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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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顺政发[2006]5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6.02.08
【实施日期】2006.0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
(顺政发〔2006〕5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近几年来,为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增强城市景观效果,加快城市化进程,我区先后实施了一批重点建设工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006年,区政府决定实施74项重点工程。

为保障重点工程顺利实施,规范重点工程管理,提高重点工程建设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完善重点工程建设的管理机制
1.成立顺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部。

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主管城建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内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名单见附件1)。

指挥部负责参与制定年度
重点工程建设计划,保障重点工程顺利实施,监管重点工程实施,确保重点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指挥部下设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和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办公室。

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主任由区市政管委主任担任,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办公室主任由区建委主任担任。

2.加强重点工程协调管理。

为确保高质量地完成重点工程建设任务,从2006年开始,实行重点工程归口协调管理,由区市政工程建设办公室牵头,区市政管委负责全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协调管理工作;由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办公室牵头,区建委负责全区房屋建设重点工程协调管理工作(工程项目协调管理划分见附件2)。

3.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调度会议制度。

为有效解决重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调度会议制度。

调度会议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部总指挥或由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召开,区市政工程建设办公室主任和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办公室主任召集,不定期召开会议,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的统一调度和管理。

二、明确工程的建设目标
4.坚持六项制度,实现四大目标。

坚决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政府采购制、财务核算和工程审计制等六项制度,确保实现精品工程、效益工程、廉政工程和民心工程的建设目标。

实现精品工程。

严格把握工程规划和建设质量,把重点工程建设成为具有先进功能、现代化气息与历史文化有机结合的精品,使其经得起社会评价和历史检验,体现顺义重点建设新城的城市风貌和建设水平。

实现效益工程。

坚持走“自求平衡、滚动发展、良性循环”路子,加大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力度,争取更多的政府土地收益。

实现廉政工程。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好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通过监察、审计全程介入,加强关键环节控制监督。

实现民心工程。

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好事、谋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把方便及造福群众放在重要位置,合情合法地解决好征地、拆迁、施
工中群众利益问题。

三、科学严密地组织重点工程施工
5.严格控制规划标准。

坚持高起点规划,全面推进规划理念、规划体制、规划设计创新,为实现重点工程的高标准建设提供规划保障。

要充分发挥区规划委员会作用,积极引进国际先进规划设计理念,认真听取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建议和意见,精心运筹每一项工程,制定科学合理的操作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与顺义新城总体规划、功能布局和景观效果和谐统一。

6.严格控制工程工期。

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协调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要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强化组织协调,制定项目进度控制计划,倒排工期,搞好衔接,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工期的问题。

要处理好工程建设与道路畅通关系,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施工中的道路畅通。

采取分段、分期实施,半幅施工、半幅通行,夜间施工、白天放行等方式组织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给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

7.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坚持“企业内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三级质量控制体系,落实严格的招标投标制度,选择高素质、高水平的设计、施工、监理队伍,指导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内检;监理公司加强重点部位、隐蔽工程、重要节点的跟踪检查。

各施工单位要强化质量意识,做到诚实守信,文明施工,努力创建优质工程。

要规范建设市场主体行为,尤其要杜绝施工企业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以及无资质和超资质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设专人保洁,配备降尘装置,减少扬尘污染,切实加强砂石、土方、渣土和垃圾运输的监管。

加强施工安全管理,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8.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在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上精打细算,充分运用竞争机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

要从科学性、可行性、经济性
等方面论证,优化施工方案,避免失误。

区财政评审中心要继续加大工程评审力度,重点工程实施前要评审预算,实施中要加大监督力度,竣工后要审查决算,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收益率。

四、严肃认真地组织好重点工程拆迁
9.坚持依法平稳拆迁。

妥善处理好建设与拆迁的关系,事关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整个社会的稳定。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4号)等规定的界限及程序依法组织拆迁,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全面公开拆迁项目,坚持拆迁评估标准与市场接轨,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因素。

要科学安排拆迁,根据各项工程进度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拆迁。

要加强拆迁政策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服从大局,积极支持拆迁工作。

要深入做好思想工作,引导被拆迁户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全局的关系,积极配合拆迁工作。

要及时兑现拆迁补偿,保证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绝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截留。

要严肃处理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违规建筑,坚决查处采用造假欺骗手段损害国家利益行为。

五、形成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合力
10.协调管理部门、责任(业主)单位、督查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

区市政管委、区建委要充分履行协调管理职能,按照各自分工,从质量、资金、进度等方面,加大重点工程管理力度,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保证各项工程有序进行。

各责任(业主)单位要服从区市政管委和建委的协调管理,充分履行工作职能,高质量地完成好重点工程建设任务。

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重点工程督促检查,促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各阶段目标任务,及时向区领导反馈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11.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重点工程建设。

区发展改革委要积极做好重点工程的立项、审批工作。

规划分局要科学编制规划,依法审批规划,严格监管规划实施。

国土资
源分局要严格土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收益。

监察部门要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监督,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项目、工程招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监管。

区电视台、电台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及时报道工程进展情况,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工程建设和支持工程建设的先进典型,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1.顺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部成员名单
2.顺义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协调管理安排表
二○○六年二月八日附件1:
顺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指挥:李平区长
副总指挥:李友生副区长
成员:刘福海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仲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贵恒区市政管委主任
刘永发区建委主任
王庆芸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线长久区教委主任
邢永富区财政局局长
董占云顺义规划分局局长
孙桂祥顺义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李国印区环保局局长
田江平区监察局局长
李国新区水务局局长
巩维国区卫生局局长
张新海顺义公路分局局长
张伯林区奥管委主任
王金广区城管监察大队队长
李志增顺义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阳区园林服务中心主任
李福利汉石桥湿地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宝春区自来水公司经理
张树广区燃气公司经理
赵光国仁和镇镇长
附件2:
顺义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协调管理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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