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二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全体志愿者自愿组成的学生组织,隶属于学院学生会的指导和管理。
第三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设立主席团,由会长、副会长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席团负责制定协会的活动方案和组织实施,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四章志愿者招募与管理
第五条志愿者招募应以自愿原则,所有在校学生都可以申请加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六条志愿者管理名单由协会主席团统一管理,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和参与活动的情况。
第七条志愿者参与活动必须按照协会的安排和分配,不得私自调换活动或缺席。
第八条志愿者应积极参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志愿服务水平。
第九条志愿者应遵守学院的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严禁利用志愿者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章志愿服务活动管理
第十一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要定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应按时参与并认真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活动的方案和计划由主席团制定,通过协会内部公告和校内宣传渠道发布。
第十三条志愿服务活动应保证对志愿者的安全,并提供必要的保险保障。
第十四条志愿者在活动过程中要尊重服务对象,维护良好的服务形象,不得私自接受或索取报酬。
第十五条志愿者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和总结活动经验,提交给主席团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十六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志愿者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解决志愿者在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管理制度的志愿者,可由主席团进行批评教育、警告、暂停资格或者开除等处理。
第十九条本规章管理制度由主席团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要,可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