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教师晋职量化考核方案(正式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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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晋升职称综合量化考核方案
(2019年1月10日修订,自2019年1月11日施行)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聘制度,逐步建立起一种客观、公正、科学的教师考评机制,引导、保护和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平稳发展。
依据汉台区教体局的指导性意见及上级其它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汉九中教师晋升职称综合量化考核方案》。
(一)师德考核(15分)
从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以及执行“十个不准”、“八条禁令”的情况给分,基准分15分。
任现职以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相应分数倒扣,累计扣完为止。
1、在工作时间从事无关教育教学活动的游戏、娱乐、聚会、饮酒等活动的(包括监考期间看手机和干与考试无关的事,以及让学生批改试卷的)。
一经查处,每次扣1分。
2、有赌博、迷信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或在经济、生活等方面犯有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一经查处,每次扣3分。
3、课内或课后讽刺、挖苦、歧视学生,有悖师德,对学生进行侵害、体罚、变相体罚或变相经济处罚,造成不良影响的。
一经查处,每次扣2分。
4、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举办收费辅导班、有偿家庭补习,参与或要求学生参加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兴趣班等或利用上班时间从事其他第二职业的。
一经查处,每次扣5分。
5、向学生介绍、推销、代购或允许经销商在学校推销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教辅资料。
一经查处,每次扣3分。
6、向家长索取或收受任何物品、现金、代金券、购物卡等有价证券的。
一经查处,每次扣3分。
7、在学校各种会议上不遵守纪律,在会议上无端吵闹,不经允许随意发言,打口哨或发出起哄声等影响会议秩序的。
一经查处,每次扣3分。
(二)基本条件考核(按实际得分合计)
1、工龄每年计1.5分,任现职年限每年计1分。
2、学历计分:研究生计5分,初始本科计4分,后取本科计3分,大中专学历计2分。
3、任现职以来,班主任每年计1分;学校中层每年计0.5分;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每年计0.2分;2010年之后交流轮岗的教师加分,去向农村学校每年计0.5分,城区学校每年计0.3分。
(三)教学能力及业绩考核(40分)
按照学校教务处登记在册的为准。
考核任现职以来,近两个聘期内的业绩。
(其中第1项“工作量”和第2项“工作成绩”,算出12个学期的平均值。
)
1、工作量(15分)
(1)教学人员:以实际承担的工作量合计。
①按实际课表1课时为1分。
②早读、带操,每次0.5分。
③作业批改:语、数、英单班每周计1.5分;初一初二政、史、地、生单班每周计0.5分;美术单班每周计0.2分;初三理、化单班每周计1.5分;初二物理单班每周计1分;初三政治单班每周计1分,初三历史单班每周计0.5分。
(2)后勤人员:不带课的后勤人员按照每周12分计算;每周带课超过6节(含6节)的兼职后勤人员按所带学科教学人员的满工作量计算;每周带课未超过6节的兼职后勤人员按13分计算。
(3)中层行政人员:中层正职按每周17分计算,中层副职按15分计算;每周带课超过6节(含6节)的中层行政人员,按所带学科教学人员的最高工作量计算;两者算法以高的为准。
每学期按20周计工作量,换算为百分制进行核算。
晋级时取本人近12学期的工作量总分平均值,再按比例折算为个人得分。
2、工作成绩(15分)
(1)教学人员:统考课教师,以每学期期末考试所带班的平均分成绩计算,第一名计15分,第二名计13分,第三名及以后计12分;非统考课教师,学期末评为优秀的计12分,其他计11分。
(2)后勤人员:学期末评为优秀的计12分,其他计10分;带统考课的兼职干事,可以按教学人员计算成绩;两者算法以高的为准。
(3)中层行政人员:学校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为优秀计15分,考核为合格计14分,考核为不合格计10分;带统考课的中层行政人员,可以按教学人员计算成绩;两者算法以高的为准。
晋级时取本人近12学期的工作成绩平均值,核算为个人得分。
3、示范课(6分)
参加区级及以上示范课、赛教课、讲座交流的每次计2分;参加校级示范课、赛教获奖、讲座交流的每次计1分;参加校级组内公开课和赛教未获奖的,每次计0.5分。
4、辅导学生情况(4分)
由学科老师和学校社团老师辅导的学生,参加区级以上各类竞赛、征文和活动获奖,为辅导老师计分(省级及其以上3分/人次,市级2分/人次,区级1分/人次)。
(四)获得表彰的情况(10分)
按照学校党政办公室登记在册的为准。
任现职以来,相同内容的荣誉每年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不同内容的荣誉可累计计分。
1、获得由省级人社、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师德标兵荣誉的,计6分。
获得由市级人社、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汉中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311人才,计5分。
获得由区级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人社、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汉台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荣誉的,计4分。
2、在其它与教育相关的业务部门受到表彰的,比如优秀辅导老师、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优秀统计工作、优秀工会工作、优秀安全工作、优秀通讯员等称号,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级计3分,区级计2分。
(各类培训机构和民间团体的荣誉不予加分)
3、中考成绩获奖的老师,市级计3分/次,区级2分/次。
4、获得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优秀教育工作
者、德育先进个人的,每学期计0.5分。
(五)出勤情况考核(15分)
按照任现职以来近一个聘期内的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考核得分,基准分15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相应分数倒扣,累计扣完为止。
1、教师在一个聘期内(近三年),旷课1节扣3分,事假1天扣0.2分,病假1天扣0.1分(每学期病假1天以内的不扣分,超过1天的按实际情况扣分),迟到或早退扣0.1分(含上课考勤、各种会议、集会及重大校内集体活动),值周抽查每缺一次扣0.1分。
教师法定假(婚、丧、产、计生假等)超过规定时间的按事假对待。
2、本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晋职推荐资格:
(1)本学年事假累计超过8天(含8天)及其以上者。
(2)本学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或病事假合计超过30天(含30天)的。
(对即将退休的教师可适当放宽)
(3)本学年内各种会议、集会(如升旗、例会、教研活动、年级组会、班主任会、党员会、教研组长会、学校集会以及其它有关会议)缺席累计3次及其以上者。
(4)本学年凡出现旷职、旷课1节及其以上的;本学年早读、早操、自习辅导、课外活动、班会等缺席累计3次及其以上者。
(5)本学年内平时考勤抽查缺席较多者。
班主任早到10分钟考勤,总次数未达到半数的且是本年级最后一名的。
(6)本学年因个人教育教学安全方面失误,造成责任事故,影响恶劣和后果严重的。
(六)下列情况,实行当年评审一票否决:
1、对教学成绩的考核,实行教学效果一票否决制(指当年末位述职的人员)。
2、对思想政治的考核,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指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有严重违反学校收费规定的行为、有严重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等)。
3、教师评议优秀率低于80%,实行民主测评一票否决制。
4、在市区组织的职称晋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中被定为不合格等次,实行教学能力一票否决制。
且因个人原因导致(答辩测试环节和评审资料环节)被淘汰,浪费了当年的指标,次年不参加学校的晋职申请。
(七)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3年内不能申报评审:
1、拒绝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班主任工作的;严重失职屡出事故又无改进的;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区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弄虚作假、谎报学历或工作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本方案适用于本校组织实施的职称推荐工作,职评政策未有大的调整,本方案不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