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元《禮記釋文校勘記》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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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元《禮記釋文校勘記》考論※
井超
内容摘要《禮記釋文校勘記》,阮元囑洪震煊作,版本主要有文選樓本和《清經解》本。
對此兩本加以比勘,可知文選樓本優於《清經解》本。
盧宣旬負責整理刊刻《禮記注疏》,對《禮記釋文》進行了部分改動,但未出校;也並没有像《禮記注疏校勘記》那樣,將《禮記釋文校勘記》進行摘録而附於每卷之後;其所作改動與《禮記釋文校勘記》也没有必然關係。
盧宣旬之所以不利用《禮記釋文校勘記》,主要是因爲其撰作初衷、内容、體例等與十行本有較大距離,盧宣旬難以吸收利用。
關鍵詞阮元盧宣旬《禮記釋文校勘記》《禮記注疏》
陸德明《經典釋文》版本大致可分爲三個系統:一是單行本系統,①如《通志堂經解》所收之本;一是附於各經書之後的版本系統,如撫州公使庫刻本《禮記注》後即附《禮記釋文》四卷;一是將《經典釋文》打散附於經注之下的附《釋文》本系統,如阮校所稱的“十行附釋音本”。
清代學者對《經典釋文》評價很高,②清傳刻本除了徐乾學《通志堂經解》本外,盧
※本文爲2016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禮記注疏校勘記》整理與研究”(16JHQ046)、南京師範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選題資助計劃(YXXT16_002)階段成果。
① 單行本系統中,清代學者對葉林宗影寫本非常重視,比如阮元《禮記釋文校勘記》四百四十條校勘記中,有三百多次提到"葉本”。
葉本是葉林宗在明末根據錢謙益絳雲樓藏宋刊本影抄的,原本已焚,故葉本是清代學者所能見到的最古之本。
今藏中國國家圖書館的宋刻宋元遞修本《經典釋文》,原藏清内府,清代諸儒未得寓目。
② 比如盧文弨在《重雕經典釋文緣起》一文中,詳細説明了其整理刊刻《經典釋文》的原因。
在論及《經典釋文》的重要性時,他説:“余念此書闢經訓之菑畲,導後人以塗徑,洗專己守殘之陋,匯博學詳説之資,先儒之精藴賴以留,俗本之譌文賴以正,實天地間不可無之書也。
”(盧文弨:《抱經堂文集》,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24頁)阮元在《恭進十三經注疏校勘記摺子》中言道:“昔唐國子博士陸德明慮舊籍散失,撰《經典釋文》一書,凡漢、晋以來各本之異同,師承之源委,莫不兼收並載,凡唐以前諸經舊本賴以不墜。
臣撰是書,竊仿其意,連年校改方畢。
”(阮元:《揅經室二集》,《續修四庫全書》第1479册,第185頁)盧文弨和阮元都對《經典釋文》不吝贊美之辭,阮元更是將自己主持的《十三經注疏校勘記》與《經典釋文》相比附。
文弨抱經堂也刻有《經典釋文》,何煌、惠棟、江聲、葉萬、段玉裁等清代學者也對《經典釋文》進行過校勘。
清儒對《經典釋文》可謂用力甚勤。
①阮元《十三經注疏校勘記》所附的二十五卷《釋文校勘記》,拾遺訂誤,是對《經典釋文》校勘整理的力作。
雖然有的學者如顧廣圻等對其頗有微詞,②但其校勘整理之功不可磨滅。
僅就《禮記釋文校勘記》來看,其成書、版本以及與中華本的關係等,都值得關注。
