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院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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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儿童医疗
服务需求增长迅速。
据统计,儿科门急诊人次由2022 年的2.38 亿人次上
升至2022 年的3.54 亿人次,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已不能满足群众需求,
成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儿童医疗服务
体系建设和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
确提出要对儿童医院建设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但是,由于缺乏建设标准,各地均不同程度的存在规模与需求、功能流程与使用等不相适应的情况,既造成为了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又制约了儿童医院的科学发展。
因此,制定《儿童医院建设标准》,对于提升儿童工程项目决策水平和建设管理水平,规范建设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建设标准是在调查全国79 所儿童医院,对照分析国内外相关建设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和医院功能需求,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因此本建设标准是儿童医院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合理确定了建设规模和
水平,为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监督建造过程及检查建造全
寿命周期中的合理使用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本建设标准不仅合用于新建的儿童医院建设项目, 同时也合用于儿童
医院的改建、扩建等项目。
儿童医院建设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事业发展的技术经济政策。
鉴于各地在经济发展水平、儿童人口数量和实际需求等方面的差异,在建设中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儿童医院的建设水平,做到规模适宜、装备适度、安全环保、经济合用。
儿童医院,除产科、计划生育科和老年病科等成人特有的一些专业科室外,其余科室配置与普通综合医院并无差异。
同时,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儿童医院具有门急诊量大、陪同人员多、护理工作量大等特点,因此其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按照科学性、合理性和合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科学,满足患儿医疗、保健、康复等方面实际需求。
任何一项建设项目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建设在城市的建设项目依托城市需要遵守该城市的规划及相关规定,并与周边城市环境相协调,并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
则,根据所在地区和医院自身的发展情况,对院区进行一次性总体规划。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根据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一次或者分期实施。
这是总结五十多年来医院建设的经验和教训而归纳总结的一项扬长避短、效果明显的有利措施。
其目的在于限制不循规划、随意建房、任意扩大医院规模等违反管理科学和医院自身发展规律的不正确做法。
严格执行本条规定,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将使医院始终保持适度的规模以及合理的布局。
的规定。
本建设标准按照病床数的多少,将儿童医院床位规模分为200 床以下、200~399 床、400~599 床、600~799 床、800 床及以上五种类型。
在同一建设用地上,医院规模过大,会产生患者过于集中、设备重复购置、工作人员过多、管理幅度过大、环境质量下降、综合效益偏低等诸多问题,普通情况下,不宜建设1000 床以上规模的儿童医院。
这是对国内外儿童医院建设与管理的经验总结,符合儿童医院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也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
确需建设1000 床规模以上儿童医院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其各项指标应按800 床及以上规模类型的标准执行。
同时,从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有利于医院管理等方面考虑,本建设标准提出超过1000 床规模的儿童医院,宜异地分点设置。
儿童医院建设规模的确定必须综合考虑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儿童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和儿童医疗服务现有需求及增长趋势等影响因素。
儿童医院各项设施均与机构内的床位数直接相关,故本建设标准以床位数确定儿童医院的建设规模。
在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和编制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儿童医院床位数可依据日均门、急诊人次与编制床位数(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实际建设规模确定的床位数)之间的比值—“诊床比”来确定。
通过对全国各级各类儿童医院进行现状情况调查,并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后,本建设标准提出儿童医院4:1~6:1 的“诊床比”基本符合我国儿童医院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需求。
由于不同地区、不同医院之间在疾病种类、科室设置、技术水平与医
用设备配置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为使“诊床比”指标更接近于该地区、该医院的实际情况,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儿童医院建设项目,也可按与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且床位规模相近的儿童医院或者本院前几年(普通为3~5 年)日均门、急诊人次和住院病人的平均数确定“诊床比”,并按新的“诊床比”确定床位规模。
房屋建造和场地是儿童医院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所需的必要空间,附属设施是保障儿童医院诊疗工作顺利运行的必要条件,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用房的设置原则。
化服务的要求。
儿童医院内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在保证医疗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利用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充分利用城镇公共设施。
保障系统、行政管理用房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类基本用房的床均建造面积指标。
在本建设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采用现场调研与函调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了全国儿童医院现状调查。
并对200 床和600 床两种规模儿童医院进行了摹拟图纸设计。
截止2022 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儿童医院79 所,基本情况如下:
