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1总说明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总说明书
一、任务依据及测设经过
受(重庆市万州区交委)的委托,重庆市万州区佳一公路勘测设计所承担了万州区中堂沟至中山场上徐中路路面硬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任务。

本路段全长12.434公里,作20cm厚C30水泥砼面层硬化处理。

本路段路基修建时间较早,但采用道路技术标准较低,沿线居民点及防护排水设施均已完善成型。

应交委的要求,路线技术标准按照原有道路技术标准,尽量利用原有路线走向,避免大挖大填、路线改线和降坡等设计,仅对砼路面硬化设计,增设部分必要排水及安全设施。

在施工中,应根据需要配合业主、监理方解决好达不到技术规范的路段。

设计路面宽度为6.0m,对部分施工难度不大的地段进行截弯取直。

我公司于2013年3月上旬进行外业踏勘测量,于2013年4上旬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路线走向及工程概况
1、路线基本走向
该起点为中堂沟岔路口,止点为中山场上,路线全长12.434km,为双车道四级公路。

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由于其道路受地理条件的限制,道路的纵坡大,弯道急,曲线间直线段长度不够,通视条件较差,建成后建议不通行大型车辆,其他车辆局部地段限制时速10km/h。

2、旧路现状
该道路原路基宽度在5.5~6.5米之间,为泥结碎石路面,道路等级低,通行受天气影响较大,交通极为不便。

3、技术标准
依据交委与我单位签订的委托书的要求,按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执行,其主要技术指标表见表(一):
主要技术指标表表(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01-2003)
3)、《公路自然区划标准》(JTJ 003-86)
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6)、《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 D61-2005)
7)、《公路小桥涵手册》(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所编)
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
9)、《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
1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
11)、《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J 018-97)
12)、《公路交通安全实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
13)、《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DG E40-2007)
14)、《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及《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图表示例》(施工图设计)(交公路发[2007]358号)
15)、《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2007)
16)、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标准。

5、测设简况
我所在接受委托后,首先采用GPS对原道路进行测量,再对道路进行平面拟合设计,然后进行现场踏勘。

重点考虑影响路线方案的重要工点、构造物及原路现状,如居民集中区和挖填控制的影响。

优化调整线形,最大限度利用原路,不拆迁,不征地,节约工程造价,方便沿线居民,然后进行实地放线,完成外业勘测任务。

根据交委的委托,我们只进行了道路测量和沿线一定范围内的土质、地质、路面材料、桥涵、路基、水文等调查,于2013年3月上旬完成全部外业工作,2013年4月上旬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

6、设计思路:充分利用旧路,局部进行施工难度不大的调形和调坡。

根据现场实际调查结果,原道路中部分防护挡墙出现沉降变形,需拆除旧浆砌块石挡墙重新砌筑,考虑到当地块石材料目前较为缺乏,个别路基宽度不够的段落采用C25片石砼挡土墙结构加宽路基外侧。

增设涵洞采用Φ500钢筋砼圆管涵,进出口采用排水沟连接至天然沟渠。

设计路面结构层为:20cm厚C30砼路面+15cm 水泥稳定基层+5cm碎石调平层,由于老路路基修建使用多年,调平整型后路面结构层可直接在原老路基上施作。

对路段全线急弯、陡坡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并与路面砼同步施作条石减速带。

7、主要工程量
三、沿线地理位置、地质、地震、气象、水文等自然地理特征
1.沿线自然地理概况
1.1地形地貌
测区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县境内,万州区地处四川盆地东缘,重庆市东北边缘。

东与云阳,南与石柱和湖北利川,西与忠县和梁平,北与开江和开县接壤。

区内山丘起伏,最高点普子乡沙坪峰,海拔1762米,最低点黄柏乡处长江边,海拔106米,西北部高升乡凤山材肖垭口,海拔高度为1373.3米,境内相对高差分别为184.5米、1266.8米,低山、丘陵面积约占四分之一,低中山和山间平
地面积约占四分之一,极少平坝和台地,且零星散布。

1.2气象水文
万州区境内属亚热带季风湿润带,气候四季分明,冬暖、多雾;夏热,多伏旱;春早,气温回升快而不稳定,秋长,阴雨绵绵,以及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天气温和,无霜期长,霜雪稀少。

境内多年平均气温17.7°C,多年极端最高气温为41°C(1972年8月26日),极端最低气温零下3.7°C(1955年1月27日,1975年12月5日),多年平均降水1243毫米。

四、沿线筑路材料、水电管建设条件与公路建设的关系
路线沿线天然筑路材料较少,所以外购材料较多。

砂、砂卵石:砂、砂卵石分布较少,必须外购。

石料:该段石料分布较少,除能少量利用原旧路材料外,必须外购。

碎石:必须外购。

水泥:必须外购。

粘土:沿线岩层泥岩发育,易于风化,平缓斜坡及冲沟中都有粘土堆积,可根据工程需要就近取用。

工程用水:沿线水量贮存较多,可根据工程需要就近取用。

电力状况:沿线居民聚集,沿线均可取得,不需要特别设计。

建议工程合理安全用电,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通讯状况:全线均不存在通讯障碍,通讯条件良好。

