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中教辅材料评议的公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蒙古自治区高中教辅材料评议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2.04.29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材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高中教辅材料评议的公告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的指导和管理,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高中教辅材料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用范围
高中阶段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思想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学、地理教辅材料。
二、评议教辅的种类
供普通高中学生使用的与各学科必修、选择性必修教材(2017版2020年修订)配套的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
三、送评教辅要求
(一)普通高中同步练习类出版物必须获得所配套教材的著作权人授权。
(二)按必修、选择性必修分类编写。
四、送评单位资质及要求
(一)出版单位出版的上述教辅材料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二)送评教辅必须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版2020年修
订)编写。
(三)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材等作品编写出版高中教辅材料,应当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四)教辅材料实行主编负责制,单位组织编写的需要明确主编,不得以编写组形式出现。
(五)编写人员政治可靠,必须经所在单位进行政治和专业背景审核,要求具有相应学科专业的教育教学经验,并熟悉教育政策。
(六)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严格落实编辑出版责任,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承担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机构及其在职工作人员,不得组织、参与编写。
(八)高中教辅材料代理商(机构)不得参与本次评议工作,必须出版社直接送评。
五、送评材料
送评单位需提供本单位资质材料1套、样书一式7套(册)。
(一)送评表。
1. 教辅材料送评申请表(附件1)
2.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目录(附件2)
3.教辅材料送评承诺书(样例)(附件3)
(二)资质材料。
1.教辅材料主编身份证和编写单位、出版单位(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出版许可证等复印件。
2.出版教辅材料的资质证明复印件(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出版教辅材料许可文件)。
3.享有教材著作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所配套教材著作权人准予编写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的授权书复印件。
4.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出版社公章。
(三)样书。
1.送评教辅材料的书稿应当为印刷成形的白皮样书,在封面、扉页、正文中均不得出现编写者或出版单位、人员等有关信息。
2.在样书封面标明送审教辅材料学科、名称(格式按附件4)。
3.资质材料在一个档案盒内封装,粘贴封面(格式按附件5),同时盒内放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目录(附件2),附带U盘(U盘内存储白皮样书PDF电子版,目录电子版;如无电子版视为无效送审)。
4.送评教辅分学科、按年级排序包装,包装内附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目录(附件2)。
六、送评时间
送评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12日17时。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教辅评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评议工作采取盲评的方式进行,送评材料按盲评要求提供。
(二)各送评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确保营造良好的评选生态环境。
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违规单位取消入选资格。
(三)经评议并列入推荐目录的教辅材料,出现无法按时出版或不能确保课前提供的,退出我区教辅推荐目录。
(四)自治区组织专家对各送评材料进行评选、意识形态审查,选用的教辅结果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公示。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我厅反映,经查实后,取消问题教辅入选资格。
(五)样书、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业务咨询联系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教材处赵瑞芳
电话:************
样书邮寄联系人:张俊平
电话:139****8861
附件:1.教辅材料送评申请表(样表)
2.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目录
3.教辅材料送评承诺书(样例)
4.送评样书封面的内容与格式
5.档案盒封面格式与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