—阮元《禮記釋文校勘記》的成書與版本
(一)阮元《禮記釋文校勘記》的成書
《禮記釋文校勘記》四卷,阮元囑洪震煊作。
③洪震煊(1770-1815),字百里,一字檆堂,浙江臨海人。
④兄坤煊、頤煊,《清史稿》皆有傳。
震煊年輕時刻苦好學,後來因治經與兄洪頤煊同受阮元賞識,兄弟二人同爲學使,校《經籍籑詁》。
據陳鴻森先生考證,洪震煊參與了“分籍纂訓,依韻歸字”及《補遺》的工作。
⑤他們工作期間與臧庸、丁杰晨夕辨難,臧庸對二人贊賞有加,曾説:“大洪淵博,小洪精鋭,兩君之卓識,吾不及也。
”除治經外,他還精通《選》學,負有詩才,擅寫楷書。
洪震煊性情孤介,嘗言“讀書貴自得,何以名爲”,故而撰述不多。
⑥著有《夏小正疏義》、《檆堂詩鈔》、《石鼓文考異》等。
① 參見萬獻初《〈經典釋文〉研究綜論》,《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05年第1期;黄焯《經典釋文彙校前言》,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3-4頁。
② 顧廣圻在其所臨的臧在東校本《經典釋文》中寫有相當數量的跋語,散見卷首及其他位置,其中卷首跋文曰:“余嘗言近日此書有三厄,盧抱經重刻本所改多誤,一厄也;段茂堂據葉鈔更校,屬其役於庸妄人,舛駮脱漏,均所不免,二厄也;阮雲臺辦一書曰《考證》,以不識一字之某人臨段本爲據,蹖駮錯誤,不計其數,三厄也。
彼三種書行於天壤間一日,則陸氏之真面目晦盲否塞一日,計惟有購葉鈔原本重加精雕,而雲霧庶幾一掃,其厄或可救也。
余無其力,識於此以待愛惜古人者。
澗薲居士書。
”(顧廣圻:《顧千里集》,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267-268頁)顧廣圻認爲盧文弨、段玉裁、阮元對《經典釋文》的校刻都存在不少問題,惟有通過購葉鈔本並重新加以精校精雕,才能掃清這些問題。
顧氏囿於門户之見,難免有言過其實之嫌,但也指出了三家的問題。
然而他攻擊阮元時説“以不識一字之某人臨段本爲據”,實際上是暗指何夢華所選底本不當。
但各經校勘所用底本並不一致,顧氏此説有以偏概全之嫌。
③ 阮元説:“今屬臨海生員洪震煊以惠棟本爲主,並合元舊校本及新得各本,考其異同,元復定其是非,爲《校勘記》六十有三卷,《釋文》則别爲四卷。
”(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1227頁)據此可知,《禮記釋文校勘記》當是阮元囑洪震煊作。
④江慶柏:《清代人物生卒年表》,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第586頁。
⑤ 陳鴻森:《阮元〈經籍籑詁〉纂修考》,《傳統中國研究集刊》第4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47-264頁。
⑥ 據洪頤煊《筠軒文鈔》卷八之《昆季别傳》,《叢書集成續編》本,第133册,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95年,第674頁。
嘉慶六年(1801)初,阮元於浙江召集人陸續開始《十三經注疏》校勘工作。
工作地點開始在杭州紫陽書院,後遷移到西湖畔孤山南麓新建的詁經精舍。
①據《阮元年譜》載,阮元於嘉慶六年初立詁經精舍。
爲浙江學政時,阮元就曾召集諸生編輯《經籍籑詁》一書,至此又於故地立詁經精舍,選兩浙學古的書生在其中讀書。
