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基金_税收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产业基金税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权益,促进产业基金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产业基金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产业基金及其相关投资活动。
第三条产业基金税收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征税,公平税负;
(二)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三)强化监管,防范风险;
(四)促进产业基金健康发展。
第二章税收政策
第四条产业基金企业所得税:
(一)产业基金取得的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产业基金投资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五条产业基金增值税:
(一)产业基金购买货物、劳务、服务,依法缴纳增值税。
(二)产业基金销售货物、劳务、服务,依法缴纳增值税。
第六条产业基金营业税:
(一)产业基金从事金融业务,依法缴纳营业税。
(二)产业基金从事其他业务,依法缴纳营业税。
第三章税收申报与缴纳
第七条产业基金应按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报送相关资料。
第八条产业基金应按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的纳税申报表。
第九条产业基金应按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应纳税款。
第十条产业基金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
(一)变更税务登记事项;
(二)发生税法规定应报送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税收优惠
第十一条产业基金投资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免征、减征增值税;
(三)免征、减征营业税。
第十二条产业基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
第五章监管与处罚
第十三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产业基金的税收监管,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产业基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一)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二)未按规定报送纳税申报表;
(三)未按规定缴纳应纳税款;
(四)其他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五条产业基金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间,如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法追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施行前,产业基金的税收管理按照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