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试行版)【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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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试行)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校团委、校学生会学生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使学团工作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透明化。

根据本条例,对学生干部的工作绩效予以考核,并为培养学生储备干部提供重要参考。

二、考核方法:
(一)对学生干部的考核采取量化评分方式,由团委组织部根据学生干部平时工作表现及老师和各部长评价等指标进行考核。

(二)考核分为思想政治考核、纪律考核、工作业绩考核和学习考核.思想政治考核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考核和政治理论水平考核,各占十分;纪律考核包括会议考核和活动考核,各占十五分;工作业绩考核包括态度考核和业绩考核:态度考核占十五分,业绩考核占二十分,学习考核占十五分;总计一百分.
(三)考核以分数量化体现,采用加减方式累计计分。

三、考核细则:
第一部分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基准分0分,组织部按照各项累积加分,满分25分)要求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一)思想道德素质(除特殊标明项目分数不兼得,取最大值,共10分).:
1.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如有对老师、上级或下级言行侮辱的,
酌情扣分;
2.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言行举止文明,严格要求自己,为广大同学树立良好的楷模,
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获校级荣誉、优学、优干、优团、优团干、各类标兵+2分,市级荣誉、“双十佳"+3分,省级及以上荣誉+4分,国家级荣誉+5分(兼得者取最高值上浮2分)
3.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重点积极分子+0、5分,计划发展对象+1分,党员及预备党员+2
分。

4.参加卡特尔16PF测试,符合学生干部条件+2分,
(二)政治理论水平(15分):
1.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修养,参
加团校+2分、党校+3分,满分5分
2.政治理论学习态度认真,工作中坚持正确方向,能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
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1分
3.在政治理论水平测试中成绩优秀+4分;良好+3分;中等+2;及格+1分包括团校,党校,
内部考试等,兼得者以最高分上浮3分,满分7分
4.能遵守校规、校纪,主动维护校园文明秩序+2分
第二部分纪律考核(基准分25分,由秘书处在此基础上汇总,所得结果记入总分,满分25分)
(一)会议及值班考核:(10分)
1.无故缺席会议、旷岗,每次扣3分;迟到扣1分;早退扣1分;因故缺席等在一日
内说明缺席原因者扣1分;事前请假经批准者不扣分;
2.无故缺席、旷岗两次或累计迟到、早退三次者,在例会上提出警告,经警告仍发生者,
劝退.
3.例会由秘书处负责召集并考勤;部门会议或其它专题会议由召集人通知秘书处或指
定人员负责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会议记录,供组织部考核;
4.值班请假需向当值主席团成员提前提出申请,并报秘书处安排替班,在值班记录上标
明,经同意者不扣分,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二)活动考核:(15分)
1.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部门活动),应该参加而无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
迟到扣1分,早退扣1分;因故缺席一日内说明原因者扣1分;事前请假经批准者不扣分。

2.全体干部参加的活动由秘书处考勤;部门活动或专项活动由召集人写入活动总结,交
秘书处。

秘书处将结果汇总后交至组织部核算.
3.每次活动团委学生会干部必须到秘书处签到,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4.活动中不积极、或有损害团委学生会形象行为者,每次扣3分。

5.无故缺席三次或连续迟到早退三次,或两次表现不积极,在团学会相关会议上提出告
诫,经告诫仍发生者,劝退或免职。

第三部分工作考核(基准分0分,主席团和各部长在此基础上加减,满分三十五分)要求学生干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

(一)态度考核:(10分)
1.积极主动的了解、学习部门工作,认真完成部长布置的任务;分数由部长给出,不
可均为满分,满分4分
2.如对本部门安排的工作以敷衍或逃避的态度面对,由本部门部长酌情扣2至5分,
若均表现良好可不扣分。

3.具有全局观念,工作中注重整体利益,有团结协作意识,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积极主
动地互相支持和配合,工作配合意识良好,能基本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主动帮助其他部门工作并已由秘书处记录备案,参加理论学习、团活检查,每次+1分,满分6分
4.流动责任区,基础文明检查无故未去每次扣1分,最多扣6分。

(二)业绩考核:(25分)
前期:a。

活动之前交活动计划,内容具体详实,可行。

b.要深入了解活动内容,积极筹办。

中期:a。

活动参与人员有较高的积极性和良好的面貌。

b.具体过程能按步骤顺利开展。

c .活动气氛达到预期效果。

d.能够收到良好的广泛效应,要有影响力。

后期:a.处理好各项收尾工作。

b。

对整个活动有书面的总结.
1.在工作中发挥预见性和创造性,具有超前意识和创造性思维模式;主席团评定,满
分5分
①工作完成出色,并为学生会提供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3-5分)
②工作完成较好,能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创造性(1—3分)
2.要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在团委学生会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个
人才能及本部职能作用,完成本职工作。

(本部门部长负责,部员不可均为满分,满分5分)
要求:
①出色完成本职工作(3—5分)
②基本完成本职工作(1—3分)
③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不能胜任本职工作-5分
3.学生干部应当密切联系同学,团结同学、为同学服务,不得脱离同学,不得有高人
一等的心态,不得有官僚作风;(由主席团评议给出,满分8分)
4.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应当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掌握工作艺
术,注意方式方法,言词恰当,举止文明,有理有据;由主席团评议给出满分2分5.部门或个人在校级考核中获得优秀部门或个人的,所属部门人员或个人的业绩考核
+5分;
6.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所负责工作者,根据造成的后果扣1至3分;
7.每学期按时向秘书处上交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迟交的部门扣取部长和负责编写人1
分,一周内未交的扣2分,拒交的扣4分;
8.工作中有损害团委学生会干部形象者,由主席团评议并酌情扣5至10分。

9.学生干部不得因为工作或者借故工作而耽搁正常教学时间。

如果因工作确有必要耽
搁,必须向老师请假,并附学办假条,严禁借工作为由旷课,违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四部分学习及寝室考核 (基准分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满分15分)
(一)学习成绩考核(10分)
1.各学期总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者+7分
2.各学期总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0%者+5分
3.各学期总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60%者+3分
4.通过CET4及省级计算机二级者+1分;CET6及国家计算机二级+2分
5.两门以下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门扣2分,重修扣4分.
6.两门以上重修者,学习考核为0分,每门扣5分,扣分无上限。

(二)寝室情况考核(5分)
1.寝室卫生评比中甲级+5分
2.寝室卫生评比中乙级+3分
3.寝室卫生评比中丙级+1分
四、附则
(一)、85分以上为优,70-85为良,60—70为合格,60分以下为差(不合格)。

(二)、对考核结果如有疑问者,可向组织部提出,如需要修改必须由组织部长签字方可生效。

(三)、每学期考核一次。

考核成绩在40至60分者提出警告;在40分以下者,劝退.
(四)、受教学院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免职.
(五)、一个学期期末总评三科以上不及格者,学习成绩排名第一次考核在专业80%以外者,第二次考核在专业60%以外者,劝退。

(六)、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奖、评优及储备干部培养选拔的参考依据。

(七)、考核情况适时公布,未经组织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违反者将受到团纪处分。

(八)、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服务站(“春天之约"大学生服务团队)干部考核参照此条例执行。

(九)、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组织部所有。

(十一)、内部文件,严禁外传。

校团委组织部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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