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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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规定
本规定中销售人员特指营销总部商务部、医学部、OTC部正副经理、各省(市)经理、省终端主管、商务代表、医学管理员、OTC管理员。
一般管理人员特指除销售人员、营销外审处、市场管理处人员外的公司其他员工。
一、交通费规定
(一)、长途交通费规定
1、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应乘坐火车硬座、硬卧(须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动车组软席二等座、轮船三等舱位及长途汽车(不含出租车、旅游车)。
3、销售、营销外审处、市场管理处人员、部分市场部、销售部人员因公出差,乘坐飞机经济舱按下列办法执行:
(1)、由公司出发至无直达火车的省份,如乘火车,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在北京,甘肃、青海、宁夏在西安,新疆在西安或成都,安徽在上海或杭州,山西在石家庄或郑州,福建在鹰潭或长沙中转,海南在湛江转轮船或火车;如乘飞机,按飞机全票款的60%报销(不足实报,超支自负),但省经理、省终端主管全年限报单程16次,商务代表、医院管理员、药店管理员全年限报单程12次,乘机超过次数的按火车硬卧票款报销。
(2)、由公司出发至有直达火车的省市,如乘坐飞机,按飞机全票价的60%报销(不足实报,超支自负),但省经理、省终端主管、商务代表、医学管理员、OTC管理员全年限报单程6次,乘机超过次数的按火车硬卧票款报销。
注:上述划分按铁道部现行铁路运行图确定,今后如有调整,则按新运行图调整;在(1)(2)项中,公司飞往南昌、贵阳、杭州、昆明、郑州、厦门、福州、济南、合肥、乌鲁木齐等10个城市的机票按8折报销,其他仍按6折报销。
(3)、对于已取消航班的湖南省,出差可乘坐大巴、火车;在公司所在省区内出差不得乘坐飞机.
(4)、为提高效率,营销公司商务部、医学部、OTC部正副经理、市场部经理因公出差均可乘坐飞机,按飞机全票款的80%报销(不足实报,超支自负),但出差应经公司营销主管副总批准方可成行。
(5)、鉴于营销外审处、市场管理处人员(含经理)有出差天数要求,且一人负责多个区域,以上人员出差如乘飞机,全年可限报单程8次,按飞机全票款的80%报销(不足实报,超支自负)。
(6)考虑到有临时紧急配合市场需要,市场部产品企划室正副主任、产品宣传处经理、学术推广处主管、公关关系事务及招标管理处主管、企划员、学术推广员、公关及招标管理员因公出差,乘坐飞机全年限报单程6次,商务部、OTC部商务及渠道管理员、医学部医院开发管理员等乘坐飞机全年限报单程3次,均按飞机全票款的80%报销(不足实报,超支自负),乘机超过次数的按火车硬卧票款报销。
(7)、原则上,上述人员乘飞机须购买直达航班或航空公司的固有的中转联程航班,且24小时内到达,不得无谓辗转中转、住宿,新增中转线路机票以不高于直达航班或中转联程航班的机票价格为度,否则只能以直达航班或中转联程航班的机票价格计算折扣报销。
(8)、销售人员在属地内出差,不得再乘坐飞机,否则,费用自理。
鉴于新疆面积广大,城市相距遥远,为提高效率,销售外勤人员(含外审处、市场管理处人员)疆内出差,允许乘坐5折及以下飞机往返目的地(不计入往返公司乘机次数)。
(9)、规定乘机次数的人员,出差乘飞机,原则上优先冲减乘机次数,如因领导临时指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冲减次数的,须在签批时特别注明,经公司领导签批确认方可不计入次数;超出规定次数的申请,营销办、市场部专管员须注明超出次数(详见报账管理规定)供领导签批参考。
(10)、鉴于机场建设费(50元)、燃油费计入飞机票价却不算在折扣内,本规定中的全票价是指扣除了机场建设费、燃油费的全票价,因此,
报账时应在票面金额中扣除50元和燃油费后再按以上标准执行。
5、公司各类人员出差乘坐火车,一般情况下均须按上述第3条规定的中转地中转,若须改变中转地,应以上述线路为标准,费用不超过100元,在中转地停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如超过时间,费用自理,超过时间的住宿费、住勤补贴、交通补贴、手机补贴不予报销,由出差人自行承担。
6、未经总裁许可,乘坐的交通工具超过本人级别可享受标准的,一律按自身级别可乘坐的交通工具票价报销.