五、与周围环境和自然景观的协调情况
施工图设计时,确定了“利用原有路线走向、原公路等级、原线形和原纵坡,尽量利用原路基”的建设原则,充分考虑了与当地社会、人文环境相协调,与周围自然、人为景观融为一体,尽量减少对原有自然环境、植被的破坏、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流失,尊重当地社会、风俗习惯。

六、施工组织
本项目设计总工期为6个月。

1、交通组织
由于在整治施工期间不可能封闭交通,为使施工能顺利进行,特制订本交通组织方案设计,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制订更加详细和易于操作的方案。

1.1交通组织方案设计
施工部位主要为道路路面硬化。

针对道路施工制定如下交通组织方案设计:1)由于本路段沿线居民点多,过往车辆多,建议施工时分段实施,先实施挡土墙等防护工程,然后分段实施路面。

1.2交通组织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得到确认后进行交通管制、封闭和交通疏导。

2)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或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交通与施工安全。

3)对已安放好的交通标志、标牌,施工方不得随意移动,施工人员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交通安全标志服。

2、施工安全措施
2.1一般要求
承包人除应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重庆市运营公路防尘规程》(CQJT GL01-2006)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指导安全、健康与环境卫生方面的法规和规范,并应提供相应的安全装置、设备与保护器材及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保护现场施工和监理人员的生命、健康及安全。

2.2安全员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现场常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该专职安全员应经过培训具有担任安全工作的资格,且熟悉所施工的工作类型。

其工作任务,包括制定健康保护与事故预防措施,并检查所有安全规则与条例的实施情况。

驻地管理人员一律佩证上岗,安全员的佩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2.3安全标志
1)承包人应在本工程现场周围配备、架立并维修必要的标志牌,以为其雇员和公众提供安全警示和通行方便。

2)标志牌应包括:
(1)警告与危险标志;
(2)安全与控制标志;
(3)指路标志与标准的道路标志。

3)所有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与架设地点,均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2.4事故报告
1)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事故时,承包人除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以外必须立即暂停此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的施工。

2)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监理工程师。

在监理工程师初步确定安全、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1)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2)一般质量事故:承包人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3)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必须在2h内速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2.5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由于项目沿线居民点较多,进出车辆频繁,施工单位应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机械配置状况、工程经验和工期要求等状况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计划和详细的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切实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项目开工所需基础配套设施,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施工前应对施工车辆司机进行安全培训,防止施工车辆出现交通事故。

3)交通控制是工程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施工单位应编制相应的交通控制措施,杜绝交通产生事故。

七、环境保护要求
在工程施工实施中,应执行以下环境保护规定:
1、一般规定
1)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中应当包括防尘组织计划内容,按规程提出防治扬尘污染的具体防治目标和防治方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承包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2)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

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以外的土地及植被应注意保护,避免由于施工污染而承担的索赔或罚款。

3)生产、生活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并接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施工过程中,由于扬尘、排污、噪声、材料漏失等对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经济及社会责任。

2、防尘
1)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

为此,应使施工场地砂石化或保持经常洒水,使得施工场地旁的农田作物绿叶无扬尘污染。

路面必须保持整洁,在整个路面内无积水、杂物、污物和大面积可见浮尘。

2)施工现场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时,应当分类集中堆放,堆放高度应
当在0.7米以下,其周围应当设置封闭围档,并用彩条布或其它遮挡材料进行覆盖。

在公路路面上堆放散体材料时,应当采取铺设彩条布等隔离措施,禁止将散体材料直接堆放在路面上。

3、施工废弃物
1)路面清扫后的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应当运至指定地点或垃圾处理场。

2)搅拌场站必须设在离开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300米以外的下风向处。

3)承包人应及时处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运至监理工程师及当地环保部门同意的指定地点弃置,应注意避免阻塞河流和污染水源。

如无法及时处理或运走,则必须设法防止散失。

4)承包人应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集中处理,经检验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20048-1996)规定,才能排放到河流或沟溪中。

承包人不得将含有污染物质或可见悬浮物质的水,排入河流、水域、或灌溉系统中。

承包人的排水不得增加河流或水域中的悬浮物,或造成河道冲刷、水质污染。

5)路面开挖后应当及时处理底基层,并在强度达到要求后及时完成路面铺装施工。

若遇降雨,应当采取塑料布覆盖等防护措施。

4、噪音
承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声控制到最低程度。

当施工工地距居民住宅区距离小于150米,承包人不得在夜间安排噪声很大(55dB 以上)的机械施工。

八、其它
⒈本段道路是连接万州到中山场上的主要交通道路,施工干挠大,对地方人员流动、物质运输的影响都有一定的影响,希望业主在施工期间做好保通工作。

⒉本路地处居民区,社会、人文环境较为复杂,地方政府应积极宣传,让当地人民了解公路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改善公路建设外部环境。

3.本次仅对危险地段进行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及减速带设计,建议业主在后期适当时机对路段沿线增设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波形梁护栏及百米桩、里程碑、公路界桩等管理设施,作为后期工程项目逐步完善实施。

4.本路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均为自定义系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