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刑事自诉权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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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告 诉 。
责任而言 , 唯一可以从平等性和穷尽性来保障法律上人权的实然性的
是否以上这些主体都是 自诉权的主体? 首先要探究诉权 的性质,
只有诉权 , 也就是法律制度应当保证公 民个人可 以享有 自由地陈述保 然后才 能作出分析和判断 。 诉权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是公 民在其 障人权要求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相对于其他法律上的人权而言 “ 是基础性 , 也是绝对的。 ”
8条规定: 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 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果被 如 来源于公 民自诉权的让与 。目前 , 理论界对 自诉权的研究很少。 深入 第 9 分析 自诉权的内涵 , 不仅有助于 自诉制度 的完善, 更为重要 的是, 有助 害人因受强制 、 威吓无法告诉 的, 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 于被害人的人权保障。 这是因为,从法律制度上看 , “ 相对政府 的保证

由此决定其可以其 为 自诉权的主体 。但是 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是否仅 限于 自然人昵? 理论界也有学者对此提 出疑问。 有学者认为 ,被害人 “ 既可 以是 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不具备法人资格 的其他组织。 笔者 ”
方 面 可诉 范 围 的实现 依赖 于 受案 范 围 , 案 范 围体 现 并反 映 可诉 范 受
务。“ 国家最优先的义务之一, 就是调查和裁决公 民的争端。在人类 诉才处理的案件与第二款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都屈指可数。
追究犯罪和权力制约角度来看, 都应扩大 自诉 早期的控 告式诉讼中, 已实行 了“ 就 不告不理” 的原则 由于司法权的 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
被动性, 司法权和需要救济的利益之间需要诉权作为桥梁 。“ 在 诉权 案 件 的 范 围 。 是国民在权利和利益受到侵害或妨碍时 ,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寻求法院救济的权利。尽管当代公诉制度 占据主导地位, 公诉权职能 极为强大 。但笔者深 以为, 在公诉权与 自诉权的关系上 , 自诉权是第
受到侵害发生纠纷, 公民就可以提起 诉讼 。 但公 民可 以提起诉讼与法 害人是指 自身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自然人。这类观点 院可以受理是两个既有共 同性又有差异性 的问题 。前者属 于可诉范 有其合理之 处。自然人 由于其人身、 财产受到犯罪行为的侵 害, 因而 围, 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公民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纠纷 是与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 且有追 究犯罪的强烈愿望 。 因其
世界各国相关情况 。 诉之利益” 以“ 作为确立受案范围的标准是一个较
好的选择 。 诉之利益是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个术语, 其含义是指当事人 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纠纷时, 需要运用民事诉讼予 以

=、 自诉权的主体
我 国‘ 刑事诉讼法》 8 条规定: 第 8 对于 自 诉案件 , 被害人有权对人
民法 院直接起诉 。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 为能力的, 被害人的法定代 理人 、 近亲属有权 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刑法》
位的。 只是因为从权利( 的来源上看, 力) 公诉权作为一种 国家权利 ,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享有的请求司法机关给予保
护的权利 。诉权是任何一项法律权利的必备要素。 我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都没有对“ 被害人 这一概念作 出明确界

自诉权的范围
从权利构成来看, 任何一种权利都包含有诉权 。因此, 只要权利
定。 理论界对这一概念的认识也存在分歧 。 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 被
和争议时, 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予 以司法保护的范围。 可 后者属于受 与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 , 当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
案范围, 所要解决的是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范围, 亦即法 院行使审判
权 的 范 围 。 者 存在 互 动 关系 : 二 一方 面 , 案 范 围 受制 于可 诉 范 围 , 受 另
围 。 一 般 情 况 下二 者 外延 一 致 , 也 有 可 能 可诉 范 围大 于 或小 于 受 认为 , 在 但 不仅 自然人可 以成为 自诉权的主体, 单位也可 以成为 自诉权 的
案 范围。 但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 可诉范围是从公 民诉权的角度分析 主体 因此, 法人或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在许多情况 下也会成为犯罪行 的: 而受案范围是从权力的角度而言的。从诉权角度 分析 , 任何与公 民权益有关的纠纷都应纳入可诉范围, 但是受案范围往往受制于立法 权。从保护公 民的权利角度 出发, 应调整受案范围的确立依据。 综观 为的直接侵害者, 也就是 自诉案件 的主体 从刑事诉讼法有关 自诉案 件范围来看 , 许多案件 的被害人就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实践中鲜有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起 自诉, 但不以能据此否定其为 自诉权的主体。 被害人 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是否为 自诉权的主体? 有观点认 为,能够成为 自诉人的, “ 通常是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但 不能据此认为, 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亦是 自诉权的主体。 因为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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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论 刑 事 自诉 权 的 结 构
刘 昀
摘 要 刑事 自 诉权是公 民诉权的基本组成部分, 但在理论上的研究相对不足. 从司法实践看, 刑事 自 诉案件数量也不多, 刑事 自 诉权的法律制度保障也显不足。 刑事 自 诉权从结构上看, 包括 自诉权的范围、 应 主体、 内容三个基本方面。 本文指出 为保障刑事 自 诉权的顺利实现,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制度应作相应调整。
关 键词 诉 权刑 事 自诉权 中图分 类号: 95 D 2 自诉 制度 文献 标识码 : A 文章 编号 :0 9 5220)6 3-3 10 ・ 9(090 - 00 0 0
国家在禁止私力救济, 实行公力救济 的同时, 就为 自己设定 了义 三款规定, 受案范 围再大也局限于人身权、 财产权犯罪。而第一款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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