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识、无害、主流下的存在合理性:从同乡会的架构和发展看中国民间组织的生存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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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同乡会 民间组织 存在合理性 [ 中图分类号] C912. 2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000 - 114X ( 2011 ) 01 - 0215 - 09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方法
从世界范围来看,非政府组织早在 19 世纪就已经存在, 但直到 20 世纪 80 年代才开始受到 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并且在 90 年代得到了飞速发展 ① 。 我国的民间社会团体在改革开放之后 也经历了迅猛的增长。根据国家民政部网站上的统计公报, 截止到 2010 年第三季度, 全国社会 团体总数为 24. 1 万个,另有民办非企业单位 19. 2 万个 ② 。但是,与中国民间社会团体迅猛增长 的数量相对应的,是其尴尬的存在合法性。2000 年 4 月民政部发布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民间组织 : ① 未经批准, 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 法》 第二条规定 备活动的; ②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 ; ③被撤销登记后 ” 上述法规所说的 “登记 ” , 是指民间社 继续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 。 会团体应按照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和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规定的申请 成立程序,到各级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清华大学 NGO 研究所调查发现,在被调查的 1508 个 民间组织中,只有 68. 2% 的民间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③ 。而根据谢海定的调查, 经过正式登 记的民间组织数量只占民间组织实际数量的 8% 到 13% ④ 。也就是说,有高达 80% 以上的民间组 215
瑡 瑏 。 若使用 “合法性 ” 容易产生歧义和误 也就是说我们将更多的关注实质层面 ⑩ 而非形式层面
解。二是有学者指出,民间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是一种自我选择的结果 。它积极迎合政府和企业的 需求以获得某种认可,体现了自我选择的主体性。这与我们的研究视角不同。笔者想要研究的是 一种客观的合理性,也就是组织本身是不自知的,只是由于组织本身所具有的特征与中国民间社 会的某些秩序恰好吻合,从而使社会默认了组织的存在,赋予了组织存在的意义。所以我们使用 216
的研究表明,都市移民的集会活动在近代史上经历了一个从会馆向同乡会的转化过程 ,后者之所
瑤 瑏 。 而 “非政府组织” , “非营利组织 ” 的兴起 以不同于前者,在于它是一个 “现代化 ” 的组织
则是在福利国家失灵或自由主义的市场失灵的制度背景下展开的 ,其所产生的土壤是在拥有了平 等、多元、民主价值观的公民社会内部,因而对中国社会而言它不具有任何的本土特征 。 ,“民间组织” 就是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词汇 。 “民间 ” 一词的用法 此外,单从名称上来看 在中国文化中历史悠久,是与官方相对应的一个词汇,它反映了长期以来构成中国传统社会中政
郭绪印对上海同乡团体的研究表明都市移民的集会活动在近代史上经历了一个从会馆向同乡会的转化过程后者之所以不同于前者在于它是一个现代化的组织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的兴起则是在福利国家失灵或自由主义的市场失灵的制度背景下展开的其所产生的土壤是在拥有了平等多元民主价值观的公民社会内部因而对中国社会而言它不具有任何的本土特征
瑨 瑏 。对于土生土长的当地居民而言,这些 “陌生人 ” 是没有过去的人, 他们的 提到的 “陌生人”
生活历史处于这个群体的过去之外, 这个群体文化模式中的核心部分并没有成为他们的 “生平
瑩 瑏 。 在这种情况下, 对于家乡的怀念 情境” 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彼此之间总会保持着一种距离
