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论文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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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论文文献综述
关于互联网金融冲击下我国传统商业银行变革的文献综述
摘要: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 网络信贷、众筹融资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正以强劲的势头迅猛发展,迅速占领进军中国资本市场,给传统商业银行带了空前的挑战和压力。
与此同时,利率市场化以及资本流向多元化的宏观形势,也暴露出了传统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和利润结构上的漏洞。
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传统商业银行该如何做出改变?本文从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以及传统商业银行的
现状入手,对国内外学者的观点进行了综述,希望能够从中看到我国金融、银行业未来的变革之路。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传统商业银行、金融、银行业变革
随着现代信息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日趋深化,作为现代信息科技金融应用主力军的互联网金融已经以其势如破竹的姿态对传统金融机
构产生重大影响。
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碰撞、现代信息科技与金融的渗透融合已
成为现代金融业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正在直接推动着传统银行业的深刻变革。
本文从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以及传统商业银行
的现状入手,对国内外学者的观点进行了综述,希望能够从中看到我国传统银行
业未来的变革方向。
一、关于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研究
谢平(2012)认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
社交网络、搜索引擎以及云计算等,将会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
可能出现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即‘互联网金融模式’”。
不得不说,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确具有许多不同于传统金融的特征,同时也显示很强的创造性和竞争性。
能否据此断定互联网金融将给传统金融
模式带来巨大冲击,甚至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的影响呢?判断之前还是应
该对互联网金融模式有更深层次的理解与研究。
(一)关于第三方支付的研究
1、第三方支付的性质界定研究
对于第三方支付理论研究的时间晚于市场的发育,关于第三方支付的性质界定,学术界争议较大。
李伏安( 2006) 认为,第三方支付类似于网上虚拟银行,实际上是在充当着网上银行其中一部分的功能和服务。
阿拉木斯( 2007) 认为,第三方支付是不受管制的银行,客观上已经具备了某些银行的特征。
而较多的学者趋同于将第三方支付定义为担负了金融服务中的资金结算中介角色的非银行
金融机构。
宋仁杰、袁海威( 2008) 从暂留货款成为第三方支付性质界定的争论
焦点入手,根据第三方支付的业务定位和商业银行法规定,认为第三方支付应定义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钟伟等( 2010) 从第三方支付的服务创新出发,分析了第
三方支付市场的发展趋势,并借鉴了国外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思路,建议将第三方支付机构定位为从事“货币服务机构”的非存款性金融机构,置于央行和监管部门的双重监管。
2、第三方支付的安全监管研究
国内学者早在21世纪初就对网络化电子商务带来的信用风险进行了研究。
周纳( 2003 ) 提出了电子商务的信任问题是建立在广义信用概念基础之上的概念。
而与信任问题密切相关的是信息流、资金流和货物流,信任是电子商务活动的基础,发展电子商务必须解决电子商务的信任问题。
庞川等( 2004) 实证分析消费者网络信任影响因素,通过统计分析寻找出影响消费者网络信任的主要路径包括
个人因素、环境因素、商业因素和技术因素影响,并提出了增强消费者网络信任的措施。
吴晓光( 2011) 指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信用风险包括交易双方的信用风险、第三方机构自身的运营风险和洗钱风险,并提出利用信用专家系统,从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思路。
第三方支付的信息安全问题也是诸多学者研究的重点。
韩宝明( 2004 )《电
