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3年元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水利系统)
目标承担单位:
目标下达单位:
目标承担单位负责人:
二〇一三年一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水利系统)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争创全省综治先进县、建设“平安社旗”的目标,结合水利系统实际,经局委研究决定,2013年度水利系统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整体绩效上达到“四个领先”、“六个不发生”。
据此,特制订水利系统各二级单位目标如下:
一、实现发案少、秩序好、内容稳定、职工满意的目标。
确保实现“六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资财损失的恶性案件,不发生在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不发生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恶性治安事件,不发生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监管羁押场所异常案件,不发生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事件。
二、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和重大案事件查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各项工作措施。
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层层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并在半年、年终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加强综治办和内部保卫建设,充实综治办人员,配齐、配强专职干部,健全和落实学习、例会、月报等制度,加强综治理论研究,加强教育培训。
四、认真落实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条例》,对所属单位职工、家属和暂住人口严格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力争做到无职工犯罪、无涉毒案件、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干部职工对本单位治安状况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五、加大综治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治安防控体系。
所属单位内部和家属楼院实行治安承包制、防范不作为经济赔偿制和封闭化管理,人员、车辆出入登记清楚、手续完备;财务室、档案室、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物防技防设施齐全,认真落实值班、车辆管理等有关制度,健全系统内部防范措施,杜绝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资财损失等刑事案件。
六、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五项制度,千方百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预防群体事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坚持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责任制、联席办公例
会制度、信息材料上报制度、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制度和奖惩制度,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建立和完善重大信息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避免发生各类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大规模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七、大力开展基层安全创建和综治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按照市《治安模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积极制定创安工作规划,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创建水平,确保单位及系统内不发生治安和刑事案件。
按照县综治委《关于开展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示范乡(镇)、村、单位活动的意见》,研究制订得力措施,积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努力达到综治工作示范单位标准。
八、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
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基本原则、工作措施和工作效果,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积极参与全县3月份“综治宣传月”的集中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综治工作整体水平,并广泛宣传综治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事迹,掀起争创活动的高潮。
继续深化安全创建工作,多渠道筹集见义勇为基金,大力表彰宣传见义勇为人员。
九、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管理教育工作。
①加强对流动人
口的管理教育工作。
明确对流动人口和管理责任,完善出租房屋的管理措施。
②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③认真做好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人员的防范控制和教育转化工作。
④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重点做好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加强对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做好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大力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⑤加强单位内部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做到不发生影响稳定的政治事件,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闹事事件,不发生企业军转干部集体上访,以及其他人员非法游行、示威、罢工、罢课等群体性事件。
重大节庆活动、重要会议治安秩序良好,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十、完成县综治委部署的各种临时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