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展览场地租赁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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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展览场地租赁合同(精选3篇)
上海市展览场地篇1
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49号),文化部制定《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

甲方为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乙方为网络游戏用户。

一、账号注册
1、乙方承诺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甲方的用户,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依据法律规定和必备条款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甲方用户后,需要修改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的,甲方应当及时、有效地为其提供该项服务。

二、用户账号使用与保管
1、根据必备条款的约定,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注册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应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账号的安全、有效;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其账号及密码,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账号及密码。

任何一方未尽上述义务导致账号密码遗失、账号被盗等情形而给乙方和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乙方对登录后所持账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3、乙方发现其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的情况的,应及时根据甲方公布的处理方式通知甲方,并有权通知甲方采取措施暂停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

4、甲方根据乙方的通知采取措施暂停乙方账号的登录和使用的,甲方应当要求乙方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

(1)甲方核实乙方所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暂停乙方账号的登录和使用。

(2)甲方违反上述款项的约定,未及时采取措施暂停乙方账号的登录和使用,因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乙方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上述请求。

5、乙方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向甲方提供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时,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账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并根据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信息资料。

三、服务的中止与终止
1、乙方有发布违法信息、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甲方应当立即终止对乙方提供服务。

2、乙方在接受甲方服务时实施不正当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提供服务。

该不正当行为的具体情形应当在本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或属于甲方事先明确告知的应被终止服务的禁止性行为,否则,甲方不得终止对乙方提供服务。

3、乙方提供虚假注册身份信息,或实施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中止对乙方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甲方采取中止措施应当通知乙方并告知中止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甲方应当及时恢复对乙方的服务。

4、甲方根据本条约定中止或终止对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的,甲方应负举证责任。

四、用户信息保护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与其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资料时,应当事先以明确而易见的方式向乙方公开其隐私权保护政策和个人信息利用政策,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乙方的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

2、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开或共享乙方注册资料中的姓名、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个人身份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1)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甲方披露的;
(2)有关法律要求甲方披露的;
(3)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甲方提供的;
(4)甲方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向乙方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
(5)应乙方监护人的合法要求而提供乙方个人身份信息时。

上海市展览场地租赁合同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特卖会场地租赁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情况
一、特卖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特卖会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主办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特卖会举办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期限
1、承租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特卖会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3、营业时间上午___至下午___。

4、搭建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5、布展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

6、撤展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其他租赁物品、数量
一、消防器材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照明电器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隔栏桌椅
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设备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押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本特卖会约定押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日内支付给甲方,双方选择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押金于特卖会结束后_____天内如数返还乙方。

二、本特卖会场地租赁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元。

双方选择第__种方式支付租赁费用: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双方选择以下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其他租赁物租金、电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拥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及对该场地的使用权,在合同订立后_____日内提供租赁场地及约定的相关设备。

二、甲方应审核乙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能力等相关情况,因选择乙方不慎产生扰乱社会经济治安秩序、引起群体性消费纠纷事件导致赔偿责任的,甲方应负连带责任。

三、甲方发现特卖会内参展商销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有毒有害以及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的,应立即阻止,对不听劝阻者,甲方有权清退。

四、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与工商、消防、公安及其他相关部门与特卖会有关的工作,配合特卖会顺利开展。

甲方发现有无证无照经营者入场参展的,有权清退场内无证无照经营者。

五、甲方提供的特卖会场地、设备必须具备安全使用的条件。

六、甲方负责特卖会举办期间的场地安保值班和保洁工作,维护特卖会正常的秩序和安全。

七、甲方应对特卖会举办期间的消防安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加强监督和日常巡查,对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要劝导并督促乙方整改。

八、乙方举办特卖会应具备主办资格,证照齐全,不得借用他人证照,并督促参展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张贴于摊位醒目位置。

九、乙方保证所有参展商均具备合法参展资格。

乙方承诺所有参展商不销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有毒有害以及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

十、乙方搭建展馆、展台、展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搭建商须拥有合法资质。

特卖会期间如发生安全问题,由乙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可向责任方追偿。

十一、特卖会举办期间,乙方应在展区醒目位置设立消费维权投诉台,指定专人处理消费投诉,并先行赔付。

特卖会结束后,如遇消费者投诉的,甲方应先行赔付。

十二、特卖会举办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租赁场地,损坏租赁物品,也不得从事其他有损公共安全的活动。

乙方使用各类电器需征得甲方同意,擅自使用导致安全事故及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广告、海报等形式对特卖会主办方名称以及特卖会销售的商品、价格、促销方式等作虚假宣传。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约定提供租赁场地及设备造成乙方延误布展或延期开展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赁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部分费用的__%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如乙方在特卖会期间造成甲方场地污损、财产损毁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押金可抵作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另行追加。

第六条保险约定
一、双方可根据需要约定是否选择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可约定保险费用的承担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险项目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具体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上海市展览场地租赁合同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 (层/厅) 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面积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
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保证金
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相关事宜见《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

第五条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每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 %。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亮证照经营。

3、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约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或费用 %的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

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
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在租赁期限内场地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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