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银行)增资扩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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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银行)增资扩股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15号)精神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指导意见》,特制定清镇市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实施方案。

一、增资扩股工作的目的意义。

做好增资扩股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市农村信用社能否真正享受到中央的资金扶持政策,对保证我市信用社快速、健康和稳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信用社构建新的产权关系,明晰产权关系,通过确立出资者地位,明确社员(股东)的权利和责任,二是有利于信用社转换经营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完善法人治理,逐步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三是有利于提高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增强资本实力和抗御风险能力,充分整合信贷资源,四是有利于扩大农村信用社经营规模,更好地发挥作为我市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提高经营效益和支农服务水平。

二、增资扩股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的设置
设立资格股和投资股。

资格股是获得社员(股东)资格必须交纳的基础股金,是社员(股东)获得信用社优先、优惠服务的前提。

入股资格股的目的主要在于获取信用社的金融服务。

投资股是由社员(股东)中有实力的各类经济组织、个人投资大户在基础股金外向信用社投资而形成的股份。

投资股是为了满足企业法人和个人投资大户投资需求而设置。

对已认购资格股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社员(股东)允许认缴投资股。

资格股和投资股社员(股东)均有权按其所持有股份取得红利。

资格股和投资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社员(股东)参与管理的方式以及能否自由退股上:资格股社员(股东)按合作制“一人一票”原则确定票权,选举社员(股东)代表组成社员(股东)代表大会参与管理,投资股按股份制原则参与管理,投资股每增加1股增加1个投票权。

资格股经理事会(董事会)批准5年后可以退股,投资股股权可转让,但不得退股。

对资格股和投资股均使用记名式股金证,作为社员(股东)资格证明和股金权属证明。

股金证由省联社统一格式,统一印制。

(二)入股范围
根据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以农民入股为主,扩大入股范围。

所有愿意接受信用社金融服务并承认信用社章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以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均可按自愿原则入股。

(三)入股起点
自然人资格股起点金额为100元,法人资格股起点为金额为5000元。

自然人投资股每股1000元,法人投资股每股10000元。

(四)股权结构
单个自然人(包括职工)持股比例(包括资格股和投资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自然人持股总额不得少于总股本的50%;其中,职工持股总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25%;单个法人投资总额最多不超过信用社股本总额的5%。

三、对现有股金的清理及处置
(一)清理要求
1、逐一核实。

一是清查原有股权设置是否得到保全;二是逐一按自然人、法人等对现有股金进行彻底清查核实。

2、分类统计。

对股权结构、额度和社员构成分类统计、汇总,建立花名册,对达到和未达到入最低起点金额的,分别情况逐户、逐笔抄列。

3、真实反映。

凡科目归属不当,未在“股本金”科目中真实反映而在其他科目中反映的股金,应重新调入“股本金”科目。

(二)处置原则
1、对历年公共积累,按下列顺序进行处置:一是冲抵历年挂帐亏损;二是按规定提足股金分红、应付利息和各类保险基金;三是按资产风险程度得取风险准备金(呆帐100%、呆滞5%、逾期20%、正常1%)作为信用社的附属资本;四是仍有剩余的,可拿出一定比例对原有股金予以增值转股。

2、在认真核查后,确因持股人死亡、失踪等原因无法联系股金清退事宜的,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转增资本公积。

3、对遗失股金证的社员要求退股或转股,可比照存款挂失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4、对未达到最低入股起点金额的老社员,不强行退股,认真做好工作,或一次核定标准,2年内补足差额,如2年内仍未补足的,可以退股。

(三)股金分红
根据我市农村信用社实际,经联社理事会研究决定,我市农村信用社的股金分红按下列标准进行分红:
1、##年12月31日以前入股的社员,从2004年1月1日起按入股金额以不低于一年定期储蓄存款年利率1.98%进行分红。

2、2004年1月1日以后入股的社员,按以下标准分红:
(1)入股一年以上至二年(不含二年)的,按入股金额的2.376%分红。

(2)入股二年以上至三年(不含三年)的,按入股金额的2.7%分红。

(3)入股三年以上至五年(不含五年)的,按入股金额的3.02%分红。

(4)入股五年以上(含五年)的,按入股金额的3.348%分红。

(5)入股一年以内的按当日挂牌公布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

3、根据银监会文件精神,原则上入股时间最低为五年,1-4年和一年以下只是针对部分因特殊原因而退股的社员。

4、分红计算以年为单位,按入股时间×入股金额×相应的利率。

5、股金分红时间为每年终决算后,次年1月分红兑现,如社员不能前来分红兑现,信用社自动将分红金额转入社员的股金帐户,作为新增入股额,参与以后年度的股金分红。

6、只分红不保息,原则上年终亏损不予分红。

7、投资股和资格股享受同等分红比例。

四、增资扩股的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

(2004年4月5日前)
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按照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宣传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以统一口径向社会宣传农村信用社的地位和作用、增资扩股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做法,宣传中央和各级政府对信用社改革的重视程度、扶持力度和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光明前景,增加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信用社的了解和信任,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入股热情。

(二)制定增资扩股计划(2004年4月5日前)
1、2004年3月30日,新增股金万元。

2、2004年6月30日,新增股金万元。

3、2004年12月31日,新增加股本金万元。

4、2005年12月31日,全年新增股金万元。

5、2006年3月30日,新增股金万元。

(三)组织实施(2004年3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
1、以2004年3月底余额,逐户抄列股本金名册,内容包括:名称、出资额、股份、出资日期、住所、股金证书编号;出资额以每
户股本金余额为准,股份以一元一股计算,出资日期以最后一次入股时间为主;抄列的清单分为一是法人股东名册;二是自然人股东名册;三是职工股东名册;四是前10名法人和自然人股东名册;前三项要要以3月底股本金科目报表余额相符,第四项前三项中的最大前10名名册;抄完复核汇总签章后于4月10日前上报市联社。

2、统计职工花名册,内容:姓名、出生日期、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日期,职务。

3、审查新老股东资格。

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对原有股东予以确认,在妥善处理现有产权基础上,扩大入股对象,并对新入股的社员资格进行认真审查。

4、颁发股权证书。

向社员颁发由省联社统一印制的股权证书
四、增资扩股的基本要求
1、各级政府均不得以财政资金向信用社入股
2、新募集股金必须是货币资金,不得以实物资产、债权、有价证券等折价入股。

3、对社员(股东)入股必须颁发股金证书予以记载,股金只能参加分红,不得保息。

4、社员(股东)必须以自有资金入股,不能以贷入股。

5、要坚持自愿原则,不能强令入股。

6、严禁与工商企业或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以换股的形式相互入股。

7、投资入股、股权设置应符合《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银发〔1994〕186号)、《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
《农村信用社县级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银发〔1997〕390号)、《农村合作银行暂行管理规定》(银监发〔##〕10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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