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安全技术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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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磺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硫磺
化学品英文名称:Sulfur 企业名称:……
地址:……
邮编:……
电子邮件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企业应急电话:……
产品代码:……
产品推荐用途:用于制造硫酸和各种硫化合物、杀虫剂、硫化染料、火柴、
火药、医用硫磺软膏以及橡胶硫化剂等。

也可用来生产硫肥、高能钠硫蓄
电池、造纸和食品生产中用的熏蒸剂等。

产品限制用途:无资料。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物理化学危险性:易燃固体。

遇高热、明火及强氧化剂易引起燃烧。

有特
殊的刺激性气味。

与卤素、活性金属粉末等接触剧烈反应。

硫磺为不良导
体,在储运过程中易产生静电荷,可导致硫尘起火。

粉尘或蒸气与空气或
氧化剂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健康危害:因其能在肠内部分转化为硫化氢而被吸收,故大量口服可导致硫化氢中毒。

急性硫化氢中毒的全身毒作用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头晕、乏力、呕吐、共济失调、昏迷等。

本品可引起眼结膜炎、皮肤湿疹。

对皮肤有弱刺激性。

生产中长期吸入硫粉尘一般无明显毒性作用。

环境危害:燃烧或于空气中常温下即可发生较微轻的氧化现象产生有毒气体二氧化硫,二氧化硫对环境有严重的危害。

GHS危险性类别:根据《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3690-2009)及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2-2013~30000.29-2013)系列标准,该产品属于易燃固体,类别2;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类别1;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类别2。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信息:易燃固体;一次接触可致器官损害;长期反复接触可能致器官损害。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密闭操作,注意通风,远离高热,严禁碰撞。

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阅读并了解所
有预防措施。

按要求使用个体防护装备。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胶
防护工作服,戴橡胶防护手套。

防止粉尘泄漏到工作场所空
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活性金属粉末等接触。

搬运时
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工作场所不得进食、饮
水。

事故响应:如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

如发生火灾,用泡沫、干粉、砂土等灭火。

皮肤
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
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入:饮足量温水,催吐。

就医。

被污染的衣物应清洗干净后
再使用。

安全储存:保持容器密闭。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

严禁与氧化剂、卤素、活性金属粉末等混储。

废弃处置:建议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 混合物□
危险组分含量,% CAS No.
硫≥987704-34-9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

就医。

接触该化学名的主要症状和对健康的影响:急性硫化氢中毒的全身毒作用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头晕、乏力、呕吐、共济失调、昏迷等。

本品可引起眼结膜炎、皮肤湿疹。

对皮肤有弱刺激性。

对施救者的忠告:如发生上述危害,施救者应按上述急救措施对患者进行急救,并及时就医,遵医嘱。

进入事故现场应佩戴携气式呼吸器。

医生的特别提示:无资料。

及时的医疗护理和特殊的治疗:无资料。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遇小火用砂土闷熄。

遇大火可用雾状水灭火。

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外,在上风向灭火。

运货车或拖车火灾时,尽可能远距离灭火或使用遥控设备灭火。

可用泡沫、干粉、砂土扑救。

特别危险性:易燃固体。

遇高热、明火及强氧化剂易引起燃烧。

有特殊的刺激性气味。

与卤素、金属粉末等接触剧烈反应。

硫磺为不良导体,在储
运过程中易产生静电荷,可导致硫尘起火。

粉尘或蒸气与空气或氧化剂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特殊灭火方法:少量火灾,可用大量水扑灭或用砂土覆盖。

保护消防人员的防护装备:火灾时:佩戴全防型滤毒罐、穿简易防化服、戴防化手套、穿防化安全靴。

使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备和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

第六部分泄露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消除所有点火源(泄漏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

污染范围不明的情况下,初始隔离至少25m,下风向疏散至少lOOm。

火灾:火场内知有储罐、槽车或罐车,隔离800m。

考虑撤离隔离区内的人员、物资。

疏散无关人员并划定警戒区,在上风处停留。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佩戴全防型滤毒罐、穿防静电工作服、戴防化手套、穿防化安全靴、化学安全护目镜,使用手钳、钳子、扳手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和防爆型照明通风设备。

接触液态硫磺应穿隔热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必要的密闭措施,防止其排入周围环境。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

转移至安全场所。

大量
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盖,减少飞散。

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防止发生次生危害的预防措施:切断一切火源,使用防爆设备和不产生火花的工具,防止泄露物进入周围环境。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胶防护服,戴橡胶防护手套。

液体硫磺的操作还需佩戴耐高温工作服、手套及面罩等。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防止粉尘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卤素、金属粉末接触。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固体硫磺产品属易燃固体,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内,贮运时应远离火种、热源,以免发生燃烧,并且不能与强氧化剂、卤素、金属粉末等混储混运,以防止发生爆炸。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散包,以免硫磺粉末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如接触引起剧烈反应。

