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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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龙子湖区区蚌埠市龙子湖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
目录
目录
前 言 (1)
第一章 规划背景 (3)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3)
第二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4)
第二章 规划目标 (7)
第一节 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7)
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8)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0)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0)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2)
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6)
第一节 加强耕地保护,控制耕地减少 (16)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18)
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 (20)
第一节 城镇村用地规模安排 (20)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和规则 (23)
第三节 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 (25)
第六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27)
第一节 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27)
第二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生态利用模式 (27)
第三节 以保护为前提合理规划布局 (28)
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30)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30)
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31)
第三节 林业用地区 (31)
第四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32)
第五节 独立工矿区 (32)
第六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 (33)
第七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34)
第八章 土地整治安排 (35)
第一节 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开发复垦 (35)
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工程 (35)
第三节 多渠道保障土地整治设施 (36)
第九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38)
第一节 乡(镇)指标分解的依据 (38)
第二节 指标分解与各乡土地利用 (39)
第十章 规划实施措施 (40)
第一节 法律措施 (40)
第二节 行政措施 (40)
第三节 经济措施 (41)
第四节 技术措施 (41)
第五节 社会措施 (42)
前言
龙子湖区位于蚌埠市区东部、淮河以南,东与五河县和凤阳县接壤,北与淮上区毗邻,西与蚌山区相连,与蚌山区隔湖相望。
全区气候宜人,农业发达,旅游资源丰富,是国家山水旅游名城。
2005年全区总人口24.92万人,城镇化率为77.77%,地区生产总值7.81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134元。
随着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实施,在安徽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的发展方针指引下,龙子湖区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同时努力实现全面建成“繁荣、平安、文明”龙子湖,切实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依据《蚌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编制了《蚌埠市龙子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结合龙子湖区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在总结龙子湖区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分析龙子湖区土地利用形势,
主要阐明龙子湖区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制定了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方案、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与调控政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确定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统筹安排了各行业各区域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规划范围为龙子湖区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为147.43平方公里。
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第一节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与特点与特点
一、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龙子湖区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可知,龙子湖区土地总面14742.95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10298.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为69.85%;建设用地面积为3240.44公顷,占土地总面面积21.98%;其他土地面积为1204.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17%。
农用地中,耕地7963.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4.02%;林地857.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81%;其他农用地1277.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67%;园地和牧草地分别为171.91公顷和27.77公顷,分别占总面积1.16%和0.19%。
可以看出,耕地占的比重最大,其次为其他农用地和林地。
建设用地中,城镇建设用地962.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53%;农村居民点用地1217.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26%;独立工矿用地455.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09%;交通运输用地323.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20%;水利设施用地167.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13%;其他建设用地113.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77%。
从各类用地比重得知,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相对较大,其次为城镇建设用地,独立工矿和交通运输用地所占比重次之。
其他土地所占的比例较低,其中,水域1134.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70%;自然保留地69.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47%。
二、土地利用的特点土地利用的特点
农用地结构单一,全区农用地以耕地为主,林地及其他农用地的所占比重小;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较低;人均耕地少,后备可利用土地资源匮乏。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较大,分布零散。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非农建设用地发展速度加快,农用地与非农用地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土地利用集约度不高,存在土地浪费现象。
全区土地利用率为91.83%,土地利用限制条件多,土地利用程度、农业用地集约化程度和土地生产率较低。
(三)违法用地时有发生,查处难度大。
龙子湖区位于蚌埠市中心城区,地处全市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其容纳的人口、劳力和资金的比重很大,这就给管理带来了很多问题,导致违法用地时有发生,且难以查处。
第二节第二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一、面临的机遇面临的机遇
(一)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带来的机遇。
随着“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国家在政策、资金、重大项目布局等方面给予中部地区大力支持。
资本和产业加速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有利于龙子湖区发挥综合优势,承接产业梯度转移,促
进自身产业的调整和优化升级。
当前,龙子湖区经济发展呈加速态势,地区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和人均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均处于上升趋势,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奠定了经济基础,同时也为调整优化用地结构与布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二)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带来的机遇。
安徽省实行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以加快“两淮一蚌”沿淮城市群发展,这有利于龙子湖区争取政策支持,强化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建设。