子商务安全与支付》着重研究了电子商务支付方面的安全要求与相应对策,从技术角度对网络支付的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系统安全进行了详细而深入的介绍。
杨英梅( 2010) 认为电子商务安全主要包括信息安全问题、信用安全问题、安全
管理问题、安全的法律保护问题,为解决电子商务安全问题就要从技术、法律、
制度、道德等方面入手,多管齐下,特别注意网络道德规范的建设。
马桂琴( 2011) 认为第三方支付的信息安全保障是一个安全体系的建设问题,技术不应该作为惟一的因素,应该从系统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保障、法律体系建设、道德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加以建设。
在第三方支付发展过程中,沉淀资金一直是各界争论的焦点。
部分学者研究重心集中于沉淀资金的来源及诱发的风险。
郭明( 2010) 从第三支付行业的发展状况分析,认为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隐患主要为客户资金独
立性缺少保障、资金挪用和扰乱金融秩序的风险。
最后提出一系列完善监管政策法规的建议。
张春燕( 2011 ) 以支付宝为样本,探讨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资金
及利息之法律权属。
并给出初步结论:沉淀资金的所有权应当属于消费者,第三方支付平台无权享有对沉淀资金所产生的孳息的受益权和处分权。
还有部分学者提出了防范沉淀资金风险和保证金制度监管的具体措施。
王莹( 2009) 运用博弈论方法,在对第三方支付的现状以及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保证金制监管制度。
通过建立委托代理博弈模型分析了保证金制的效果,建议监管部门实行分级监管,提出应确定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律地位和监管主体、建立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的模式、明确惩罚力度和安全可靠的客户结算资金管理机制。
(二)关于P2P网络信贷模式的研究
Meyer和Heng(2007)将P2P信贷(Peer-to-Peer)定义为:在没有银行等金融机构中介情况下,以提供信贷中介服务的网络平台为媒介而进行的个人之间的直接
借贷活动。
Berger (2007)认为提供中介服务的网络平台可以降低借贷过程中的
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借款人和贷款人互惠双赢的借贷交易。
可以说,P2P网络借贷平台结合了微型金融、信J自、技术和社交网络,是金融服务领域的一项
重大创新。
国内外关于P2P信贷模式的研究可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P2P网络借贷行为研究
借款人和贷款人是P2P平台上的主要参与者。
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和借款需求,对贷款人的决策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
而贷款人的决策模型又会影响到借款人的
借款申请。
平台上的借贷行为研究实质上是探讨促进交易成功的影响因素。
从借款者角度来看,影响借款成功率的信息可以分为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
两类。
Herzenstein等(2008)发现借款人的经济实力(借款/收入比,负债率,信用状况等)是决定借款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
Ravina(2008)的研究表明,借款人的种族和外表也会影响P2P借贷市场的借贷行为。
Pope等(2008)进一步证实了Ravina的结论,人口特征对借款成功率和借贷利率有显著的影响。
此外,一些学者认为网络借贷过程中,信息筛选是有成本的。
基于Prosper平台上的“客户组”团体贷款,Kumar (2010)分析了群组的信誉在PzP借贷市场上对借款成功率和违约率的影响,发现它对“好”的借款人的行为P2P网络借贷模式研究没有显著影响。
从贷款人的角度来看,Kumar (2010)分析了Prosper上6个月的交易数据,发现贷款人的行为基本是符合“理性经济人”的假设的,能够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确定合理的风险溢价。
然而,此研究也表明,两者有时候也会出现不匹配现象。
这种不匹配主要来源于非财务因素的干扰。
Sonenshein等(2010)分析了社会资本
对贷款人决策行为的影响。
此外,一些学者将金融行为学的一些理论运用到了P2P 平台的研究中。
Samuel等(2008)认为搜索和竞标是贷款人投资决策行为中的重要
组成部分,并提出了最优搜索模型。
Geyhan等(2009)分析了P2P网络平台上的动态竞标行为。
Puro等(2010)对P2P平台上的从众行为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竞标
过程中贷款人的从众心理是显著的。
而国内的学者借鉴了电子商务领域中关于网
络消费意愿和决策的研究思路,从心理学和行为的角度出大,分析了P2P借贷平台上贷款人的出借意愿和行为。
2、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模式分析
不同的平台运营模式代表了不同的交易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国内外对于
