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发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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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政策明确目标任务
全力以赴做好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在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业务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永发
(2011年11月14日)
同志们:
今天上午,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县委周书记、县政府文县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目标非常明确,措施非常具体。
为了有效推进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有计划、有步骤的顺利实施,确保试点工作扎实、规范、稳妥推进,根据会议安排,现在进行业务培训。
现在,我就如何做好具体工作,从政策、目标任务及当前重点工作强调三个方面意见,供大家在工作参考。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政策
参保对象及范围确定:本县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在户籍所在乡镇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年满60周岁以上、没有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个人不再缴费,直接享受
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参保缴费。
参保缴费标准: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暂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
由本人自愿选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缴费年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16周岁且不满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年满45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至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允许补缴满15年。
参保办法: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登记参保。
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要对照本乡镇村、社区居民花名册,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收费,并出据专用票据。
将有关参保、收费资料上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逐人建立个人账户。
集体补助与政府补贴办法:(一)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二)政府补贴。
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每人每年补贴30元,县财政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每人每年补贴5元和10元两个档次;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
群体代缴最低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计划生育“两户”每年每人代缴30元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和标准: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县上确定每人每月补贴5元,合计为60元/月。
今后随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等因素适时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含利息)除以139,领取养老保险后,家庭有参保条件的人员必须无条件参加养老保险。
制度衔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参加了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尚未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人员,应当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达到待遇享受年龄时,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计发养老金;已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人员,在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标任务
《镇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宏观目标是: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逐步实现对城乡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具体任务是:今年年底前参保率要达到50%以上,2012年底达到90%以上,2013年底实现全覆盖。
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乡镇今年的具体任务目标,要求今年12月底前全县参保164219人,参保率达到50%以上,考核指标包括4大项19小项,具体为:第一大项任务目标是组织机构。
包括乡镇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配备3--5专职工作人员、由副乡镇长兼职所长,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村、社区逐个成立工作小组,安排专职协管员5项具体指标,要做到“四到位”,即: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场所到位。
第二大项任务目标是政策宣传。
包括各乡镇要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专题会议,村、社区要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小组要召开全体村、居民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各乡镇、村(社区)要设立宣传专栏,散发资料,大张旗鼓地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等4项具体指标,要做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政策知晓率要达到100%。
第三大项任务目标是基础工作。
包括乡镇对本辖区的城乡居
民进行摸底登记,建档,配备电脑、打印机,接通政务“金保工程”专网,落实工作经费等6项具体指标。
摸底工作要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参保人员建档率要达到100%。
第四大项任务目标是参保征缴。
包括16—59周岁参保人数完成下达的任务,参保率达到50%以上,1951年6月30日前出生的60周岁以上人员的参保率、参保人员保费征收入库率、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均要要达到100% 4项具体指标。
参保征缴这一大项4小项具体指标占全部考核指标的40%,是县政府考核各乡镇工作的重中之重。
县政府明确要求,对201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考核实行单项考核,单项奖励。
希望各乡镇安排好工作节奏,把握好工作进度,使短期内本乡镇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给县委、县政府交一个满意的答卷。
三、当前重点工作
围绕任务目标,各乡镇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宣传动员。
各乡镇要尽快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会议,逐级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确定乡镇干部包村,村党员干部包组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
到目标层层分解,责任级级分担,确保工作落实。
在宣传工作上,首先要引导城乡居民算清三笔账。
一是要帮老百姓算清基础养老金账。
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缴费,可以直接享受每人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实现从无到有进入制度养老的历史性跨越,它比养儿防老更可靠、更稳定;二是要算清参保缴费享受政府补贴账。
省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补贴,县财政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每人每年5--10元的补贴,财政补贴资金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不参保缴费就享受不到政府补贴,参保缴费迟的,就会少享受补贴;三是要算清个人缴费与领取养老金的对比账。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直接拨付,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还将不断调高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取决于个人缴费的长短和多少,缴的越多,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高。
四是安全性高。
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除政府补贴外在其死亡后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法定或指定的收益人。
二要在政策宣传内容上,力求语言简洁。
制作的宣传资料、标语、口号,在文字上都要简单明了,老百姓一看就懂,一看就清,尽量少用专业术语。
三要是在宣传方式上灵活多样。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宣传标语、开辟专栏、现身说法等形式,以灵活多样、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宣传,把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和
实惠宣传到户、到人,让城乡居民听得懂、好理解、能接受。
为了搞好政策宣传,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了《致全县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和宣传画,各乡镇要采取逢集散发、入户讲解等方式让全县城乡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广大城乡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使他们尽早参保缴费。
二是摸底登记。
摸底登记是搞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一要摸清底数。
各乡镇要组织村、社区对本辖区内所有城乡居民的户籍、家庭情况及个人信息进行全面摸底登记,要做到“四不漏”,即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表、表不漏项。
摸底登记工作各乡镇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并将摸底资料汇总后报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要抓好资料审查。
各乡镇、村(社区)要对参保群众的户籍、年龄等信息逐一核对,做到底数清、数据准。
特别是对年满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的老年人,要坚持层层把关,做好身份认证工作,确保享受待遇的城乡居民符合条件。
三是保费征缴。
参保登记和个人保费收缴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刚刚启动,广大城乡居民在认识上会有差距,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职能,花大力气,采取有效措施,搞好个人保费征缴工作。
各乡镇要通过重点突破、由易到难的工作方法,以40周岁以上人口和领取待遇
人口家庭为重点,做好参保登记和个人保费收缴工作,确保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户清、人清、账清。
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三结合”、“四带头”的工作方法。
“三结合”是把个人保费征收与政策宣传结合、与摸底登记结合、与养老金发放工作结合起来,同时进行;“四带头”是领导家庭成员、干部家庭成员、党员家庭成员、享受养老金待遇家庭成员要带头缴纳保费。
各乡镇今年年底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必须达到50%以上,参保人员保费要在12月25日前全部征收入库。
四是待遇落实。
今年的有效工作时间只有40多天,各乡镇要在搞好宣传动员、摸底登记、保费征收的基础上,确保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在12月底前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真正将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百姓尝到甜头、得到实惠,进而引导踊跃参保,提高参保率,扩大覆盖面。
基金征收上来以后必须严格管理,当天收缴的基金必须当日存入当地信用社开设的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中,不能将现金留在身边、办公室或体外循环,请大家都要认识到收缴的养老基金是城乡居民的养老钱,在收缴过程中不能出现任何的闪失,发生问题可能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要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
五是组建机构。
组建机构、配备人员是搞好工作的基础。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各乡镇要尽快组建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事务所,配备3-5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要把今年新招录安臵的基层社保工作人员统筹安排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并确定1名副乡镇长兼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要整合办公资源,解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场所,落实工作经费,配备微机、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施,接通政府“金保”工程网,规范开展工作;要把近年安臵的进村、社区工作人员或大学生村官确定为村(社区)专职协管员,具体负责村、社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工作。
确保事有人干,把事干实、干好、干出成效。
同志们,做好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一代人的神圣而光荣的使命,责任重大,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一个个人能够完成的任务,我们应该举全县、全乡之力通力协作来完成这项艰巨的工程。
只要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