主講孫星衍撰《詁經精舍題名碑記》,洪震煊名列其中。
②
洪震煊當時分任《經籍籑詁補遺》的部分工作,陳鴻森先生《阮元〈經籍籑詁>纂修考》一文曰:
蓋嘉慶六年正月,阮元復延顧千里、臧鏞堂、李銳等,分纂《十三經注疏校勘記》。
其中洪震煊分纂《禮記注疏》,嚴杰分任《左傳注疏》、《孝經注疏》,孫同元 分纂《論語注疏》。
此三人同時參與《補遺》之分纂、編韻工作,是必《補遺》成稿後,三人乃得悉力校勘《注疏》。
③
據《阮元年譜》載,嘉慶六年四月《經籍籑詁補遺》成。
故洪震煊至少在嘉慶六年四月《補遺》稿成後,才得以全力校勘《禮記注疏》o而《禮記釋文》的校勘,時間更晚,當在完成《禮記注疏校勘記》之後。
④
《禮記釋文校勘記》共四百四十條,以通志堂刻《經典釋文•禮記釋音》爲底本,⑤ 以葉林宗影寫宋本、撫州公使庫本爲對校本,同時參以經本(唐石經)、經注本(岳本)、注疏本(十行本,閩、監、毛本)、校本(盧文弨校本、段玉裁校本)等,詳加校勘,列各本異同,並按斷是非。
阮元校勘《十三經》的釋音,各經所用底本並不一致,比如《毛詩釋文校勘記》校勘底本用何夢華臨段玉裁校本,而《禮記釋文校勘記》校勘底本則用通志堂本,其中涉及問題相當複雜,牽涉面較廣,由於精力有限,不再展開論述。
但需知大部分經書是以單行本《經典釋文》爲校勘底本的。
而阮元對釋音進行校勘的目的是爲重刻“宋本《十三
①詳細資料請參考關口順撰,水上雅晴譯注《〈十三經注疏校勘記〉略説》,《經典與校勘論叢》,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226-232頁。
②詳細資料請參考張鑑等撰《阮元年譜》,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41-43頁。
③ 《傳統中國研究集刊》第4輯,第258頁。
④《禮記釋文校勘記》有引用《禮記注疏校勘記》及《春秋左傳釋文校勘記》的情况,可知其撰作時間當在《禮記注疏校勘記》後,甚至要晚於《春秋左傳釋文校勘記》。
⑤阮元在《引據各本目録》中列了三種《禮記釋文》:通志堂本(《經典釋文•禮記音義》)、葉本(明葉林宗影寫宋本)和撫州公使庫本(宋淳熙四年刊本)。
並未説明《釋文》是以何本爲底本,何本爲參校本。
根據《禮記釋文校勘記》來看,“葉本”(或稱“葉抄本”)、“撫本”(或稱“撫州公使庫本”)在校語中多次出現,“此本”兩字在校語中出現了58次,而“通志堂本”在校語中一次未出現,可見“通志堂本”就是“此本”,即底本。
經》”提供校勘依據,所以很多校勘記的落脚點都在十行本上。
《禮記釋文校勘記》中有二百零六條提到了十行本。
這些校勘記或言其同,或列其異,或斥其誤,反映了十行本的情况,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可惜在刊刻《十三經注疏》時,除《周易》外,盧宣旬未吸收《釋文校勘記》的成果。
(二)阮元《禮記釋文校勘記》的版本
盧宣旬在摘録整理《禮記校勘記》時,只摘録了《注疏校勘記》,未附《釋文校勘記》。
因此,《禮記釋文校勘記》僅保留在了單行本《十三經注疏校勘記》中。
單行本《校勘記》,目前比較容易見到的是《續修四庫全書》影印的南京圖書館藏文選樓刻本(下簡稱“文選樓本”)以及《清經解》所收的版本(下簡稱“《經解》本”)。
文選樓本雖非最早刻本,但是當是最早正式刊印的版本。
①而嘉慶二十一年阮元進呈皇帝御覽的版本,在早期版本的基礎上進行了一些改動,改動了少許文字,增删了部分條目。
《清經解》所刻以進呈本爲依據。
②因此,文選樓本和《經解》本是兩個最具代表性的版本。
