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开发建设管治规章制度范文(4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业园开发建设管治规章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业园开发建设的管控,促进工业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工业园的开发建设。

第三条工业园的开发建设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划、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的原则。

第四条工业园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资源利用、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防止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工业园的开发建设应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工业园开发建设的政策和规划,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和备案。

第二章工业园开发建设规划
第六条工业园的开发建设应编制详细的规划方案,并按规划方案进行实施。

第七条工业园的规划方案应综合考虑地理、气候、生态、经济等因素,并符合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第八条工业园的规划方案应明确用地总体布局、道路交通规划、市政设施规划、生态景观规划等内容。

第九条工业园的规划方案应经过与相关部门和专家的评审,并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工业园的规划方案经批准后,应及时公布,供社会公众监督。

第三章工业园建设及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工业园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工业园的建设应按照规划方案进行,确保用地利用率和建设密度的合理性。

第十三条工业园的建设应做好安全生产预案,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工业园的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对环境污染的防控,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确保环境质量不受损害。

第十五条工业园的建设应加强对用电、用水、用气等能源的节约利用,控制能耗指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六条工业园的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章工业园运营管理
第十七条工业园的运营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工业园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管理活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九条工业园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并进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工业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工业园应做好对外服务工作,提供合理的用电、用水、用气等公共资源,维护园区的公共秩序。

第二十二条工业园应建立健全信息交流与沟通机制,及时向企业提供相关政策、信息和服务。

第五章监督与执法
第二十三条工业园的开发建设应接受政府、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机构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工业园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保证监督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五条工业园的开发建设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补充条款
第二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的修订,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并获得有关方面的审批。

附:以上规章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但修订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工业园开发建设管治规章制度范文(2)工业园开发建设的管治规章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园区内的开发建设工作按照规划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确保园区的建设和管理有序、高效、安全和环保。

1. 规划管理制度:制定园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确保园区发展方向和布局合理。

同时,加强对园区规划的执行和监督,防止违规建设。

2. 建设审批制度:对园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包括土地使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

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安全性。

3. 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制度和标准。

加强对园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等的管理和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4. 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对园区内环境污染的防控工作,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和标准。

强化园区内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的治理和排放控制。

5. 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园区建设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合规合理。

加强对园区建设项目的资金监管,防止贪污和浪费。

6. 物业管理制度:建立园区物业管理制度,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包括维修养护、安全保卫、供水供电等服务的管理和监督。

7. 税收管理制度:加强对园区企业的税收管理,确保园区内的企业按照税法缴纳税款。

同时,建立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企业进驻园区。

8.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制定用工管理制度,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等。

9. 动态监测制度:建立园区发展的动态监测制度,及时了解园区的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以上是一些工业园开发建设的管治规章制度,具体制度和规定还需根据不同园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工业园开发建设管治规章制度范文(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工业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根据《县工业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对工业园主园区及下辖的酒店工小区,柏树林食品工业加工小区,现代林业森工科技园(以下统称“园区”)的管理职责。

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守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入园管理
第三条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
(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总投资在____万元以上且投资强度每亩____万元以上。

第四条申请在工业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管委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入园申请书;
(二)投资者____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五)银行资信证明;
(六)项目建议书;
(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八)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
(九)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五条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
(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____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项目;
(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要求的项目。

第六条入园程序。

(一)入园企业提交相关项目的可行性报告,领取并填报《工业园区入园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管委会负责____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工业经济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及相关专家按县域产业政策要求,及时进行项目入园论证、企业资信____。

预审通过后,由管委会下发《入园通知书》。

(三)办理以下手续:
1、管委会及规划主管部门会同企业现场踏勘,按产业布局规划选址,协助办理项目用地规划定点批复;
2、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鱼市镇、管委会配合,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定栽界桩、地面附着物清理和宗地测绘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3、县环保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跟踪协调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审批申报;
4、县发改局、县工业经济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项目的审批;
5、县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危化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三同时”____制度;
6、由管委会及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平面布局图进行____,并协助办理规划、建设相关证照;
7、由管委会协调,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及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____,办理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县工商局为企业办理名称核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县技术监督局为企业办理____机构代码证;
8、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参与入园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的协助审批许可。

第七条入园企业就本制度第四条、第六条办理过程产生的相关材料报管委会备案。

第八条依照国家现行规定办理土地使用相关手续,费用由企业承担,管委会负责协助办理。

按《招商引资合同》中规定的使用年限期满,企业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第九条投资者要按申报项目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超越批准用地界线。

第三章入园建设
第十条企业正式施工前,应取得项目审批文件、《项目选址意见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提供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

园区内企业出入口设置,应服从园区总体规划,不得随意设置。

第十一条企业建筑工程建设应依法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施工中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____,确保安全。

上述有关事项由管委会协调帮助办理。

第十二条企业厂区建设应符合工业园规划及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入园企业在相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应按照《招商引资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竣工;约定期限自《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计算,至验收之日止。

第十四条项目竣工后,企业要及时向管委会提出验收申请,管委会负责____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建设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进行验收,并根据《招商引资合同》中约定的优惠政策兑现。

第四章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园区企业必须严格按照《____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和施工。

第十六条县安监局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园区企业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七条园区企业或者个人对园区内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均有权向管委会和县安监局报告或者____。

第十八条园区企业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各企业要做好自身防汛抗洪的治理及防护,确定防护对象、治理目标和任务,制定、完善防洪措施和实施方案。

