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部门)内部控制操作流程规程(精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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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部门)内部控制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内控管理水平,防控内部管理各类风险,根据《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结合科室(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科室(部门)各项业务流程和所有工作岗位。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内部控制是指通过查找、梳理、评估科室(部门)工作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构建形成对各类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工作机制,提高科室(部门)内部管理和业务水平。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科室(部门)各项业务流程和所有工作岗位。
第四条内部控制的目标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各项业务活动合法合规,有效履行科室(部门)工作职能,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五条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改进和反馈全过程,贯穿科室(部门)各项业务流程和各个环节,科室(部门)全员参与,任何决策或业务工作都应有案可查。
(二)制衡性原则。
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在管理
结构、科室设置及职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实现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三)权责对等原则。
科室(部门)各岗位人员在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与承担的责任相一致。
(四)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关键业务、环节、岗位和重大风险。
(五)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与职责分工、业务范围、风险水平和人员构成等相适应,并根据新情况及时调整完善。
(六)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和反馈,有效管控各类风险。
第二章职责和岗位
第六条根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相关规定,科室(部门)承担职责包括:管理全市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指导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管理全市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
指导和监督机构工作。
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第七条科室内部职责分工。
(一)科长。
对科室各项工作全面负责。
具体承担以下岗位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年度管理(行政审批)工作计划要点;
2.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工作计划;
3.组织实施年度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培训,指导人才队伍建设。
5.研究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机构工作;
6.组织实施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7.指导县市区部门开展各项管理(行政审批)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室工作人员。
科室工作人员配合科长完成相关工作,具体承担以下岗位工作职责:
1.参与组织实施年度各类考试工作;
2.具体落实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继续教育培训高级(正高级)师任职资格评审资料初审等业务工作;
3.参与指导和监督机构工作,参与实施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
4.参与科内各类文件文书起草工作;
5.负责科室内公文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6.完成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业务流程及风险防控
第八条公文办理
(一)业务流程
主要包括公文接收、批分、办理、归档整理等环节。
1.科室工作人员负责收取收发室、科室公文系统的文件和资料,将文件和资料报科长批办;
2.科长根据文件工作内容及类型批阅经办人员,并做好签收、办理登记。
3、科室经办人员完成公文办理,按审批流程报送科长、领导审签;
4、公文办结后,科室工作人员及时归档整理办结文件。
(二)风险类型
(三)防控措施
1.科室工作人员每天登录公文系统及时接收文件、资料,并报送科长批办,若科长外出,需及时处理的文件应电话汇报;
2.根据科长批办意见和工作时限要求,及时处理文件资料;
3.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审批流程进行公文办理,逐级审签;
4.严格收发文登记管理,及时、全面做好登记工作,办结完毕的重要文件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第九条人员信息采集业务
(一)业务流程
1.信息采集。
科室经办人员每日登陆人员管理系统,查看新增的信息采集审核信息,严格审核人员填写的基础信息,查看信息填报是否准确,证明材料是否规范、完整,基础信息与证明材料是否一致,并对信息采集作出是否通过的处理,若作出不通过的处理,应一次性告知原因及需补正资料。
科室工作人员处理完毕后,及时报科长进入管理系统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完善处理。
2.信息变更。
科室经办人员每日登陆人员管理系统,查看新增的信息变更审核信息,严格审核人员填写的变更信息内容,以及上传的证明材料,查看信息变更与证明材料是否合理、准确一致,并对信息变更作出是否通过的处理,若做出不通过的处理,应一次性告知原因及需补正资料。
科室工作人员处理完毕后,及时报科长进入管理系统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完善处理。
(二)风险类型
(三)防控措施
1.科室工作人员每天及时登录人员管理系统,接收查看信息采集与信息变更信息,并及时进行审核;
2.严格审核人员填写的基础信息,以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重点查看信息填报是否准确,证明材料是否规范、完整,填报的信息与证明材料是否一致;
3.加强学习和业务探讨,准确把握信息采集与信息变更审核口径;
4.对不予通过的信息采集与信息变更信息,必须一次性告知原因及需补正资料。
第十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业务
(一)业务流程
1.制定发布年度人员继续教育计划。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厅关于年度继续教育工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发布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计划;
2.审核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信息。
科室经办人员每日登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查看新增的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信息,严格审核人员填写的继续教育年度、形式、学分等继续教育登记信息,以及上传的继续教育合格的证明材料,重点查看信息填写是否规范、准确,证明材料是否清晰、规范、完整,并对继续教育信息作出是否通过的初步处理,若作出不通过的处理,应一次性告知原因及需补正资料。
科室工作人员处理后,及时报科长进入管理系统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完善处理。
(二)风险类型
(三)防控措施
1.严格按照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结合省厅关于年度继续教育工作的统一安排和我市实
际,及时制定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计划,并在市官网上及时向社会发布;
2、科室工作人员每天及时登录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接收查看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信息;
3.严格审核人员填写的继续教育登记信息,以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重点查看登记信息填报是否准确,证明材料是否清晰、规范、完整,填报的信息与证明材料是否一致;
4.加强学习和业务探讨,准确把握继续教育登记业务审核口径;
5.对不予通过继续教育登记信息,应一次性告知原因及需补正资料。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操作规程由科室(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本操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