蚌埠市是华东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淮河流域水陆交通与物资集散中心、安徽省重要工商业城市,这一战略定位能够为蚌埠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发展机会,进而也为龙子湖区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优势。
(三)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机遇。
国家发改委对安徽省申请成立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指出试验区具有先行先试的条件和基础,可以作为省级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开展相关体制机制的探索和实践。
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可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支持试验区建设,对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发项目、重大引进技术和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以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四)皖北发展的机遇。
2010年5月24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皖北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蚌埠市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进而带动蚌埠市辖区的发展。
面临的挑战
二、面临的挑战
(一)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
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推进以及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龙子湖区正处于全面大发展时期,实施大投入、建设大项目、发展大产业、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需要建设用地做支撑。
规划期间,龙子湖区建设用地的需求将呈现出全面增长之势,土地供需矛盾将日趋尖锐。
(二)后备资源贫乏,生态承载力较低,耕地保护压力较大。
根据龙子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也需要调整一些耕地,龙子湖区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耕地补充能力不强,使土地供给压力日益增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
(三)统筹发展任务艰巨。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亟待转变,土地利用结构有待优化;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对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于龙子湖区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加大了行业和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的难度,统筹协调行业和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日趋艰巨。
第二章规划目标
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第一节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以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长远、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在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建设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证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障科学发展用地
二、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在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前提下,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各类各业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尤其是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导功能,积极推动建设用地的空间整合,制定节约集约利用指标控制体系,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坚持建设用地增量供给和存量挖潜相结合,加强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和城市建设用地内部挖潜,盘活土地资产,提高龙子湖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
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四、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反展,充分发挥各类农用地的生态功能,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的保护,建立基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体系,积极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土地生态环境质量,植树造林,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第二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一、总量指标
总量指标
(一)耕地保有量。
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728.32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1173.41公顷以上。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5145.62公顷。
(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4081.77公顷。
(五)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突破3312.51公顷。
增量指标
二、增量指标
(一)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规划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407.99公顷。
(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和耕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规模不超过2038.79公顷;占耕地规模不超过1461.94公顷。
效率指标
三、效率指标
规划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突破100.37平方米。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一节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农用地结构调整
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合理利用园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开展植树造林,增加林地面积,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改善生态环境。
到2020年,全区农用地面积为8422.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13%,比2005年净减少1875.79公顷,下降12.72个百分点。
(一)耕地。
到2020年,全区耕地面积为5728.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85%,比2005年净减少2235.42公顷,下降15.16个百分点。
规划期末,耕地主要分布在重点发展农业的长淮卫镇和李楼乡。
(二)园地。
到2020年,全区园地面积为250.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0%,比2005年净增加78.38公顷,上升了0.53个百分点,园地面积较为稳定。
规划期末,园地主要零星分布在各个乡(镇)。
(三)林地。
到2020年,林地面积为721.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9%,比2005年净减少135.78公顷,下降了0.92个百分点。
(四)牧草地。
到2020年,牧草地面积为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0%,
比2005年净减少27.77公顷,下降了0.19个百分点。
(五)其他农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全区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722.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68%,比2005年增加了444.80公顷,上升了3.01个百分点。
规划期内,其他农用地在全区各乡(镇)均有分布。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目标,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结构,保障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用地,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将达到5145.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90%,比2005年上升12.92个百分点,新增建设用地1905.18公顷。
(一)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将稳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不断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
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4081.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69%,比2005年净增加1445.93公顷,上升9.81个百分点。
