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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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为保障学校教学仪器的正常运行和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合理利用学校教学仪器资源,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实践能力,制定本借用制度。
第二章借用管理机构
学校设立教学仪器借用管理机构,负责学校教学仪器的整体管理和借用工作。
借用管理机构有借用管理员和教学仪器管理员两个岗位。
借用管理员负责接收借用申请、审核申请材料、发布借用通知等工作;教学仪器管理员负责教学仪器的维护、维修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借用流程
借用学校教学仪器的具体流程如下:
1.借用申请:学生、教师或学校部门需提前填写借用申请表,并附上借用理由和借用时间等信息。
2.申请审核:借用管理员根据申请表上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核实借用人的身份和借用目的。
3.审核结果通知:借用管理员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借用申请人审核结果。
4.发放通知单:审核通过后,借用管理员发放借用通知单给借用人,通知单需包含借用物品的名称、数量和借用日期等信息。
5.借用物品领取:借用人凭借用通知单到教学仪器管理员处领取借用物品,并需查验物品的完好与否。
6.借用期限:借用期限为借用通知单上所注明的日期,如需延期,需提前向借用管理员申请,并经其审核通过。
7.归还借用物品:借用期满后,借用人需将借用物品按时归还到学校指定场所,并由教学仪器管理员确认归还物品情况。
8.违约处罚:如借用人未按时归还借用物品或损坏物品,需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章借用要求
1.借用人员应为本校在籍学生或教职工,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
2.借用人员需提前至少三天填写借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借用物品仅供教学或科研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4.借用人员需妥善保管借用物品,如出现丢失或损坏,需按规定进行修复或赔偿。
第五章物品保管和维护
1.借用人员需妥善保管借用物品,不得擅自转借或私自拆卸。
2.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限内如需延期,需提前向借用管理员申请,并经其审核通过。
3.借用物品如出现损坏情况,借用人员需及时向借用管理员报告,并协助维修工作。
4.借用人员需按规定使用借用物品,严禁进行违反相关规定的操作。
第六章违约处理
1.借用人员未按时归还借用物品的,每日按照物品原价的1%支付滞纳金。
2.借用人员损坏借用物品的,需按照物品实际价值进行相应赔偿。
3.借用人员违反本借用制度的其他规定的,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七章附则
1.学校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借用人员和借用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借用工作。
以上所述为我校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使用。
具体执行细则和操作流程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范文(二)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学校教学仪器的教学功能,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加强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学仪器的借用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实验设备、仪器设备、模型等。
第三条教学仪器为学校教学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师、研究生、本科生和其他教学人员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申请借用教学仪器进行教学和科研活动。
第四条学校教学仪器的借用应当符合以下原则:
(一)教学活动优先原则。
保证教学仪器的优先借用权归于学校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师和学生。
(二)合理利用资源原则。
学校教学仪器应当优先借用给利用时间有限的教师或学生,以充分利用资源。
(三)公平原则。
借用教学仪器应当公平公正,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个人或单位。
第五条教学仪器的借用程序:
(一)教师或学生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借用教学仪器的申请。
(二)教学单位负责审核申请,如符合条件,出具借用申请。
(三)学校仪器管理中心收到借用申请后,审核借用事由和时间,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借用。
(四)借用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借用的教学仪器,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六条借用教学仪器的期限和条件:
(一)借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学期,特殊情况经学校仪器管理中心批准,可延长借用期限。
(二)借用人应当妥善保管教学仪器,确保其安全不受损失。
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当按照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三)借用教学仪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归还,逾期未归还或拖延归还者,将扣除一定的信用分或者进行相应的惩罚。
第七条学校仪器管理中心负责学校教学仪器的借用与管理,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组织制定和完善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二)审核借用申请,安排教学仪器的借用事宜。
(三)定期检测、维护和更新教学仪器。
(四)制定教学仪器的使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
第八条学校仪器管理中心有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教学仪器的借用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或变更,并及时通知相关借用人。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仪器管理中心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借用权限、暂停借用、取消借用资格等。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学校教学仪器的借用与管理。
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仪器管理中心所有。
2.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学校仪器管理中心负责,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3.本制度的具体执行细则由学校仪器管理中心制定,并向全校师生公布。
以上为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具体的制度内容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范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学仪器的管理,提高教学效果,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学仪器的借用和归还事宜。
第三条教学仪器是指学校用于教学活动的各类设备、仪器、工具及其他配套材料的总称。
第四条借用教学仪器是指学校将教学仪器发放给教职工或学生使用。
第二章借用程序
第五条教职工借用教学仪器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借用:教职工在需要借用教学仪器时,须向学校申请,填写借用申请表,并详细说明借用仪器的名称、数量、用途、借用期限等信息。
(二)审批借用:学校教务处对教职工的借用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借用教学仪器。
审批不通过的,将及时通知借用申请人。
(三)签署借用合同:教职工在借用教学仪器前,需要与学校签订借用合同,明确借用仪器的责任归属、安全保管要求、违约责任等事项。
(四)领取教学仪器:教职工在签订借用合同后,凭借用合同向学校的教务处领取教学仪器。
(五)使用教学仪器:教职工在借用期限内需按照约定的使用目的和要求进行教学活动,并做好仪器的保管和维护工作。
(六)归还教学仪器:教职工在借用期满后,应及时将教学仪器归还学校,并由学校进行验收。
第六条学生借用教学仪器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借用:学生在需要借用教学仪器时,须向所在班级或学院申请,填写借用申请表,并详细说明借用仪器的名称、数量、用途、借用期限等信息。
(二)批准借用:班级或学院对学生借用申请进行批准,批准通过后方可借用教学仪器。
批准不通过的,将及时通知借用申请人。
(三)签署借用协议:借用学生需与班级或学院签署借用协议,明确借用仪器的安全保管要求、违约责任等事项。
(四)领取教学仪器:学生在签署借用协议后,凭借用协议向班级或学院领取教学仪器。
(五)使用教学仪器:学生在借用期限内需按照约定的使用目的和要求进行实验活动,并做好仪器的保管和维护工作。
(六)归还教学仪器:学生在借用期满后,应及时将教学仪器归还班级或学院,并由班级或学院进行验收。
第三章借用管理
第七条因教学工作需要,借用教学仪器的借用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学期,需借用时间超过一个学期的,须经学校教务处备案审批。
第八条教职工或学生在借用教学仪器期间,必须按照仪器的使用目的和要求进行使用,并对仪器进行妥善保管和维护。
第九条教职工或学生应对借用的教学仪器负有安全保管责任,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将仪器带出学校。
第十条教职工或学生在使用教学仪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损坏情况时,应立即向学校教务处或班级、学院进行报告,并配合维修或更换。
第十一条教职工或学生在借用教学仪器期间如因违反借用合同或协议的内容,导致仪器损坏或丢失的,应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教职工或学生在借用教学仪器期满后需及时归还,如需继续使用,则需重新申请并经审批通过后方可继续借用。
第四章违规处罚
第十三条对于借用教学仪器进行未经批准的转借、借用超过期限、故意损坏或故意遗失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课、扣除奖励等。
第十四条对于借用教学仪器后未按规定归还的,学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照仪器市场价格的三倍要求其赔偿。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的,应提请学校教务处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