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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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五篇)
第一篇: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
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存根)
被告知人:
2、乘坐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1、驾驶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乘坐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乘坐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你于年月日在(地点)驾驶/乘坐:三轮车/摩托车/小型轿车/小型客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车牌号:,因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货混装/强超强会/违法停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请立即予以纠正,从告知之时起,在不出现类似行为,如因类似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和伤害的,由你承担一切责任。

现向你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必须进行登记注册、悬挂号牌、定期检验、所有人变更时需办理过户手续,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后应当报废、注销;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无牌无证车辆、非营运客车、三轮车严禁违法载人;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货混装、强超强会、违法停车、非法乘坐五小车辆、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反上述规定将受到法律追究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告知人:告知人单位:告知时间:
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交被告知人)
被告知人:
2、乘坐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1、驾驶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乘坐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乘坐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你于年月日在(地点)驾驶/乘坐:三轮车/摩托车/小型轿车/小型客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车牌号:,因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货混装/强超强会/违法停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请立即予以纠正,从告知之时起,在不出现类似行为,如因类似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和伤害的,由你承担一切责任。

现向你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必须进行登记注册、悬挂号牌、定期检验、所有人变更时需办理过户手续,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后应当报废、注销;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无牌无证车辆、非营运客车、三轮车严禁违法载人;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货混装、强超强会、违法停车、非法乘坐五小车辆、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反上述规定将受到法律追究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告知人:告知人单位:告知时间:
第二篇: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
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
全镇广大学生家长朋友、全体中小学生:
据有关部门统计,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中小学生安全事故意外伤亡的主要“杀手”。

据了解,我镇学校,特别是公路沿线的学校,每周五和星期日放学、上学时段,仍然存在学生乘坐“三无” 车辆、摩托车、三轮车、报废车、货运车等现象。

随着宜巴高速即将建成通车,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上下学路途安全,特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希望学生家长朋友和中小学生认真阅读,共同遵守。

1、学生步行上放学实行路队制,列一路纵队靠右行走,不边走路边看书,不牵手搭肩并排行走;
2、严守交通法规;不在公路上追逐、嬉戏、乱跑;不在公路上逗留、玩耍;不损害公路交通设施;不翻越公路隔离设施或植物隔离带;横穿道路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
过”;
3、不扒车、追车、强行拦车,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不抛物击车。

4、12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

学生骑自行车时不超速、不带人、不逆行、不并行、不猛拐、不打闹嘻戏;
5、学生上学、放学及节假日出门不乘坐“三无”、超限、超员车辆;不乘坐农用车、改装车、三轮车、报废车、货运车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船只;
6、学生家长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须自觉依法行车,车辆不得进入校内,不得在学校门口乱停乱靠;
7、杜绝学生家长租用“三无”车辆、三轮车、报废车、货运车、农用车、改装车、非营运车接送学生;
8、主动参与对载运学生的车辆进行监督,发现有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载、超速,农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应及时向学校或有关部门举报。

沿渡河镇中心学校学校二0一四年三月
第三篇: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
重庆市涪陵区大顺乡中心小学校
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交通安全是学生上放学途中最为重要的安全事项。

为了教育学生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范的良好习惯,极力避免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将学生上放学途中有关交通安全责任告知您,请您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并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维护自身和学生的生命安全。

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送孩子。

我校在规定的学生上放学时段都正常有保安在校内外维持上学纪律,组织集体放学,请不要提早将孩子送到学校,以免出现孩子无人管理的失控状态。

请按照学校指定的地点接送孩子,不要在学校大门口拥挤和挤到学校校门内
来等待孩子。

行人横穿机动车道、机动车辆在机动车道违规停车或双黄线路道掉头等都存在造成交通事故的巨大安全隐患。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督促孩子牢记于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05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

1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或者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因学校地处交通繁忙地段,我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己骑自行车上学。

三、家长们要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

教育孩子禁止搭乘“三无”(无驾驶证、无车证、无营运证)车辆和超载车辆;家长要尽可能亲自接送学生上放学,不能亲自接送时应指导子女搭乘交通班车或步行。

走路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无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右边一米内行,横过道路时要走斑马线,注意避让来往车辆。

