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费赴德国留学选拔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自费赴德国留学选拔办法
根据我院与德国里根斯堡科学技术大学合作协议,我院每年向该校选送6名左右毕业班学生进行短期(6个月左右)自费学习(实习)。

选拔办法如下:
一、选拔原则与条件
1.选派在籍学生出国学习,严格坚持学生自愿、自费、公开的原则,学院只负责学生出国前有关手续的办理。

选派对象的各种担保等由本人承担。

2.选派对象必须在政治思想和专业学习上合格,英语水平达到学院规定的标准。

3.学生家庭和个人无重大历史问题与经济问题,承认并自觉遵守有关协议。

4.无任何违纪和考试(考查)不及格记录。

二、选拔方式
1.由外语系组织报名学生进行英语考试(笔试、口试)。

外事办按英语考试成绩确定初步人选(一般为派出人数的2倍以上)。

一般每年10月份进行。

2.外事办牵头,召集教务处、学工部、外语系及学生所在系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初选名单中确定正式人选。

3.向全院学生公示拟派出人选名单(一般3天),无异议者确定为正式人选。

三、其他
1.人选确定后应填写《学生自费出国学习申请表》,不得随意更改、反悔。

凡确定为正式派出人选的,一律与学院签定《出国学习协议书》(见附件),并按规定缴纳出国学习保证金。

2.因学生个人原因在出国前出现各类违纪行为并受到纪律处分的,学院有权取消其出国学习资格。

3.被确定为正式出国人选并与学院签定《出国学习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的并影响学院派出工作的,学院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

4.出国学生在国外学习、实习、工作等情况应有国外相关单位(学校)的书面鉴定(证明)材料,回国后将复印件交外事办一份,原件应装入个人档案。

5.出国学生在国外应遵守有关的法律和规定,因个人原因违反有关规定,对学院造成影响的,学院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并将处罚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6.学生按期回国后应及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本专业所修课程、毕业设计等成绩,有关系根据学生在国外学习的鉴定(证明)材料确定,不再单独进行考试。

7.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回国的,按《出国学习协议书》有关条款处理。

附件:
1.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生自费出国学习申请表
2.学生出国学习协议书(样本)
附件1: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学生自费出国学习申请表
附件2:
学生出国学习协议书(样本)
甲方:华北航天工业学院
乙方:(丙方监护人)
丙方:(系班学生)
根据华北航天工业学院与德国里根斯堡技术学院两校合作协议之精神,甲乙丙三方就丙方自费赴德国里根斯堡技术学院学习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一、总则
1.丙方申请自费赴德国里根斯堡技术学院学习,甲方同意丙方于2004年3月至9月离校出国学习,此间丙方身份仍为甲方在校生。

2.丙方赴德国进修为完全自费方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学生出国办理手续提供的担保。

因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担保负担,由乙方负
责。

二、责任与义务
1.出于为丙方提供便利的考虑,甲方协助丙方联系在德国里根斯堡技术学院进修时间之内的学习、生活安排,并协助丙方办理有关出国手续。

2.丙方在国外进修期间,应严格遵纪守法,认真执行甲方和进修学院的有关制度、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如期完成学业,维护国家和甲方的形象。

3.丙方在国外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生活保障、学业成绩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4.丙方在国外所发生的法律、民事、经济等责任以及违反当地法纪和违反我国法纪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属丙方个人行为,由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5.丙方在赴德国期间出现债务不能履行情况而导致甲方代为履行了该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在甲方追偿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清偿债务及其有关费用,乙丙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期向甲方偿还债务,则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从清偿债务期满之日起,按每延迟偿还一日加收债务额的千分之五计算,从第二年开始,则按每延迟偿还一日加收债务额的千分之十计算。

6.丙方进修结束后必须按期回国返校(在2004年9月底之前返校,德方安程序予以延期除外),不得滞留国外。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保证金
1.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保证金(押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以保证丙方如期返校行为的实现。

2.丙方如因个人原因滞留国外,即为违约。

乙方同意从逾期返校之日起,每逾期一个月,甲方扣除其保证金(押金)人民币伍仟元整转归甲方,逾期六个月及以上时间,所有保证金(押金)转归甲方。

3.丙方按期返校,甲方在丙方返校的五日内将保证金(押金)如数退还乙方(丙方可代领)。

四、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则向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生效。

六、本协议的执行不影响其他协议的效用。

甲方:(章)乙方: (签字)丙方: (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