二者差異值得深入研究。
筆者以文選樓本爲底本,以《經解》本爲對校本,核之通志堂刻《經典釋文》、撫州本《禮記釋文》等,對《禮記釋文校勘記》進行點校整理,並寫有校勘記。
根據校勘結果統計,兩個單行本間有三十六處不一致,主要有以下幾類問題:
1.文選樓木不誤,《經解》木顯誤
(1)缺筆作矽:《經解》本“矽”作“敬”,非也。
③(《曲禮》第一)
(2)撫本暝作瞑:“瞑”,《經解》本作“暝”,非也。
撫本作“瞑”。
(《曲禮》第一)(3)季冬婺女:《經解》本脱“季”字。
通志堂本作“季冬婺女”。
(《月令》第六)
(4)宫縣:《經解》本“宫”訛作“官”。
(《郊特牲》第十一)
以上所反映的《經解》本中的問題,皆爲顯而易見的錯誤,類似錯誤尚有八處。
《經解》本負責刊刻者校勘不精恐怕是造成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
然而,《經解》本《禮記注疏校勘記》這類問題較少,可見對《釋文校勘記》的重視不足也當是出現這麽多低級錯誤的原因之一。
① 《十三經注疏校勘記》最早刊本當如《阮元年譜》所稱,刊成於嘉慶十一年十月,此本無段玉裁《序》,日本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藏有一套,參看關口順撰,水上雅晴譯注《〈十三經注疏校勘記〉略説》,第221-235頁。
文選樓本首有段玉裁《序》,標有“嘉慶戊辰酉月”。
筆者推測,雖爲同版,後者方爲正式刊印本。
② 詳細論證,請參井超《阮元〈禮記注疏校勘記〉研究》,南京師範大學2015年碩士論文,王鍔教授指導。
③ 此爲筆者所撰"《禮記釋文校勘記》校勘記”,冒號前爲文選樓本校勘記原文,冒號後爲筆者校語。
本部分之例皆仿此。
2.文選樓本不誤,《經解》木誤改
(1)四皓:《經解》本“皓”作“皓”,通志堂本作“皓”,文選樓本不誤。
(《曲禮》第一)
(2)漱口之漱:《經解》本二“漱”字並作“嗽”。
此條校記云“从水欶聲”,故字當作“漱”。
(《曲禮》第一)
(3)相瀐O葉本瀐作懺非也:二“瀐”字,《經解》本作“瀸”;“懺”,《經解》本作“懺”。
通志堂本作“相瀐”。
“瀸”、“懺”正字,“瀐”、“懺”俗字。
(《曲禮下》第二)
(4)字在血部:《經解》本“血”作“四”,非也。
按《五經文字》罒部有“羈”字,且罒部下注云:“《説文》作’网’,今依《石經》作’罒’,凡從’罒’放此。
非從四,四從口,中八,與’罒’不同。
”《經解》本非也。
(《檀弓下》第四)
以上所列四處問題,皆爲《經解》本誤改所致,類似問題還有十處。
錯誤條目約占總條目的3.2%。
第一類錯誤尚有迹可循,而此類錯誤必須校對原本才能解决。
《經解》本的刊刻者不甚用心是主觀原因,而客觀原因則在于《禮記釋文校勘記》的校勘過於細緻,刊刻時稍有不慎便會出錯。
《經典釋文-禮記音義》本就是具有校勘記性質的書,洪震煊對其進行校勘,則是“校勘記之校勘記”。
因此,洪震煊的出校極爲詳細,像“扌”和“木”,“己”、“巳”、“已”這類在《禮記注疏校勘記》中明言不出校的字,《禮記釋文校勘記》不厭其煩,多予以出校。
我們欽佩洪震煊這種客觀審慎的態度,但實際上這類校勘記是無謂的。
3.乂選樓木誤,《經解》本改
(1)葉本警字缺筆作警:“警”,文選樓本誤作“警”,《經解》本不誤。
(《曲禮》第一)
(2)从支非是:《經解》本如此,文選樓本“支”作“支”,非也。
(《曲禮下》第二)
(3)孫蔑:《經解》本“蔑”作“蔑”,後“葉本蔑”之“蔑”亦同。
通志堂本作“孫蔑”。
此校勘語乃校者誤寫,不當以意改之,《經解》本非也。