学生禁止在路上打闹、玩耍、横穿机动车道,特别是不准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道路。

同时,要提醒孩子不要乘坐陌生人的车辆,不要购买路边小摊小贩的食品和玩具。

以上说明,请家长仔细阅读并对照执行,如因违犯上述要求酿成的各种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告知书阅读后请家长自存好,以下回折签字后由孩子带回学校。

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重庆市涪陵区大顺乡中心小学校
2011年2月21日
《重庆市涪陵区大顺乡中心小学校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责任告知书》已阅读,所述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我们一定配合落实。

班学生的家长(签名)
第四篇:交通安全告知书
城北分校交通、治安安全宣传栏
尊敬的家长和同学们:您们好!
我校地处321国道与龙脑大道交汇处,在校学生三千余人,进出
校门需横跨321国道,车流量大,跨公路人流量也大,过往车辆多,为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上级要求,特印发《交通安全告知书》,希望各位家长与学生认真阅读,共同遵守。

1、学生上学、放学,不边走路边看书,不牵手搭肩及并行。

2、严守交通法规,不在公路上追逐、嬉戏、乱跑。

横穿道路须走人行横道线,没有人行横道的,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3、不扒车、追车、强行拦车,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不抛物击车。

4、严禁学生骑摩托车、电瓶车上下学。

5、学生上学、放学及节假日出门不乘坐未经检验及报废的机动车辆;不准乘坐超载、超限、超员车辆;不准乘坐拼装车辆;不准乘坐非客运车辆;不准乘坐手续不全的客运车辆。

6、家长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须自觉依法行车,车辆不得进入校内,不得在学校门口乱停乱放。

7、杜绝家长租用非载客营运车辆接送学生。

8、对载运学生的车辆进行监督,发现有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载、超速,农用车、无牌无证、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及时举报,电话:122。

9、不得携带、藏匿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警具和有毒有害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不得玩各种有危险性的玩具。

10、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违禁书刊、音像,不进游戏机室、歌舞厅、网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不打架斗殴,有事及时向老师报告或打电话:8172110。

11、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2、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不经老师同意,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13、同学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以使用威胁、恫吓等其它方式。

14、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或家长、公安机关报告(8172110),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15、不得随意将校外人员带入校园,更不能在校园内搞其它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未经家长(或指定监护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中住宿,也不得带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泸县二中城北分校
第五篇:交通安全告知书样本
明智中学交通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近几年全国发生多起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事故,为此,德州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为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我校特印发《交通安全告知书》,希望各位家长和学生认真学习,共同遵守。

1、严禁使用非载客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

2、学生上放学、假期回家返校及节假日出门,不准乘坐“三无”车辆、农用车辆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交通工具;不准乘坐超载、超限、超员车辆;不准乘坐报废车辆。

3、学生和家长对载运学生的车辆进行监督,发现有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载、超速,农用车、无牌无证、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部门举报。

4、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管理,自觉到学校划定的接送区域接送学生,自觉将车辆停放在划定的区域,按时接送学生上放学,接到学生后尽快离开,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5、步行上放学的学生实行路队制,列一路纵队靠右行走,有人行道的路段走人行道。

12周岁以下学生严禁骑自行车上放学,所有学生严禁驾驶机动车上放学。

6、学生严守交通法规,做到不闯红灯,不在公路上边走边看书,不追逐、嬉戏,玩滑板、轮滑等运动,不翻越公路隔离设施或植物隔离带,横穿道路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不扒车、追车、强行拦车,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不抛物
击车。

骑自行车的学生做到不并排占道骑行,不逆行骑车,不追逐嬉戏。

7、学生要做文明交通的使者,认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交通法规,熟悉并遵守交通规则。

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养成文明交通的好习惯;要按照学校的安排和老师的要求,劝导家长按时接送学生,到规定的区域停放车辆;运用学到的交通知识,指出家长的交通违章行为,劝说家长改掉不良的交通习惯,做一个文明交通者。

特此告知。

告知书自被告知人签字之日起至学生毕业或转出止有效。

由学校盖章,学生和家长学习后签字,学校存档。

告知人:学校(公章)被告知人: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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