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模式的研究角度有所不同。
国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那些在
网络信贷领域较为成功的网站,如Prosper,Zopa, Kiva等平台的研究。
如Greiner 和Wang;Lin和Prabhala (2009)的研究表明Prosper的信用制度相对完善,贷前
审核和贷后管理较为完善。
Michael在研究社交网络关系型借贷时将Zopa作为一个重要P2P网络借贷模式研究案例进行了详尽而全面的分析(Michael
Hulme,2006 )’,他认为Zopa提供了更为真实和透明的金融服务。
Michael还注意到了Zopa的低坏账率,认为虽然网络平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为严重,但只要风控措施到位,风险会比传统金融机构更低。
Emma (2011)在对欧洲不同经营性质的P2P平台进行比较分析后,认为Zopa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有效的风控措施,Zopa平台上75%的借款申请都会被拒绝。
而国内的研究则阐述和定性对比分析了国内外不同平台的运作模式,代表性的研究人员主要有:王艳,陈小辉,邢增艺(2009)、辛宪(2009)、尤瑞章,张晓霞(2010)、王紫薇,袁中华和钟鑫(2012)、钮明(2012)、奚尊夏(2012)等。
辛宪认为可以把国外的P2P平台分为三类:公益型(Kiva )、纯中介型(Prosper)、参与型(Zopa )。
王紫薇等(2012)分析了拍拍贷和宜农贷在运营目的、借款对象、借
款利率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差异。
钮明(2012)在对比国内外平台后,发现近年P2P平台在发展过程中针对对象更加细化、更加注重交易安全的特点。
尤瑞章等(2010)在进行了P2P借贷平台的中外比较分析后,发现了国外平台发展更为迅速、运作更加成熟的原因(完善的法律制度、健全的信用制度和强大的技术支持)。
奚尊夏(2012)分析总结了国内五类(亿峰模式、速贷帮模式、宜信模式、门户网站
模式和阿里小贷)P2P模式制约与缺陷因素分析,提出了P2P的未来发展路径。
(三)关于金融信息化的研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6 月颁布并实施的《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中指出,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业务在商业银行应用过程中
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Marstion(1995)指出信息技术虽然不是必需品,但是它是业务流程再造的促成者,因为它有能力克服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利用通信技术能够提高互相合作的程度,同时互享信息资源,减少彼此的争端,帮助银行实现了以客户为中心的流程
再造。
李政(2007)认为金融信息化是将信息系统引入金融活动,并形成在金融
系统发展中居主导地位的信息产业,从而推动金融系统协调发展的过程。
该信息系统应能提供金融服务、金融经营管理决策、金融组织管理的信息和以人为本的
友好人机界面。
张立洲(2002)认为金融信息化是指在金融领域全面发展和应用
现代信息技术,以创新智能技术工具更新改造和装备金融业,使金融活动的结构框架重心从物理性空间向信息性空间转变的过程。
在产业信息化以至社会信息化深化发展的基础上,金融信息化将对金融业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有力地推进
金融发展的历史进程。
李志彤(2003)认为金融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与整个社会的信息化,与其他宏观管理部门的信息化,与居民、企业的
信息化密切相关,相辅相成。
(四)关于众筹的研究
Michael Sullivan(2006)首次使用众筹(Crowdfunding)一词,并在维基百科中将其定义:众筹描述的是群体性的合作,人们通过互联网汇集资金,以支持由他人或组织发起的项目。
黄健青(2013)认为众筹模式的出现对传统的融资方式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对初创公司和立足未稳的小企业来说,众筹缓解了创业初期的融资难题。
2012年美国政府出台的《JOBS 法案》允许新兴成长型《JOBS 法案》对众筹模式的认可将会推动众筹的进一步发企业(EGC 企业)使用众筹平台进行100 万美元以下的股权融资,将众筹模式合法化。
该法案出台的目的正是通过扶持中小企业,为其开放新型融资方式和渠道,进而拉动就业,
加快整体经济复苏。
肖本华(2013)分析了众筹融资模式的内涵及其产生的原因,以及美国众筹融资的发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对美国JOBS法案有关众筹融资模式的内容进行解读。
胡吉祥在《众筹融资的发展及监管》中考察了众筹融资在国际国内的发展现状,分析了行业发展进程中的问题和风险。
在借鉴境外监管实践
的基础上,并指出要辩证地看待众筹发展中的创新和风险,对众筹等金融创新采取兼顾审慎性和包容性的态度,积极将其纳入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主体,制定专门的监管规则,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