通过对现状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摹拟设计图纸各项功能用房面积的 需求分析,计算浮现有儿童医院和设计图纸中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 医技科室、行政管理用房、保障系统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类基本用房的床 均建造面积(见表 2)。
2 2 4 0 0 1 2 2
3 47.95 81.82 56.23 -- -- 56.86 32.6
4 45.96 46.95
47.95 61.38 -- 37.33 46.67 0 1 1 3 3 1 1 0 3 -- 72.89 96.08 95.33 89.17 111.85 76.05 -- 91.12
-- 86.14 92.13 92.96 91.12
-- -- 0 3 0 2 0 4 -- -- - 109.61 -- 136.6 -- 107.53
-- -- 109.61 136.6 107.53
91.95 -- -- 103.08 -- -- 在综合考虑上述两项基础数据分析结果的基础上,编制组确定了七类
2022 年底,各级各类儿童医院总数: 79
有床医院: 70
政府办、地级及以上医院: 37
儿童医院: 29
县级及非政 妇儿医院、
府办: 33 妇保院: 8 2000 年前: 16 在 建 儿 童 医 院
:
9
无床医
院: 9
基本用房的床均建造面积指标。
多年来的实践和现场调研情况均表明,每位患儿平均陪诊亲属在3 人以上,每诊次比成人多2~3 人,导致每天进出儿童医院的人数比成人医院至少多30%以上。
这部份人在急诊、门诊、医技以及其他公共部位使用的空间和病房内陪住亲属使用的空间较大,使得儿童医院床均建造面积指标比成人综合医院略有增加,与现状调查和摹拟图纸设计所取得的数据相匹配,是符合实际需求的。
本标准据此规定了儿童医院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用房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类基本用房的床均建造面积指标。
保障系统、行政管理用房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类基本用房在总建造面积中所占比例。
该比例可依据地区和医院的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
则。
新建儿童医院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应按当地有关规定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和停车设施的面积,并与其他建设项目一并报批。
定原则。
随着气候的变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冬季采暖已不仅局限于北方地区。
实际工作中,应根据项目所在地区的实际需要,按采暖方式的不同,根据
国家有关规范设计要求,另行增加建造面积指标。
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的关注不断提高,健康体检工作量逐年增加,必然需要一定的设施来承担。
本标准没有确定具体的面积指标,需设置健康体检设施的儿童医院,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报批。
根据儿童医院的诊疗特点,为更好地为儿童患者提供医疗、保健、康复等方面的医疗卫生服务,本条规定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在选址应遵循的原则。
则。
做好总体规划是儿童医院建设工作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与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医院自身客观规律的总体建设规划,就不可能建设一所好的儿童医院。
因此,儿童医院要编制出经过充分论证的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医院的功能定位、重点专业、发展方向以及开展医、教、研、防各项工作对基础设施的具体需求,并通过对各类业务工作量的统计分析,相对准确地提出未来5~10 年的发展目标。
在实际工作中,几项主要原则应予全面贯彻,不可偏废。
同时,应把节约用地的原则贯通于医院建设的始终,在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卫生的前提下,尽可能科学合理节约建设用地。
儿童医院是为儿童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重要场所,特殊需要良好的室内与院区环境。
因此,本建设标准提出儿童医院建设容积率宜为0.8~1.5。
儿童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工作场所,建造结构必须安全可靠,各类用房应遵循国家相关结构安全和抗震设防规定。
近年来,我国医院建造高层化趋势日益明显。
实践证明,这是不符合医院的工作特点和我国国情的。
从患者在突发事件情况下的迅速转移和运行经济需要出发,医院建造不宜建设高层,宜以多层建造为主。
建设用地特殊紧张的医院,住院部可建设小高层建造。
结构形式的灵便性和改造可能性体现了医疗服务需求和发展方向。
方面的基本要求。
儿童医院的设计与建设,既要考虑儿童的特点,又要保证安全、不浪费资金。
因此,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可借鉴中小学和幼儿园设计与建设的成功案例,创建高品质的儿童医疗设施。
类相关设施,均应设置符合儿童特点的安全防护设施。
要求。
婴儿整理台等用房和相关设施。
噪措施的要求。
患儿哭闹这一儿童医院存在普遍现象,时常会引起患儿之间的相互影响,其噪声不仅影响了儿童、家长与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也一定程度上对医护人员的工作造成困扰。
因此,装饰装修应采取有效的吸音降噪措施,并尽量减少集中候诊的大空间,适当增加分散候诊与二次候诊的小空间,最大限度地提升医院环境质量。
儿童医院的防火和消防设施,必须满足国家关于防火与消防规范要求。
由于儿童医院工作性质和工作对象的特殊性,防火和消防工作尤其重要。
项目单位应从设计、建设、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制定突发火灾时的紧急灭火与疏散预案,确保消防安全。
鉴于儿童医院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对无障碍设施的要求应更加严格、完善和实用。
在保障残疾人安全的同时,要更好地保护患者的安全。
侵扰,屋顶和墙面潮湿不干、腐蚀严重,甚至发霉、破损、脱落,加之地漏安装不规范,使得地面长期积水且渗漏不止,不仅带来工作上的不便,
而且会造成污染。
为此,在建设过程中从设计开始就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室内的装修、蒸汽的排放和楼地面的排水与渗漏问题。
儿童医院的标识应系统完善、指向清晰、内容简洁明确,并有无障碍标识。
所有标识均应中英文对照。
室内外转弯处,宜设置广角镜,以保证行走安全。
儿童医院在保证规定绿地率指标的同时,尚应保证绿化的质量和安全。
除了不应种植有毒、有刺的植物外,对绿地内各类设施的配置还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医院在建设液氧站或者制氧机房以及架设管线时,要结合总体规划,为未来发展留有适当的余地。
儿童医院必须具备安全可靠的不间断供电条件,应使用双路供电(来自不同变电站的两路电源)。
为保证两路电源同时突发供电故障时的供电需要,尚应配置自备发电设施。
自备电源的发供电能力,应能保证医院一定范围内和一定时间段的用电需求。
为保证儿童医院各级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院区内应采用分回路供电的方式。
设施的要求。
这些设施应与医疗用房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使用,以保证污水、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儿童医院各类电梯配置数量的确定,应充分考虑儿童医院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患儿陪诊、陪护人员多特殊是部份儿童医院作为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及实习医院等在医院常住的学生和培训、进修人员多,医院人流拥挤。
因此,儿童医院各类电梯的配置数量和设置位置的确定,应认真进行方案的比选和论证,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保证电梯的足量配置和合理布置,以确保竖向交通的通畅。
新建儿童医院亦可预设部份电梯井道,以保证未来的实际需要。
合理匹配的信息系统、通讯系统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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