第十九条园区企业在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管委会和县安监局报告。

第五章园区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为加强园区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园区形象,管委会根据《____公路法》、《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园区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所称园区容貌,主要是指与园区环境密切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园区景观等的容貌。

本制度所称环境卫生,主要是指园区内道路、小广场、公共场所、水域等环境的清扫保洁;园区企业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和综合利用。

本制度所称自身责任区,是指园区内企业使用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限范围及管委会指定给企业管理的范围。

第二十二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管委会、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

第二十三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完好、整洁;属企业自身责任区的要适时清洗。

第二十四条园区内主要道路周边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园区容貌的物品。

第二十五条园区内企业设置的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用字规范。

设置企业应当加强管理,定期维修、清理,确保完好、整洁;损坏严重、影响园区容貌的,应当及时拆除。

大型广告的设置必须经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六条企业对自身责任区内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电讯、人防等公共设施,应规范建设,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第二十七条企业要保持园区内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的整洁、美观;企业栽培、整修或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应自行及时清除。

第二十八条企业严禁擅自占用园区道路堆放物料或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生产和施工产生的垃圾,要按管委会要求在指定位置倾倒。

第二十九条在园区行驶的交通运输车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向车外抛撒废弃物;
(二)进入园区的运载车辆不得超载;运送大型设施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三)运载工业产品、建筑材料、废土废渣和生活垃圾等散装物体以及液体货物应当装载适量,牢固捆扎,封盖严实,不得沿道撒落、泄漏;
(四)进入园区内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园区道路;
(五)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第三十条进入园区施工的单位现场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
(二)临道工地应当打围作业;
(三)施工废水、泥浆应按规定处理,不得随地排放;
(四)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五)停工场地应当进行整理和覆盖;
(六)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第三十一条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园区内道路的企业,施工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清运,竣工后应当及时恢复路面原状。

第三十二条禁止在园区建筑物、公用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在园区内建筑物、公用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管委会批准,并保持完好、整洁,设置期满后必须立即清除。

第三十三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占用或挪用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四条园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应保持其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对企业内公共场所要有专人清扫保洁、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清运。

第六章环境保护管理
第三十五条园区企业必须严格按照《____环境保____》以及省、市相关环境保护政策,依法生产经营。

第三十六条园区内各企业及个人有保护环境和互相监督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七条园区内各企业要积极配合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做好环保工作及检查工作。

第三十八条园区内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三十九条园区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必须依照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第四十条园区内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物的企业,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和公害。

第四十一条园区内各企业应建立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并报管委会和县环保局备案,因发生事故或其它____,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应按预案要求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污染损害,同时向管委会和相关部门报告,并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企业和居民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发生事故的企业应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第四十三条企业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保设施,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经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拆除或闲置,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对违反以上安全监督、园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企业,管委会将协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第四十五条园区内所有企业要守法经营,按章纳税;坚持安全、文明生产;自觉接受各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县人民政府。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工业园开发建设管治规章制度范文(4)
一、总则
1.1 为规范和加强工业园的开发建设,提高工业园的管理水平,保障园区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工业园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并具有强制性。

二、工业园的建设管理
2.1 工业园的建设要按照国家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

2.2 工业园的建设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工业园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3 工业园的建设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禁止私自改变建设用途,建设过程中如有变更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2.4 工业园的建设要按照施工安全要求进行,建立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机制,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

三、工业园的用地管理
3.1 工业园用地的供应要依法进行,符合用地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3.2 工业园用地的分配要公平合理,不得偏袒某些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3.3 工业园用地使用要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相关税费。

3.4 工业园用地的流转和转让要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四、工业园的环境治理
4.1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保证生产过程的环境安全。

4.2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要合理使用和管理水、电、气等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4.3 工业园内禁止在未经授权的地点进行废物倾倒和排放,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处理产生的废物,确保环境整洁。

4.4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环境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对环境进行检测和评估。

五、工业园的规划管理
5.1 工业园的规划要调研、论证,确保与地区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相符。

5.2 工业园的规划要符合生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注重人文关怀和社区建设。

5.3 工业园的规划要与城市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工业区、生活区、商业区和公共设施区。

5.4 工业园的规划要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充分利用工业遗产资源进行文化创意产业开发。

六、工业园的安全管理
6.1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责。

6.2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6.3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安全设施和设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6.4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件,定期接受安全检查和评估。

七、工业园的公共设施管理
7.1 工业园内的公共设施包括道路、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水系统等,要保持良好的状态和正常运行。

7.2 工业园内的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修复要及时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7.3 工业园内的公共设施的改建和扩建要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

7.4 工业园内的公共设施的使用费用要适度,不得以过高的费用给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增加负担。

八、工业园的卫生管理
8.1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监督机制,保持工业园的卫生环境。

8.2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要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8.3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集中垃圾处理设施,及时处理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

8.4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九、工业园的治安管理
9.1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要配备专职保安人员,确保工业园的治安秩序。

9.2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及时报告治安情况,做好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

9.3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9.4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对园区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

十、工业园的税费管理
10.1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申报和缴纳相关税费,不得逃税、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

10.2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要配合相关税务机关进行税收检查和核查工作,不得拒绝、阻碍或提供虚假资料。

10.3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保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10.4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要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十一、附则
11.1 工业园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2 工业园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本制度的学习和宣传,确保全体员工的知晓和遵守。

11.3 工业园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相关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11.4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修改。

以上为工业园开发建设管治规章制度范本,旨在提供一个参考,具体实施时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