组成,中部夹有透水性能的砂类土,基坑侧壁出现分层渗水时,可在基坑边坡上按不同高程分层设置明沟和集水井构成明排水系统,分层阻截和排除上部土层中的地下水,避免上层地下水冲刷基坑下部边坡造成塌方。

7、降水与排水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降水与排水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学会低调,取舍间必有得失,不用太计较。

学着踏实而务实,越努力越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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