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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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微博的管理,及更好的运营官方微博,明确宣传内容、审核发布和对微博评论的管理,并确保微博信息及时、准确、真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企业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二、管理体制
市场部主要负责门店微博注册管理及微博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并建立微博数据资料库。

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协助官方微博的推进。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级微博昵称以“企业”为前缀的门店。

四、微博管理规定
(一)对于微博的使用必须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宪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微博信息发布不得涉及公司机密,具体包括:
2.1 技术秘密包括:
公司现有的或正在开发或者构思之中的或经过技术创新
确定不宜于申请专利的产品设计、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实验数据、经验公式、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以及产品开发计划等;及其存在形式:资料和图纸、样品、手册文
档、工具模具、计算机软件等承载物;
2.2
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市场营销计划、广告宣传方案、销售方法、供应商和客户名单、客户的专门需求、未公开的销售服务网络以及公司现有的、正在开发或者构思之中的经营项目等信息及其承载物;
2.3 依据法律和有关协议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

(三)公司主管部门有权对内部员工所使用微博昵称前缀为“企业”的进行监管和控制。

(四)各级主管必须加强对下级微博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各区域所有门店必须注册新浪微博,注册要求:
5.1注册昵称应加注“企业”,例如:“企业XX店”,注册微博后需加关注公司官方微博——“企业微博”;
5.2注册的微博头像必须是以门店形象为头像;
5.3必须将注册成功的门店微博信息(微博昵称、微博账号、账号密码等)告知官方微博管理员;
5.4 注册的门店微博将由官方微博管理员统一认证加“V”。

(六)任何人不得利用微博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下列信息:
6.1危害公司安全,泄露公司机密的;
6.2 损害公司荣誉和利益的;
6.3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6.4 散布谣言,扰乱公司秩序的;
6.5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6.6 散布虚假的产品促销活动等宣传信息。

(七)微博日常运营管理
7.1 发布时间:
第一时间段:9-10点;
第二时间段:16-17点;
第三时间段:20-23点。

7.2 发布数量:周一至周五:4条左右/天;周六至周日:6条左右/天。

7.3 内容建设:企业相关信息40%:企业动态、领导新闻、新品上市、活动促销、产品知识等;其他信息60%:品牌文化、历史;茶文化知识,热点时事、美图等转发。

(内容需与品牌定位相匹配。


7.4 日常维护:
每日微博信息的搜集组织发布;删除言语恶劣的留言,并做好沟通,转发回复好的评论。

(八)各区域各门店需指定一人作为微博的管理员,需将管理员的姓名、联系方式、职位告知公司官方微博管理员;门
店微博管理员发生变化,店长应在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官方微博管理员。

(九)官方微博管理员每条发帖的内容必须通过上级领导的审核批准,方可发布;门店微博管理员每条发帖内容必须通过区域经理的审核批准,方可分布。

(十)门店微博评论公司官方微博的内容必须是正面、客观、积极向上的。

五、违规处理规定
(一)对于违反上述微博管理规定中第(一)条者,将作辞退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于所发微博消息涉及公司机密或者管理不善引起公司机密泄露的责任人,第一次视情节轻重处罚100-300元,第二次发现将其降职,第三次作辞退处理。

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保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

(三)对于未通过上级审核批准而私自在微博上发帖的微博管理员,第一次发现降薪一级或处罚100-300元,第二次发现将其降职,第三次作辞退处理。

(四)对于违反微博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者,将作降职、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期望
希望各位同仁齐心协力协助官方微博的推进,共同维护和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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