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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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发行公告。
本公司承诺发行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对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
发 行 人
主承销商及
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二○一三年十月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指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本期短期融资券指发行额为5亿元的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2013年度
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发行的,约定在一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募集说明书指本公司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制作的《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
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公告指本公司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制作的《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
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协会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指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其他成员指除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外其他承销团机构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联
席主承销商和承销团其他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指本公司与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
订的《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2013-2015年度短期融
资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指承销团各方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文本(2010
版)》
余额包销指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
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的本期短期融资券全
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簿记建档指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短期融资券
价格水平的意愿的程序
簿记管理人指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间由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实名记账式债券指采用上海清算所的登记托管系统以记账方式登
记和托管的债券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或相应的其他币种)
第一部分发行方案
一、本期短期融资券主要条款
1.短期融资券名称: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2.发行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3.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联席主承销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13] CP329号
6.注册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亿元(RMB4,500,000,000)
7.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伍亿元(RMB500,000,000)
8.计息年度天数:365天
9.短期融资券期限:365天,自2013年【10】月【18】日起至2014年【10】
月【18】日止。
10.短期融资券票面金额:人民币壹佰元(即100元)
11.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发行
12.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13.票面利率: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14.计息方式: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15.托管方式: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16.发行方式:本期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17.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短期融资券
18.认购单位:本期短期融资券认购人认购的短期融资券面值金额应当
是人民币1,000万元的整数倍。
19.发行首日:2013年【10】月【16】日(T日)
20.缴款日:2013年【10】月【18】日(T+2日)
21.起息日:2013年【10】月【18】日(T+2日)
22.债权登记日:2013年【10】月【18】日(T+12日)
23. 上市流通日: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个工作日,即2013年【10】月
【21】日(T+3日),即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24.付息日:2014年【10】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
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5.兑付日:2014年【10】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一个工作日)。
26.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7.兑付价格:按面值兑付
28.兑付方式:本期短期融资券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本公司按照有关
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2013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付息兑付公告》。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付息兑付
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兑付工作。
29.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30.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短期融资
券信用等级为A-1,企业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A,展望为稳定
31.信用增进情况:无担保
32.登记和托管机构:上海清算所。
3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短
期融资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4. 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置换贷款
二、发行方式
(一)承销方式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二)簿记建档方式
本期短期融资券面值发行,发行价格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1、本次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
申购时间为2013年【10】月【16】日9:00~11:00。
投资者欲参与本次发行申购配售,请详细阅读本发行公告。
2、本次簿记建档仅接收承销团成员的申购要约,其他投资者须通过承销团成员购买本期短期融资券。
3、每个承销团成员在每个申购价格单位上的申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承销团成员在申购期间内可以且仅可以向簿记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1份申购要约。
(三)发行时间安排
1、2013年【10】月【10】日通过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和《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2、2013年【10】月【16】日簿记建档,时间为9:00~11:00,接受承销团成员的《申购要约》,簿记管理人统计有效申购量。
3、2013年【10】月【17】日17:00之前,簿记管理人向承销团成员传真《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4、2013年【10】月【18】日11:00之前,承销团成员将本期短期融资券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获配售额度对应的认购款划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缴款账户:
户名:中国农业银行
账号:11040038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
支付系统行号:103100000026
汇款用途: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承销款
5、2013年【10】月【18】日为短期融资券债权债务登记日。
6、2013年【10】月【18】日本公司向上海清算所提供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款到账确认书》。
如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与协会的有关规定和签订的“承销团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7、2013年【10】月【21】日在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告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实际发行规模、实际发行价格、票面利率、发行期限等发行情况。
8、2013年【10】月【21】日本期短期融资券开始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三、分销
(一)分销方式
承销商在短期融资券分销期内通过上海清算所客户终端系统将所承销的短期融资券进行分销,所分销的短期融资券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办理托管。
(二)分销对象
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
(三)分销条件
承销商按照协议价格进行短期融资券分销。
四、风险提示
1、投资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相关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一旦本期短期融资券没有兑付或者没有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
第二部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一、发行人
名称: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2区2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遂
联系人:王目芹
电话:************
传真:************
邮编:100070
二、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范楷、陈路晗、吕慧玲
电话:************、9674、9690
传真:************
邮编:100005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郭海梦、陈靓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10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