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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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7.07
•【字号】青发改办〔2017〕455号
•【施行日期】2017.07.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
施意见的通知
青发改办〔2017〕455号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2017年第3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青发改办〔2012〕1718号)同步废止。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7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与相关要求,更好地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界关注关切,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简称“五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入推进“阳光发改”建设。
二、推进政务阳光透明
1.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
各处室各单位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在代省政府起草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需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
主动公开公文印发后,须在20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尽量缩短发布时间,力争同步公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2.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
对内容广泛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普遍知晓的会议,各处室各单位在组织会议时应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增强决策透明度。
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改革方案,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应在决策前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3.建立主动公开目录。
在梳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省发展改革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实行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水平(办公室、法规处)。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4.简政放权信息。
按照职权法定、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制定完善省发展改革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服务窗口办事清单,并做好日常动态更新(法规处)。
5.规划计划信息。
省级重大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批准后,及时主动公开(规划处、综合处)。
6.项目信息。
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所批复、核准、备案的非涉密项目信息,重点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各项目审批处室)。
围绕加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公开项目稽察范围、内容及举报电话(项目稽察办)。
7.专项资金信息。
按照《青海省预算信息公开办法》,根据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公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项目申报通知、项目申报流程,以及资金支持的方向、范围、重点,项目申报的条件、方式、程序、时限、资金分配过程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及使用效益等信息(投资处等省级预算资金管理处室)。
8.信用信息。
按照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和涉及项目招标投标等审批监管关键环节、财政性资金使用方面的守法诚信、违法失信信息,以及联合奖惩信息等。
其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须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委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职能的处室单位)。
9.价格信息。
遵循价格决策法定程序,提高价格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公开价格和收费政策,认真做好收费目录清单、价格调整、价格监测、成本监审、检查执法、价格认定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价格口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机构职能和人事信息。
及时公开机构职能和人事任免信息,在部门职能和
人员岗位发生变化时同步更新相关信息(人事处)。
11.预决算和资产信息。
及时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办公室),逐步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和资产管理信息(后勤中心)。
四、强化政策解读
12.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
围绕社会关切,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计划,除参加我省统一安排的新闻发布会外,每年至少自主组织一次新闻发布活动(政研室)。
13.建立政策解读机制。
研究出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省重点专项规划、全省贯彻落实意见、省级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等重大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时,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安排、同步研究、同步推进、同步报批、同步公开相关政策文件解读文本,以积极引导和影响社会舆论、管理社会预期。
为确保发布政策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解读文本应会签政研室和法规处(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起草处室)。
14.回应社会关切。
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
政研室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对涉及本处室单位的政务舆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处室单位是第一责任主体,要快速反应,积极回应舆情(政研室牵头)。
15.发挥媒体作用。
加强同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畅通采访渠道,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办公室)。
及时发布相关新闻消息和政策解读资料等,发挥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积极宣传发展改革工作(政研室)。
五、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16.加强委门户网站建设。
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充分运用全媒体手段,不断改进网站展示形式,加强内容更新和技术保障。
按照简约实用、重点突出、分类准确、层级清晰的基本要求,科学设置和动态调整网站栏目,进一步
强化政民互动和社会服务功能,努力建设政务公开的权威窗口(办公室会同信息中心)。
17.拓展发布渠道。
积极运用新媒体新业务,优先创建政务微信公众号,并与委门户网站协同联动,形成一体化的政务公开服务网络,同步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办公室会同信息中心)。
综合利用委门户网站、新媒体、公告栏等平台和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知悉(办公室牵头)。
六、强化保障措施
18.完善工作机制。
调整充实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推进全委政务公开工作。
每年年初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的安排,相应制定全委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年末按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办公室牵头)。
19.规范发布流程。
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各处室单位要加强与政务公开各平台的沟通衔接,及时做好各自栏目的信息发XXX更新,并同步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依托我委电子政务外网OA办公平台优化审批流程,形成便于监督管理、能够追溯问责的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信息中心)。
20.做好事前事后审查。
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办公室)。
做好对政务公开内容的关联及逻辑性审查,确保各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客观准确、内容一致(信息中心)。
21.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严谨规范答复。
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信息,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办公室牵头)。
22.抓好教育培训。
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加强对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辅导,着力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
力(人事处)。
23.加强评估督促。
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督促,对公开效果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促使政务服务更加透明高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