(《檀弓》第三)
(4)撫本葉本作螂:《經解》本“螂”作“卿”。
撫本作“卿”,與《石經》同,校記此處有誤。
(《王制》第五)
以上四例,第(1)、(2)例文選樓本有誤,《經解》本做了改動,所改不誤。
第(3)、(4)例是洪震煊校勘時由於一時疏忽所致的錯誤,文選樓本有誤,《經解》本摘録時意識到了這兩處的問題,並作了修改,但皆是以意誤改。
4.乂選樓木誤,《經解》本沿誤
(1)撫本密作密:文選樓本、《經解》本如此。
撫本“密”作“客”,校記此處有誤。
(《孔子閒居》第二十九)
此條校勘記,校語云“撫本密作密”,顯然後一“密”字是誤字,查撫本當作“密”。
文選樓本誤,《經解》本沿誤。
從以上對《禮記釋文校勘記》兩版本間的四類問題的分析可知:文選樓本不誤,《經解》本訛誤的有二十六處;文選樓本誤,《經解》本誤改或沿誤的有三處;文選樓本誤,《經解》本改正的有二處。
《經解》本錯誤條數約占校勘記總數的6.6%,而《經解》本改正文選樓本錯誤的條數只占總數的0.45%。
相較之下,文選樓本更佳,《經解》本問題較多。
二中華本與《禮記釋文校勘記》關係探究
盧宣旬負責整理刊刻的《十三經注疏》,《周易音義》单独成卷,刻於《周易注疏》之後,並附有《周易釋文校勘記》;《儀禮注疏》、《論語注疏》、《孝經注疏》未附释音;元十行本《孟子注疏解經》本無釋音,盧亦未刊。
①其餘八經皆於經注之下附有釋音,② 但都没有校勘記。
阮刻《附釋音禮記注疏》未直接摘録《禮記釋文校勘記》,那麽散於經、注下的《禮記釋文》中有没有間接吸收《禮記釋文校勘記》成果呢?帶著這樣的疑惑,我們選取《禮記釋文校勘記》中十六處直言十行本之非的校勘記,同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的阮刻《禮記注疏》(以下簡稱“中華本”)相應的《禮記釋文》進行核對,以期判明二者之間的關係。
(一)校勘記指出十行本誤,中華本《釋文》沿誤之例
1.不辭辭不受也o葉本細注“辭”作“辤”。
o按《説文》正作“辤”,葉抄是也。
③ (《曲禮》第一)
超按:據校記按語,小字“辭”當作“辤”,中華本仍作“辭”。
2.暝O撫本“暝”作“瞑”,十行本同。
按“闇暝”字當從日是。
O按依《説文》當作“冥”,從日六從冖。
① 阮元有《孟子音義校勘記》一卷,《宋本十三經注疏併經典釋文校勘記凡例》曰:“《孟子》則取通志堂《音義》,以孔繼涵微波榭本、韓岱雲本、盧文弨本附校於後。
”(《宋本十三經注疏並經典釋文勘記》,《續修四庫全書》第180册,第287頁。
)
② 此八經中,除《爾雅》外,《尚書》、《毛詩》、《周禮》、《禮記》、《左傳》、《穀梁傳》、《公羊傳》等七經所附皆爲陸德明之《經典釋文》。
元十行本《爾雅》所附釋音,張麗娟先生認爲:“《爾雅》散入釋音,但主要爲直音,當爲宋人所爲,其内容與陸德明《經典釋文》不同。
”(《宋代經書注疏刊刻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387頁)而阮刻本《爾雅注疏》所附釋音,與元十行本一致。
故阮刻《爾雅注疏》之釋音内容不同於陸德明《經典釋文》。
王鍔先生作有《李元陽本〈十三經注疏〉考略—
—以〈禮記注疏〉爲例》(未刊本),對此問題有詳細闡述。
阮元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所以其校《爾雅釋文》,不以注疏本爲本,而是取陸德明《爾雅音義》校勘,成《爾雅釋文校勘記》。
③ “O”後爲校勘記,“O”前分兩部分:空格前爲《禮記釋文》出文,空格後爲《禮記釋文》釋文。
