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教育系统2010—2011学年度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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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教育系统2010—2011学年
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融政发[2011]54号
【发布部门】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11.09.07
【实施日期】2011.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教育系统2010-2011学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
定
(融政发〔2011〕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10--2011学年度,我县教育系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立足本职、辛勤耕耘、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无私奉献,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弘扬高尚的师德和先进的思想,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开创我县教育工作新局面,自治县人民政府决
定对民族中学等10个先进集体、吴谏虹等10名优秀校长、韦铁仙等十佳教师、贾红光等6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肖玲等140名优秀教师、王若敏等100名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奖励。
全县教育战线的广大教职员工要学习他们忠诚人民教育的崇高思想、爱岗敬业、默默耕耘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甘为人梯、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团结协作、勇于探索的工作精神,以他们为榜样,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科学发展观”的宣传者和实践者,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和社会实践,求真务实,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在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10-2011学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10-2011学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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