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教职工工作量量化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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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工作量量化考评细则
教师是学校的灵魂,学校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都要通过教师来实现。
因此,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作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调动广大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中的积极性,全面规范教学行为。
我们本着多劳多得的公平竞争原则,特制定教职工工作量量化考评细则。
一、在考评的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合理均衡、一视同仁等基本原则,有利于指正教师教学活动中的不足,进行自我调控。
二、考评办法
根据每位教职工所担任的工作任务、学科类型、以及周课时数和班额大小的不同分别给出每个岗位、每个教学环节一定的工作量。
全学期以20周计算,最后核算每位教职工的学期总工作量,就是每位教职工本学期工作量的量化积分。
三、教职工工作量的核定:
(一)、教学人员的工作量的核定:(见附表1)
(二)、行政、事务工作人员工作量的核定:(见附表2)
(三)、关于检查评估和缺课工作量的增减:
1、缺课
教师请假后课程由教务处安排的,请假期间的工作量全部扣除、补加给代课教师。
2、检查
(1)、上课:教师在辅导、上课期间无故不上课,上课时迟进堂、早退堂或中途离堂、不认真组织教学,被占课等违反课堂常规的有关规定扣除当堂的工作量。
(2)、教案、作业:每次检查时按照上课时间进度检查,备案时数、作业次数每少一次扣除1个工作量,完成质量差的根据情况扣除相应的工作量。
四、奖励办法:
为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所有教职工平均工作量的60%为“基准工作量”,每位教职工不足“基准工作量”的将受罚,每位教职工超出“基准工作量”的部分将进行奖励。
一个工作量奖金=总奖金÷学校总工作量的40%
个人工作量奖=一个工作量奖金×(个人工作量-基准工作量)
附表1:教学人员的工作量的核定:
备注:
1、作业、作文批改以平均(上级规定每班50-56人)人数为标准执行,具体以班级实有人数进行换算。
2、科任教师周上课课时数均以学校实际安排为准。
3、周备课时数如代平行班的不进行叠加。
附表2:行政、事务工作人员工作量的核定:
高家沟中心小学行政、事务周标准工作单位量
附:1、行政、事务将按照实际事务核定。
2、非行政管理人员各岗位工作量周累计最多计16个工作量(不超过1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