是普遍的,是人之常情,也会得到整个社会的理解。于是同乡会这类组织便基于这种共享的文化 价值体系应运而生了。在笔者的访谈中发现, 这种 “共识 ” 的影响力是很大的。 有时虽然没有 很多共同的生活经验,但是大家还是乐于加入同乡会,并且在心理层面对同乡有更多的偏好 。 “确实来自同一个地方,并不代表我们真的很相似,但是呢,首先这种同乡会, 你可以考察 它的历史渊源。历史上就有这种以地缘来结合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的这样一种传统 ,所以这个是名 正言顺的。还有呢就是觉得虽然有很多的不同 ,但是呢,有的时候人就会有意无意的忽略了很多 ” ( 被访者 GLZ) 不同,仅仅记住这一点的相同之处。 “对于我们那个地方来说,我们的高级中学比较少, 你每天走在路上都会遇到你熟悉的人。 但是来到北京之后,你在路上走一天甚至一个月可能都不会遇到你认识的人 ,这种感觉落差是非 常大的。在这种情况下你如果见到跟你有同样归属感的人 ,会是一种非常亲切的感觉。同乡会让 我在刚来到大学的时候就找到了归属感 。这个意义真的是无需多说的,只要你在里面就能够感受 ” ( 被访者 HXX) 的到。 这是两个典型的对于同乡会存在意义的描述 。 被访者认为这是一种 “名正言顺 ” 的存在, 根本没有进一步解释缘由的必要 ,如果真要去探究,似乎又是说不出什么来的。来自同一个地方 的同学进入大学后以家乡为名义聚集在一起是顺其自然的事情 ,没有人会对这样的组织所开展的 , 而这种共 活动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表示怀疑 。这是所有处在这个土地上的人们所达成的 “共识 ” ,即人们共享的社会文化和价值观念 , 某种程度 识所形成的背景,也就是 “理所当然” 的 “理” 上也可以看作是对传统的遵循。而对于民间社会来说,传统本身就具有无可置疑、不容否认的正 当性。另外,正如案例一的被访者所说,很多情况下同乡并不代表着真的在各方面存在共同之 处,但是正是那一点相同足以将其它所有不同全部忽略, 足见这种基于地缘而达成的 “共识 ” 的牢固和深入。
( 以同乡会为例) 从表面到本质都是一种对本土文化的关怀 ,从而得以 “安全地 ” 存在于中国社 会之中,得到公众和社会的默认。 2. 不忘本的乡情校谊 217
。“土 ” 是人们 费孝通在 《乡土中国》 一书中指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
瑏 瑧 。 但这并不代表人们都是固定的, 不流动的。 的命根,由此乡土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于斯乡
— —共享的文化价值体系: 公众合理性 二、“共识” —
1. 生于斯,长于斯的同乡会 同乡会的前身是明清时期的各地会馆 。 清朝入关后, 北京作为全国政治、 经济、 文化中心, 因而在京师任职谋事的各省绅商日渐增多 。作为同乡情感的制度性表达,各省的旅居者几乎都有
瑢 瑏 ,目的在于 “敦亲睦之谊 ” 、 “叙桑梓 自己的会馆。一般认为,这是 “同省旅居者的正式结社 ” 瑏 瑣 ” ,“虽异地宛若同乡” 。这与今天的同乡会显然有很多共通之处。 郭绪印对上海同乡团体 之乐
瑥 瑏 ” 、“民” 之间的角色关系。 , “非政府组织” , “非营 相对于民间组织的概念 治秩序基础的 “官
利组织” 等名词虽然已经在西方约定俗成, 但作为直译过来的概念, 在中国语境中比较容易产
瑦 瑏 。 由此可以看出, 民间组织 生歧义,而且由于使用否定定义, 更容易产生理解的障碍和分歧
织没有登记在册。 没有注册的民间组织便不具备法律上的存在合理性 , 即属于 “非法民间组
⑤ ,或者按照谢海定的说法,实践中许多民间组织并没有被民政部门一律当作 “非法组织 ” , 织” ⑥ 。 而是介于 “合法民间组织” 和 “非法民间组织” 之间,可以称之为 “法外民间组织”
,都没有影响其中一些民间组织的存 但是与此同时我们发现,不管是 “非法” 还是 “法外” ” , “好好地 ” 存在并且运转着。 高校中繁多的同乡会 在事实。它们都在公众的视野中 “正常地 便是其中运行良好的一个典型, 甚至它的存在已经成为公众眼中 “习以为常 ” 的事情。 不合法 律或不尽符合法律的事实并不必然迫使它们成为秘密组织 ,这无疑说明它们的存在和运行并没有 危及社会秩序因而也不具备政府干预其活动乃至取缔的理由 ⑦ 。 笔者将这种被社会、 国家所默认 并接受的 “存在” 定义为民间组织的存在合理性。而这种 “非法” 但是 “正常 ” 的存在是不自 知的。本文试图从同乡会的架构和发展来探求这种 “存在合理性 ” 背后的社会学涵义, 从而窥 探中国语境下民间组织的生存之道 。而这种生存之道其实也可以被看作是民间组织经过几十年的 发展所积累、沉淀下来的生存智慧。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民间组织 ” 、 本文研究的对象, 在我国当前被人们以 “社会团体” “民间社团 ” 、“非营利组织 ” 、 “非政府组织” 、 “第三部门 ” 等词语所表述。 所以在探讨之前, 需要对 “民间组织” 这一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 学界一般认为, 非政府性、 非营利性是现代民 间组织的核心特征和本质属性。此外,民间组织的重要特征还包括: 自治性、 自愿性、 组织性、 公益性及排除特征 ( 非政党性、非宗教性、非宗族性 ) 。 