定期检查:查仓温、查混储、查潮湿。

搬运时轻装轻卸,免得损坏包装而散包。

储存仓库内的电器照明、风机要防爆,开关应设在仓库外。

必须配备砂土和消防灭火器材液体硫磺储存在带保温的储罐中。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液体硫磺的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注意避免液体硫磺贮槽空间形成硫化氢的爆炸浓度而引起爆炸或中毒。

包装必须严密,严防受潮。

如果长期与铁接触,须防止生成
硫化铁面自燃。

固体产品可用塑料编织袋或内衬塑料薄膜袋包装,也散装。

其中,包装块状硫磺可不用内衬塑料薄膜袋,散装产品应遮盖,但粉状硫磺不可散装。

液体硫磺应使用专门容器储装。

块状、粒状硫磺可储存于露天或仓库内。

粉状、片状硫磺储存于有顶盖的场所或仓库内。

袋装产品成垛堆放,堆垛间应留有不少于0.75m宽的通道。

不许放置在上下水管道和取暖设备的近旁。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无资料。

监测方法:无资料。

生物限值:无资料。

监测方法:无资料。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固体硫磺: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较高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

液体硫磺: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使用化学安全护目镜。

固体硫磺: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液体硫磺: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皮肤和身体防护:固体硫磺:穿一般作业防护服。

液体硫磺:穿耐高温防护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避免高浓度吸入。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

注意个人
清洁卫生。

工作后尽量脱掉污染的衣物,告诉洗衣人员其危害性,洗净后
再穿戴或丢弃。

工作完毕,淋浴更衣。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淡黄色脆性结晶或粉末气味:有特殊臭味
pH 值:无资料。

熔点/凝固点(℃):112.8 相对密度(水=1):1.92 沸点、初沸点和沸程(℃):444.6 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无资料。

饱和蒸汽压(mmHg,20℃):0.075 燃烧热(KJ/mol):无资料。

临界温度(℃):1040 临界压力(MPa):11.75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0.23 闪点(℃):207 (CC)爆炸上限%(V/V):1400g/m3
自燃温度(℃):232 爆炸下限%(V/V):35g/m3
气味阈值:无资料。

分解温度(℃):444 溶解性:不溶于水。

易燃性:易燃固体。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不相容的物质:氧化剂、卤素、活性金属粉末等。

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高热。

危险反应:与氧化剂接触易发生反应并放出有毒的腐蚀性烟气。

与卤素、活性金属粉末等接触剧烈反应。

危险的分解产物:二氧化硫、三氧化硫。

预期用途:用于制造染料、农药、火柴、火药、橡胶、人造丝等。

可预见的错误用途:无资料。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无资料。

皮肤刺激或腐蚀:无资料。

眼睛刺激或腐蚀:无资料。

呼吸或皮肤过敏: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无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生殖毒性: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人类吸入硫磺粉尘,可导致支气管炎,并伴随咳嗽、咽喉痛、胸痛等症状(PATTY (5th, 2001))。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2至2.5年的硫磺采矿场工人经常出现流鼻血,支气管炎,肺功能障碍等病症(IUCLID( 2000 ))。

吸入危害:无资料。

毒代动力学、代谢和分布信息: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 LC50 = 736 mg/L (甲壳类,96小时)(AQUIRE, 2010) 。

持久性和降解性:无资料。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无资料。

土壤中的迁移性: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残余废弃物:建议用控制焚烧法处置,焚烧产生的硫氧化物要用酸洗涤
器除去。

—受污染的容器和包装:建议与生产厂商联系,将空的容器返还给生产商。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法规,撤离非相关人员。

操作人员
穿戴防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号):1350 联合国运输名称:硫。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4.1 包装标志:易燃固体。

包装类别:Ⅱ类。

包装方法:工业硫磺的包装容器上应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
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商标、等级、净质量、批号、生产日期、《工业
硫磺》标准编号和符合规定的“易燃固体”标志。

固体产品可用塑料编织
袋或内衬塑料薄膜袋包装,也可散装。

两层塑料袋或一层塑料袋外麻袋、塑料编织袋、乳胶布袋;塑料袋外复合塑料编织袋(聚丙烯三合一袋、聚乙烯三合一袋、聚丙烯二合一袋、聚乙烯二合一袋);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其中,包装块状硫磺可不用内衬塑料薄膜袋,散装产品应遮盖,但粉状硫磺不可散装。

液体硫磺应使用专门容器储装。

块状、粒状硫磺可储存于露天或仓库内。

粉状、片状硫磺储存于有顶盖的场所或仓库内。

海洋污染物:否。

运输注意事项: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

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

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严禁与氧化剂、卤素、活性金属粉末等混装混运。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动部发423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3号令)、《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2463-2009)、《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200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方法》(GB/T 15098-2008)、《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2-2013~30000.29-2013)。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列入,将该物质划为第4.1类易燃固体。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其它重要信息:《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
参考文献:《化学危险品最新实用手册》,劳动部劳动情报文献中心组织编写,刘德辉主编,中国物资出版社,1995年;
修改说明:本SDS按照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及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
(GB/T17519-2013)编制;本SDS中化学品的GHS分类是企业根据国家标准《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3690-2009)及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2-2013~30000.29-2013)等自行进行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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