(二)城镇工矿用地。
到2020年城镇用地面积为3312.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47%。
主要分布在龙子湖区的中心城区地带。
(三)农村居民点用地。
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769.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20%。
(四)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到2020年,全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063.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2%,比2005年净增加了459.25公顷。
三、其他土地其他土地结构调整结构调整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为缓解用地压力,将适度开发其他土地,提高用地效率。
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1174.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7%,比2005年净减少29.39公顷,下降0.2个百分点。
第二节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农用地布局优化农用地布局优化
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园地、林地的结构调整,引导其他农用地的合理利用,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繁荣。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全面落实《蚌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合理引导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提高耕地综合生产服务能力。
在不影响耕地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
使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有机统一。
同时,在确保规划目标实现的前提下,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优先将具有完善农业基础设施、质量好、集中连片的耕地和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治新增的优质耕地等划
为基本农田;将低等级别、质量较差,因损毁、塌陷难以恢复的基本农田调出。
调整后的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市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平均质量等别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
(二)园地布局优化。
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园地保护目标,着力调整优化品质结构,推进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提高园地的单产和效益。
(三)林地布局优化。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明确林地保护的面积和范围,保护东、西庐山及锥子山等生态敏感区的生态公益林。
加大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迹地更新及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
林业用地主要分布在东、西庐山及锥子山等地。
(四)合理扩大城乡绿色空间。
尽可能增加绿色用地,以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面等共同构建完善的城乡生态空间,发挥最大生态功能。
统筹安排城郊生态和城市绿地相结合的绿色系统。
依托龙子湖等以绿地和具有生态功能的各类农用地疏解城市,开放专用绿地,增加城市公共绿色空间。
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科学配置城乡建设用地,以提高城市竞争力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做大做强中心城区,积极发展先进制造,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依托交通线,布局中小城镇发展用地,构建空间有机联系、经济社会互补的城镇发展群;以社会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引导农村居民点的适度集中
建设。
城镇用地的空间布局与农村居民点的空间布局联系紧密,按照城乡一体化原则,两者可以统一考虑,一体布局。
但是目前农村居民点的建设水平相对城镇还有很大的差距,在进行统一布局时,仍然以城镇用地布局为主,农村居民点布局服从城镇用地布局。
(一)城镇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城镇规划体系改变目前单一性的集中建设模式,从区域统筹系统发展的思路出发,结合市域交通和产业空间布局,对城镇体系布局进行调整。
按照“一核、两翼、五分区”的总体开发框架,以中心城区改造为核心,以长淮卫镇、李楼乡为两翼,重点推进滨河新区、高铁新区、胜利东路两侧沿街区、鲍家沟生态带、两站及西老城区五个人口聚集区建设和改造。
加快城市化步伐,促进“龙凤”对接,力争两地同城化发展。
加快方邱湖整治与开发,综合治理开发鲍家沟。
以高铁新区建设为引擎,结合龙子湖东岸综合开发,整合和利用周边地区的优势资源,构建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促进整体优势发挥和竞争力提升。
合理布设新增城镇用地,依托城镇已有的基础设施,少占耕地和水域,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
(二)农村居民点布局优化。
农村居民点布局优化的手段主要是农村居民点整理,从宏观上对农村居民点数量、布局进行调整和从微观上应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和内部结构、布局进行调整。
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区域严格限制私人新建扩建行为。
结合新农村建设,由政府选取特定区域,政府出资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改善居住条件,修建大面积宅基地,鼓励其他农村居民点搬迁到此,严格按照人均用地标准为其提供宅基地,允许其建设多层建筑弥补居住用地面积,并且给予其他政策上的扶持。
生态用地布局优化
三、生态用地布局优化
根据生态环境建设以及蚌埠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土地适宜性,对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进行合理布局,推进特色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充分发挥农用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拓展绿色空间。
依托区域内的龙子湖、锥子山及东、西庐山等自然景观要素,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类型的园林绿地山水等生态用地。
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第一节 加强耕地保护加强耕地保护,,控制耕控制耕地减少地减少地减少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构建共同责任机制。
按照《蚌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要求,龙子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为5728.3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173.41公顷。
将两项目标下达各乡(镇),由各乡(镇)层层分解,建立县、乡、村、组、户五级耕保责任体系。
明确各级政府行政一把手为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强化对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通过严格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严格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进一步强化非农建设对耕地占用的管制措施,对确需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建立和完善占用耕地的评价机制,提高占用耕地的补偿标准,提高用地成本,从而控制和减少耕地占用量。
2006-2020年全区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461.94公顷以内。
三、多源头控制耕地流失多源头控制耕地流失
按照国家要求,规划期内不再安排生态退耕,禁止各乡(镇)
擅自实施生态退耕;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和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对灾毁耕地要及时修复,确实修复不成的要及时补充。
切实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四、切实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规划期内通过积极推进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等途径加大耕地的补充力度,切实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执行对项目建设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质量评价制度,确保不因建设占用造成耕地质量下降。
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并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
建设单位必须切实履行补充耕地的法定义务,各乡(镇)要组织、落实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占补平衡。
龙子湖区属于丘陵区,土地开发利用率高,后备资源不足,应在内部挖潜上下功夫,在农村居民点整理、耕地整理上下力气。
耕地质量建设
五、耕地质量建设
全面开展耕地质量普查、建立耕地质量检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全面提高耕地质量,确保全区有限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大力推广测土培肥技术、增施有机肥、扩大绿肥种植,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确保补充耕地质量,提高土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永久性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必须剥离,在符合水保要求的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