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幼儿园、中小学、中专校教师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做好2012年幼儿园、中小学、中专校教师初
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2〕3号、4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件》等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初级职称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专业,2008年底前中专毕业,任教满4年,可初定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2009年底前专科毕业,任教满3年,或2011年底前本科毕业,任教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获得中专学历后,受聘三级教师3年以上,可申报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小学教师: 2009年底前专科毕业,任教满3年,或2011年底前本科毕业,任教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3.中学教师:2011年底前本科毕业,任教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4.中专校教师:2011年底前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任教满1年,可初定助理讲师;2011年底前专科毕业〔或本科毕业无学士学位〕,任教满1年,可初定教员。
5.以上申报者见习期满考核、年度考核须在“合格”以上。
6.申报人员必须在相应的岗位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申报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一份〔呈报表必须如实填写,填写时不得调整表格大小〕;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兴化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报考〕职称综合情况公示表;
4.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
5.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初级、中级均可〕及复印件;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及复印件〔泰州、兴化颁发的证书均可,专科生至少要两门,本科生要一门。
泰州颁发的:即网上学习、考试;兴化颁发的:教师进修学校师训处报名、培训、考试,咨询:83321010〕。
8.申报费60元/人。
三、转评
凡在中专校、教师进修学校任教的中学二级教师,获得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从事中专类教学工作满1年,并于2011年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可转评为助理讲师职称。
四、上报时间
各单位职称材料员于2012年11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局206室,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五、办证
市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复下发后,各学校职称材料员将通过人员的照片、身份证等收齐,统一到人社局职称科办理初级职称证书。
六、有关教师职称评审的其他重要说明
1.从2013年起,各类教师职称申报时的有效学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职称电脑、公需科目合格证等取得时间均截止到申报前一年年底。
2.按泰州市有关会议精神,今后申报职称时,相关学历的专业、教师资格证书上学科、所教学科将逐步要求一致。
附件: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兴化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报考〕职称综合情况公示表》
教育局师资科
2012年10月29日
附件1
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拟定专业技术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年月日
兴化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基本情况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工作情况
工作小结
〔包括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力、工作成绩及履行职责情况等〕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注:请用8K纸正反打印,用钢笔填写,表格样式不得调整。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附件2
兴化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报考〕职称综合情况公示表
兴化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报考〕职称综合情况公示表
注:1.本表由申报人填写,并亲笔签名,使用A4纸打印;本表所填写内容,须经单位审核和公示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有效。
2.本表填写内容均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材料;《著作、论文及学术、技术报告》栏中的“本人作用”,应填写“独著”或“合著”,“合著”应填清本人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