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佛山市顺安达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佛山市顺安达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04.10
•【字号】粤保监中介[2009]117号
•【施行日期】2009.04.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佛山市顺安达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117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申报的请示》(新保粤发[2009]26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核准佛山市顺安达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九年四月十日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