7、区内外出差,自行开车至目的地的,公司只给予按本人级别报销相当于大巴或火车票价的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并按公司至该地的火车或大巴时间推算给予发放住勤、交通、通讯补贴。
8、销售人员由公司至本人负责的拓展区之长途交通费控制:除公司所在省份外,其他各省省市经理、省终端主管不超过8次(含飞机),一般商务代表、医学管理员、OTC管理员不超过7次(含飞机);营销外审处、市场管理处人员不超过9次(含飞机),超过次数原则上不予报销;商务部、医学部、OTC部、营销外审处、市场管理处正副经理(主任)、公司所在省所有业务员无出差次数限制。
(二)、市内交通费规定
2、公司其他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交通补贴15元用于搭乘地铁、公交车,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自负,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3、乘机人员往返机场,应乘坐民航专线客车,费用在25元以内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包干的范围外凭据报销,乘坐出租车及自行开车至机场的也按上述标准凭据报销(民航专线车票价不足25元的,按实际票价报销,不得弄虚作假)。
4、出差期间确因工作原因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如需搬运的资料、物品众多等),出差前应有费用预计,并须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报领导签批后方可执行,报账时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补贴。
(三)、城际短途交通费规定(包括从各市市区至郊县)
城际乘车六小时以内属短途距离,出差人员应乘坐火车、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凭据实报实销。
(四)各省销售处开车在省内出差的,报账时必须附印有日期的过路过桥费发票,以此作为出差的依据,否则住宿费不予报销。
二、住宿费规定
2、公司其他各类人员到省销售处所在地出差,一律须在销售处住宿,公司按在销售处居住天数每人每天发放住宿补贴(标准附后),由出差人上交当地省(市)销售处,当地省销售处给予其住宿天数及收取住宿补贴费用的证明,回来凭该证明报帐。
3、省(市)销售处收取住宿补贴应开具由公司统一印发的证明,一式两联,绿单由住宿人持有,报帐时须附上,红单留销售处,作为台帐留底;若无此住宿证明或省销售处启用公司统一印发的证明以外的其他格式的,将不予报帐。
4、销售处确实无床位的情况下,可按本文住宿标准表中规定的标准
到外住宿,但须附上当地省(市)经理签字的证明(格式附后),并需逐级报公司主管副总签批。
备注:
1、各类人员出差住宿不得超过以上标准,在标准内凭据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2、地区划分:
(1)发达地区指: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厦门市、海南省、
南京市、杭州市。
(2)特殊地区指:天津市、青岛市、大连市、无锡市、合肥市、苏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泉州市、湛江市、普宁市、中山市、佛山市、重庆市、贵阳市、北海市、西藏藏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发达地区及特殊地区以外的地区、上海、北京的市属郊县、太和县为一般地区。
3、营销外审处、市场管理处人员(含经理)和销售外勤人员同住宿标准。
三、住勤、生活补贴规定
7、误餐补贴规定
(1)、在公司附近范围内(郊区、县级)因公外出,确实无法赶回公司食堂就餐的,凭所在部门领导签字证明,每人每天发放误餐费10元;到县级出差当天回(6小时以上),每人发伙食补助25元,不再发放住勤补贴;领取误餐费和伙食补助的人员,不再享受公司工作餐,如发现重复用工作餐,则按工作餐价值的5倍从误餐费和伙食补助中扣除。
(备注:申领误餐费,需填报出差报销单,并附部门经理签批的申领表或明细表,见附件)(2)、外出公干和出差人员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工作牌,出差期间不再享受工作餐,他人亦不得代打,否则一经发现则按工作餐价值的5倍从住勤补贴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通讯费规定
2、出差期间,省(市)经理、省终端主管、市场管理处经理、外审处主管每人每天发放手机通讯补助25元,省商务代表、医学管理员、OTC 管理员、市场部产品企划室、资讯组人员、商务部、OTC部商务及渠道管理员、医学部医院开发管理员、学术推广员、公关关系及招标管理员每人每天发放18元。
每年凭通信公司发票统一一次报帐,不足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3、上述各类人员报账的电话必须为本人姓名、且须保证畅通,更换号码须及时报本部门,由部门汇总报公司办公室和审计处,报账电话只限本人使用,不得给亲友使用,一经发现,须退还该号码所报销的所有电话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公司其他享受手机按月报销的人员出差不再发放手机通讯补贴。
五、差旅杂费规定
1、机场建设费、保险费、进出机场的民航大巴费(每次不超过25元,
进出机场乘坐出租车按民航大巴费)、火车订票费(每次30元内)、飞机托运打包费(每次20元内)、候车室雅座费(每次5元内)、站台票(每次2元内)、在出差期间本人发生的异地存取款手续费(一般不超过每次出差借款的1%),超支自负。
六、出差审批规定
2、出差借款规定
(1)、销售和营销外审处、市场管理处人员出差借款:员级单次不超过1万元(含),主管级、省经理单次不超过2万元(含)
八、其他
1、出差时间计算办法:
正午12:00以前离开公司以一天计,12:00以后至当天24:00以前以半天计。
在外住宿只能以天计,不计算0.5天。
2、业务人员全年出差天数规定(含参加全国会)
(1)、商务部、医学部、OTC部正副经理不少于120天。
(2)各省经理、省终端主管:公司所在省份不少于140天;其他省不少于200天.
(3)、各省商务代表、医学管理员、OTC管理员:公司所在省办事处负责公司及周边地区的人员出差天数不少于160天;其他各省(市)不少于220天。
(4)、市场管理处、营销外审处人员出差天数为220天,经理(主管)为200天.
5、每次出差的车票、住宿发票须每次发生后即取得,不能汇总一次开具;下到各县市的车票,票价在10元以上的,必须凭电脑机打票报账,10元以内的手撕票则要注明往返时间、地点;在外住宿的发票要将单位全称、住宿时间、天数、单价、开票日期填写完整,报账的原始凭贴在送各级领导签批前须注明凭证数量,金额,有证明人或直接领导签字确认,若不按规定填写的,财务专管员应不予受理.
6、各类人员出差回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报帐完毕,否则,不予借
支下次出差费用,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本人负责。
后附1:各驻外销售处住宿补贴一览表
附2:不住办事处证明表
附3:误餐费申领表
附1:驻外销售处住宿补贴一览表
备注:《营销总部办事处杂费管理规定》如调整省销售处住宿补贴标准,该标准随之变动。
附2:省销售处无法安排住宿的证明
省销售处无法安排住宿的证明
误餐费申领表
部门经理:
误餐费申领表
部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