二、关于我国商业银行盈利的研究
(一)关于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研究
银行盈利模式,就是商业银行在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机制环境下,以一定资产负债结构为基础的主导财务收支结构。
李江、王庆新(2006)等人的观点是目前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传统业务型(以存贷款等资产负债业务为主要收入来源)、均衡发展型(非利息收入占到较大份额,对公对私业务发展比较均衡)和特色业务型(集中相对有限的资源,大力促进某几项业务的发展来增强竞争力,形成某些业务领域的特色和市场领先地位)三种类型。
刘宇迪(2010)的观点是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主要经历了利差主导型(与传统商业银行相关,运作基础是权衡处理“效益性、流动性和安全性”三性关系)和
非利差主导型(中间业务主导型,表现为中间业务收入在收入结构中绝对额及占
比的持续、稳定增长)两种模式。
唐艳桂(2010)的观点是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包括中间业务盈利模式、公司银行业务盈利模式、私人银行业务盈利模式、零售银行业务盈利模式和混业经营盈利模式。
张国柱(2011)将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分为利差盈利模式、产品细分盈利模式和客户细分盈利模式。
其中利差盈利模式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传统盈利模式之一,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盈利模式。
(二)我国商业银行利润结构和盈利模式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颜婧宇(2011)研究发现,长期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现状体现为
两个主体:一是收入总额中以利差为收入总体;二是利差收入中批发业务占主体。
为了改变利息收入比重过高的盈利模式,我国商业银行通过零售银行业务、私人银行业务、中间银行业务和混业盈利模式来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但是,传统的
盈利模式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质的改变利息收入仍占到各商业银行全部收入的
80%以上。
在20%的非利息收入里边,又以低技术含量的代理手续费收入为主。
而各种创新业务,中资银行却少有涉足。
徐霞(2013)认为,我国银行业的盈利模式与银行业国际化发展趋势不相适应。
另一方面,这种以利差收入为主的盈利模式导致的银行业高盈利引起社会的
广泛争议。
她认为,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形成是由于高储蓄拉动的经济增长,
我国的利率管制和高利差以及体制的缺陷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乔桂明和吴刘杰(2013)在《多维视角下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思考》一文中指出,从国际金融监管环境的变化及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经济结构调整的进程来看,我国银行业传统的依靠规模扩张的盈利模式不仅有悖于商业银行的经
营规律,也与银行业国际化发展趋势不相适应。
目前,外部宏观金融环境正在发生变化,加上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的改善,其竞争力也在逐步提高,
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主动改变盈利模式,以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张楠慕(2013)认为,从总体来看,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取得了许多显著的
成效,但也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利润结构和盈利模式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没能走出我国传统银行业的老路,仍然是以赚取存贷利差收入为主、偏重传统型业务、新型业务发展趋同及发展缓慢的盈利模式。
她认为,我们商业银行盈利模式中存在六大问题: 1. 收入来源过于单一,过分依赖利差收入;2. 中间业务规模增加但比重偏低; 3. 中间业务偏重传统型业务;4.中间业务在银行之间发展不平衡; 5. 新型业务创新性不够; 6. 重规模,轻效益,规模扩张式的盈利模式。
王磊(2013)认为,虽然现阶段中国银行业的总体盈利能力不错,但其盈利
模式却不具有长期可持续性。
从银行价值实现的流程来看,盈利水平主要取决于发展规模、利率水平、业务结构、经营效率和资产质量等因素。
但从国内情况看,在金融市场化改革、资本监管持续加强、劳动力成本上升等趋势影响下,中国银行业传统盈利模式弊端已逐渐显现。
(三)关于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水平影响因素的研究