在此基础上, 王名等研究者将民间组织 定义为: 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公益性或互益性活动,独立于党政体系之外的正式的社会组 织。这些组织具有不同程度的自治性与志愿公益性 ,不是政党、宗教、宗族组织 ⑧ 。谢海定则将 , “自愿 ” 意为 “不被强 民间组织定义为中国公民自愿组成的从事非营利活动的社会组织 。其中 ; “非营利” 指该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的成员不直接分享组 迫地参加或不参加某一组织” ; “公民自愿组成” 表明其是非官方的,即具有民间性 ⑨ 。 基于以上分析, 织可能获取的市场利润 本文即将民间组织定义为中国公民在中国本土自发成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 ,是一种自 下而上产生的组织。 从国内外研究来看,国外学者的研究基本集中在产生于西方市民社会中的 “非政府组织 ” ,所以笔者将文献关注定位在国内学者对中国本土民间组织的研究上。 近年 与 “非营利组织” 来,国内社会学界对民间组织的存在现状和发展前景给予了足够的学科关注 。这些学者基本都使 用了 “合法性” 这一概念,并且对这一概念做了进一步的区分, 认为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 ,也就是指一个行为或者一个事物的存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而广义 义的合法性指 “合法律性” ,表明一个行为或者一个事物的存在符合某种实体或 的合法性则是一种 “正当性” 或 “合理性” 程序的价值准则以及因其他非强制的原因 ,而为人们所认可或赞同,进而自愿接受或服从。笔者 在本文中所定义和使用的是 “存在合理性 ” 这一概念, 原因有二。 一是我们的概念界定中不包 括 “合法律性” 这一层面,希望能够对除法律以外的其他可能的秩序和规则的适用性进行探讨 。
因为人口在不停的增加,一块地上只要几代的繁殖,人口就到了饱和点; 过剩的人口只得宣泄出 去,负起锄头去另辟新地。但是那个根是不会变的。于是, 身在异乡的人们自然会产生 “无根 ” 的漂泊之感,需要找到一个地方来寄托和发的社区中设法插进去 ,是十分困难的。如费老在走访中常在各地 ” 、“新客 ” 、 “外村人” 等的人物,这使得他们常常得不到一个普通村 村子里看到被称为 “客边 民的权利,在精神上也找不到依托,游离于当地文化与生活之外,就像现象学社会学家舒茨笔下
广东社会科学
2011 年第 1 期
“ 、“ 、“ 共识” 无害” 主流 ” 下的存在合理性
— — —从同乡会的架构和发展看中国民间组织的生存智慧


杨善华
[ 提
要] 本文通过深度访谈资料,试图从同乡会的架构和发展来探求民间组织在面临尴尬法律地
位的现实条件下如何获得国家和社会的默认和接受 。本文提出 “存在合理性” 这一概念,并进一步划 ” 、 “无害 ” 和 “主流 ” ) ,从不同侧面解释同 分为公众合理性、组织合理性和政治合理性 ( 即 “共识 乡会如何在不自知的情况下通过与中国民间社会某些秩序的高度契合化解自身的 “合法律性 ” 危机, 从而正常地存在并开展活动 。
“存在” 来表明这种客观性和非自主性。 关于民间组织存在 “合法性 ” 问题探讨, 段华洽、 王荣科认为, 只有从实质合法与形式合 法的基本关系入手,从社会、政治、行政和法律这四个不同层面考察中国民间组织的合法性问 题,才能有效解决其合法性问题。陈洪波、唐兴霖则从中国现状出发,把民间组织的合法性分为 社会赋予的合法性和政府赋予的合法性 ,指出当前我国民间组织面临着较为严重的合法性危机, 要想取得最大限度的发展,必须具备充分的合法性,而这种合法性是通过与政府和社会的互动来 获得的。高丙中将中国社会团体的合法性进一步划分为社会合法性 、行政合法性、政治合法性和 法律合法性四个维度,并分别从社会合法性、行政合法性和政治合法性的层面解释社团何以能够 在与法律不一致的情况下正常存在并开展活动 。立足于我们的访谈资料,笔者在以上学者的研究 基础之上将中国民间组织的存在合理性分为公众合理性 、组织合理性和政治合理性,并且认为在 ” 、“习以为常 ” 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学涵义。 这些民间组 国家、社会对部分民间组织的 “默认 织之所以能够 “正常地” 存在是因为它们具备了一定的存在合理性, 只不过这种合理性一直被 人们当作常态而忽视。通过阐释这些合理性能够探寻到民间组织在中国语境下的生存之道 ,或者 称之为生存智慧。 本文的研究方法是个案访谈法,笔者对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校内近 20 个同乡会进行了调查, 并且从中抽取了 8 个同乡会中的 9 名成员来做深度访谈。这些成员年龄差异较大,既有刚入校的 大一新生,也有已经毕业多年的校友,从而保证了对同乡会各个发展阶段有相对全面的认识 。访 谈从被访者的校园生活和工作生活入手, 试图通过不同被访者的 “回忆 ” 和阐述, 梳理出高校 同乡会的存在之理。下面即是对资料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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