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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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的企业依法缴纳资源税。 ➢ 2011年11月1日前已依法订立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
源合同的,在该合同有效期内,继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矿 区使用费,不缴纳资源税;合同期满后,依法缴纳资源税。
二、资源税核算的会计期间 (一)纳税期限
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 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 油、天然气; (二)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资源税: (一)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 源税; (二)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 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三)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 (四)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标准之三:转让房地产是否取得收入。 取得收入的征;房地产产权虽变更但未取得收入的,不征土地增
值税。 上述三个标准必须同时具备,即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房屋
产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只要取得收入,均属于土地增 值税的征税范围。
事项 出售
是否属于征税范围
包括三种情况:(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2)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3)存 量房地产买卖。
上述油、气、矿必须是天然产品,人 造产品不征税;
进口上述产品不征税; 出口上述产品也不免征或退还资源税。
(一)能源矿产。 (二)金属矿产。 (三)非金属矿产。 (四)水气矿产。 (五)盐。
边学边练
下列各项中,应征收资源税的有( )。
A.进口的天然气
B.专门开采的天然气
C.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D.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1)应纳资源税税额
=114×10 000×5%+24×10 000×1%
=59 400(元)
(2)会计分录:
① 出售原煤。
借:银行存款
1 288 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140 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8 200.00
② 出售煤层气。
借:银行存款
271 200.00
以应税产品投资、分配、抵债、赠与、以物易物等,视同销售, 依照本通知有关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
(二)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资源税。
四、资源税的税率 ➢ 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计征。资源条件好的,税率高
一些;资源条件差的,税率低一些。 ➢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
➢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同一应税产品同时符合两项或者两项以上 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除另有规定外,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 行。
➢ 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照本法的原则,对取 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征收水 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
➢ 水资源税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 实行差别税率。
➢ 纳税人的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 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免 税或者减税。
➢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同一应税产品,其中既有享受减免税政策 的,又有不享受减免税政策的,按照免税、减税项目的产量占 比等方法分别核算确定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
【答案】BCD
煤矿生产的天然气即煤层(成)气已列入能源矿产征收资源税。
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免征资源
税。
依法应该缴纳资源税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核算的会计主体, 需要依法进行资源税的会计核算。这里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 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 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继承、赠予 继承不征(无收入)。赠予中公益性赠予、赠予直系 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不征;非公益性赠予征。
出租
不征(无权属转移)
房地产抵押 抵押期不征;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抵押期 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
房地产交换 单位之间换房,征;个人之间互换自住房不征。
(一)从价定率 应纳资源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 项税额、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和运杂费用。 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 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
(二)从量定额
(2)应纳资源税= 课税数量× 单位税额 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 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 数量。
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 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 税率。
五、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为主、从量定额为辅的计税办法。计税依
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的应税产品,应当分别核算,否则从 高征税。
【例】某油田2021年6月份开采销售原油1万吨,销售油田开采天 然气200万立方米。该油田适用的单位不含税售价为每吨5000元, 天然气适用的单位不含税售价为每万立方米1800元。该油田6月 份应纳资源税为多少? 该油田2021年6月应纳资源税 =(10000×5000+200×1800)×6% =3 021 600(元)
三、资源税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 (一)纳税环节 在应税产品的销售或自用环节计算缴纳。以自采原矿加工精矿
产品的,在原矿移送使用时不缴纳资源税,在精矿销售或自用 时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以自采原矿加工金锭的,在金锭销售或自用时缴纳资源 税。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或者自采原矿加工的金精矿、粗金, 在原矿或者金精矿、粗金销售时缴纳资源税,在移送使用时不 缴纳资源税。
(二)缴纳期限 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
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 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 申报并缴纳税款。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 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 2.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
标准之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国家所有。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土地增值税;转让集体所有制土地,应 先在有关部门办理(或补办)土地使用或出让手续,使之变为国家所 有才可转让,并纳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自行转让集体土地 是一种违法行为。 标准之二: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是否发生产权转 让。 转让土地使用权征,出让不征;未转让土地使用权、房产产权(如 出租)也不征。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自2016年7月1日起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开始,改革要点如下: 1.纳税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 和地下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对象:地表水和地下水。 3.计税方式: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取水口所在地税额标准×实际取用水量。
资源类税收的会计核算
学习内容 模块一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模块二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模块三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模块四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一组数据:
•我国单位GDP能耗目前是世界水平的2.2倍,美国的4.3倍,德 国和法国的7.7倍,日本的11.5倍;
•我们用了占世界总量50%左右的煤、水泥、钢铁和10%左右 的石油、天然气,支撑了8%以上的经济发展速度,创造了占世 界GDP总量7%左右这样一个经济成就。
•我们的环境被严重污染了!!!!!
矿藏-遂昌金矿国家矿山公园
水源-靖西德天大瀑布
森林
山岭
草原
滩涂
模块一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矿山 煤
天然气
13
资源税改革
资源税改革
2020 9 1
年 月 日 实 施 的 资 源 税 法
一、资源税核算的会计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 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 缴纳资源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7.其他规定:对取用地下水、特种行业取用水、超计划或者超定 额取用水从高制定税额标准;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 以及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企业回 收利用的采矿排水(疏干排水)和地温空调回用水从低制定税额 标准;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对取用污水处理回用水、 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情形,免征 水资源税。
(2)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91 140.00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84 000.00 7 140.00
模块二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 物(简称房地产)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 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于1994年1月起开征此税。
【例】某油田原油价格每吨600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天然 气每立方米2元。2021年5月,该企业生产原油25万吨,当月销 售20万吨,加热、修井用2万吨,将3万吨原油赠送给协作单位; 开采天然气700万立方米,当月销售600万立方米,待售100万立 方米,该油田2021年5月应纳资源税多少万元?
该油田2021年5月应纳资源税 =(20+3)×6000×6%+600×2×6%=8280+72 =8352(万元)。
二、资源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税金及附加”、“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等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一)销售应税资源税产品的核算
【例】金山矿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销售原煤2 000吨,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14万元,增值税款为14.82万元; 公司当月还销售在采煤中回收的煤层气5万立方米,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注明价款24万元,增值税款3.12万元。当地煤炭的适用税 率为5%,煤层气适用税率为1%。以上业务涉及款项均已通过银 行收付。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 征或者减征资源税:
(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 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 (二)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
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的具体办,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贷:其他业务收入
240 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1 200.00
③计提资源税
借:税金及附加 59 4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59 400.00
(二)自产自用应税资源税产品的核算 【例】金山矿业公司用自产原煤140吨加工成洗选煤自用,该原 煤成本为600元/吨,市场出售价格为850元/吨,该地区煤炭的适 用税率为6%。 (1)洗选煤应纳资源税额=850×140×6%=7140(元)
4.税率:按地表水和地下水分类确定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 对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以外的取用水设置最低税额标准, 地表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 1.5元。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取用水的税额标准为每千瓦小时0.005 元。
具体取用水分类及适用税额标准由试点地区省人民政府提出建议, 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核准。 5.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取用水资源的当日。 6.纳税期限:水资源税按季或者按月征收,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 实际情况确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申报纳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 者减征资源税: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 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 2.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 此处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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