杨大强(2009)认为,直接融资的快速发展导致资本市场多元化,资本从银
行中流出,冲击了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收入;我国商业银行税收负担水平明显较高,过重的税收水平直接影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外资银行的税收水平低于国有商业银行,这也不利于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竞争;较低的风险控制水平影响了盈利能力;外资银行的进人造成国内商业银行客户的流失,也直接影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
杨艺和罗明敏(2013)认为中国商业银行收益水平快速增长的原因有,商业银行信贷规模扩张,利率管制下的存贷款利差扩大以及非利息收入中手续费的增长。
阿拉腾苏道(2013)把影响商业银行盈利水平的因素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内部因素有,银行上一期的盈利情况,银行风险情况,银行运营情况,以及
一些银行其他指标。
外部因素主要有市场结构和宏观经济变量。
银行风险因素中不良贷款率、坏账存量和测度破产概率的Z-Score对中国银行业的盈利能力有显著负影响。
银行内部运营因素的结果表明,效率高的银行,利润水平也较高;银
行规模与银行盈利能力存在正相关关系。
中国银行业的营业收入主要是利息收
入,有越多存款市场份额,转变为贷款获取的利润也越多。
宏观经济变量整体上对银行利润率有显著影响,中国经济总体实力的持续走强为中国银行业盈利能力
的提升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环境,真实GDP的高增长率和通胀率在一定程度内都有利于中国银行业盈利能力的增强。
屈新(2007)通过实证分析认为,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有资产质量,资本充足度,资产流动性,运营效率,银行规模,宏观经济环境等。
三、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业务冲击的研究
(一)融资领域
Mishkin (1995)指出,金融中介存在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金融中介有规
模经济和专门技术,能降低资金融通的交易成本。
第二,金融中介有专业的信息处理能力,能缓解储蓄者和融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逆向选择和
道德风险问题。
李俊涛在《互联网时代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研究》中提到:有两类金融中介在
资金供需双方之间进行融资金额、期限和风险收益的匹配:一类是商业银行,对应着间接融资模式;另一类是股票和债券市场,对应着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模式。
这两类融资模式对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有重要作用,但也需要巨大交易成本,主要包括金融机构的利润、税收和薪酬。
陈明昭《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及对商业银行发展的影响分析》中谈到:传
统金融体系的低效率及覆盖盲区吸引民间机构尝试突破金融壁垒,由于没有严格监管及臃肿机构设置,这些机构的决策更贴近市场,而且对民众需求的敏锐度高,机制和模式优于传统金融机构,解决了部分传统金融业由于运营成本、业务触角等导致的金融服务盲区问题和涉足传统金融低效率的部分领域。
(二)支付领域
国内学者现有的研究基本包括:描述现有的支付手段,分析移动支付发展的机遇和优势;介绍国外的移动支付的发展现状;介绍中国支付环境,各产业链间相互关系及作用;列举移动支付有可能的商业模式,比较各种商业模式的优劣势,并对可能的优劣势提出建议。
李宏涛通过分析研究得出4种主要的移动支付商业模式,分别是:以移动运营商为主体的模式,以银行为主体的模式,以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为主体的模式以及银行与移动运营商合作的模式。
根据中国市场政策情况、产业链各环节成熟度、信用认证情况,作者认为银行与运营商合作的模式适合中国手机支付业务的发
展。
方腾移动支付业务根据运营主体不同可以分为四类:以运营商为主体的模式、以银行为主体的模式、以第三方为主体的模式和混合主体模式。
根据不同实现方式可分为两类:远程控制模式和近距离通信模式。
多种运营模式的并存增加了行业的复杂性。
管士燕研究了电子商务的企业盈利模式,总结并归纳了现有电子商务企业的七种盈利模式。
宋颖通过对全球移动支付发展状况的深入考察以及对中
国移动支付现状的全面思考,对中国移动支付成功案例进行分析,验证移动支付业务在中国的可行性。
(三)资源配置
互联网金融模式中资源配置的特点是:资金供需信息直接在网上发布并匹配,供需双方直接联系和交易,不需要经过银行、券商或交易所等中介。
王思(2011)认为发展网络贷款担保的突出意义在于:它突破了传统银行中小企业业务发展瓶颈,借助网络平台,引入担保公司担保,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控制风险,既可以让大量求贷无门的中小企业能够顺利拿到贷款,也能扩展银行业务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