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S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试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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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试行)
前言
本标准由山东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金标
本标准主要修改人:刁月峰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委托设备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DCS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为规范对控制系统的管理,杜绝人为因素的三误事故,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特对控制系统安全等级管理及维护工程师授权方面做如下明确规定:
1.控制系统从软件功能上设置“工程师”、“操作员”“NULL”三个
工作环境,在保证系统安全运行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由专责维护工程师设置相应权限,非工作时必须将权限设置为“NULL”;
2.日常在控制系统进行组态程序调用、改动,故障复位、恢复,系
统升级、备份等工作,必须由经公司热工专业授权的专责维护工程师进行;
3.进入工程师站工作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认真填写要求的记录内
容,工作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4.对控制系统工程师站及操作员站的安全等级做如下规定:
4.1在日常无具体工作时,要将工程师站进行键盘锁定,并设置密
码保护,经热工专业授权的专责维护工程师对该密码负责;4.2只有经热工专业授权的专责维护工程师可以最高权限登录控制
系统;
4.3夜间值班及遇有紧急情况时,在经专业负责人许可后,在专责
维护工程师的指导下其他人员方可以“工程师”用户登陆系统;
4.4由运行人员使用的操作员站必须设定为“操作员等级”;
4.5对操作员站内最高权限和涉及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操作增加
密码保护,不必要的功能、软件可从操作员站内做技术屏蔽,甚至删除;
4.6从运行操作员站进入工程师环境下的密码必须由热工专业掌握,
并记录在案;
4.7若需在操作员站进入工程师环境下工作时,必须经热工专业负
责人的许可,由热工专责维护工程师来完成。
5.其他未被授权人员如进行控制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必须在离线系
统上进行,禁止任何人员在工程师站做任何操作或演示;
6.各系统设置的登录口令和密码不得随意改动,密码修改必须经过
专业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
本制度若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属设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