超按:依校記,從日爲是,中華本仍從目作“瞑”。
(《曲禮》第一)
3.酳又仕覲反嗽口也。
O撫本“仕”作“士”,十行本及岳本並同。
葉本“嗽”作“漱”,岳本同。
撫本作“嗽”,十行本同。
O按“漱口”之“漱”从水欶聲。
超按:據按語,當從葉本作“漱”,中華本仍作“嗽”。
(《曲禮》第一)
4.捼沈耳隹反O撫本“隹”作“佳”,十行本同,岳本亦作“隹”。
O按作“隹”是。
(《曲禮》第一)
超按:校記明言作“隹”是,中華本仍沿十行本之誤作“佳”。
5.爲繠徐而媿反O葉本“媿”作“辟”,撫本作“婢”,十行本亦作“媿”,與此本同。
O按作“婢”是也,“媿”、“辟”皆誤。
(《曲禮》第一)
超按:據按語,當作“婢”,中華本仍作“媿”。
6.夾之本又作挾O葉本“挾”作“狹”,撫本作“俠”,十行本同。
O按《集韻》“夾”、“挾”並列,此本“挾”字是。
(《檀弓》第三)
超按:校記云“此本’挾'字是”,中華本仍作“俠”。
7.執度度地下大洛反O葉本“洛”作“各”是也,十行本及岳本並作“洛”。
(《王制》第五)
超按:依校記當作“各”,中華本作“洛”。
8.匏竹竹篪笛也O撫本同,是也。
葉本“篪”作“箎”,十行本同。
(《郊特牲》第十一)
超按:校記云撫本是,則當作“篪”,中華本仍作“箎”。
9.輠又胡管反迴也O十行本同,葉本“迴”作“回”是也。
(《雜記下》第二十一)
超按:校記云“作’回’是也”,中華本仍作“迴”。
以上九條校勘記皆指出了十行本的問題,並説明應當作某字,而中華本仍沿十行本之誤,未進行改正,也就是説盧宣旬没有吸收《禮記釋文校勘記》的成果。
(二)校勘記言十行本誤,中華本《釋文》有改動之例
1.曰耆賀場云o葉本“場”作“揚”,十行本同,閩本以下改從“場”。
o按葉抄非也,賀場字德璉,《南史》有傳。
(《曲禮》第一)
超按:元十行本作“揚”,中華本改作“場”,當是盧宣旬根據習慣用法而改。
2.趨隅本又作走O葉本“走”作“走”,十行本作“楚”,閩本同,監本以下改從“走”。
o按《説文》作“走”,經典相承作“走”。
“產”,誤字也。
(《曲禮》第一)按:中華本改作“走”,與十行本異,當是盧宣旬根據習慣用法而改。
3.鞮屨鞮屨屨無絢O葉本“無絢”作“音句”。
按此亦葉本誤也。
十行本作“屨綬絢”,“絢”字不誤,惟“無”字誤作“綬”耳。
假如葉本爲“屨”字作音,何須又出“鞮
屨”二字?(《曲禮下》第二)
超按:元十行本作“鞮屨屨綬絢”,中華本作“鞮屨屨無絢”,與十行本不同。
注云“鞮屨,無絢之菲也”,疏云“’鞮屨’者,謂無絢飾屨也。
屨以絢爲飾,凶,故無絢也”,注、疏皆言“無絢”,盧宣旬或是據此而改。
4.大夫與士肄本又作肆O撫本大字“肄”作“肆”,小注“肆”作“肄”。
十行本作“肄,本又作肄”,下“肄”字與撫本同。
(《曲禮下》第二)
超按:中華本作“肆,本又作’肄’”,與十行本不同。
“肄,本又作肄”顯有一“肄”字是誤字,校勘記未明言當從何本,盧宣旬改前一“肄”字,與撫本同。
5.填池依注音奠徐盧王並如字O十行本同,盧校“徐”改“徹”是也。
(《檀弓》第三)
超按:元十行本作“奠盧”,中華本作“奠徹”。
此《釋文》云“依注音奠徹”,注云“填池,當爲’奠徹’,聲之誤也”,盧宣旬當據此而改。
6.莅視本或作涖O葉本“涖”作“莅”,十行本同。
按當作“涖”。
(《文王世子》第八)
超按:依校記當作“莅視本或作涖”。
中華本作“涖視本或作莅”,與十行本不同。
注云“涖,視也”,則大字當作“涖視”,盧宣旬當據此而改。
7.語説徐始鋭反O撫本、葉本作“鋭”,岳本同。
此本“鋭”誤“説”,十行本同。
(《文王世子》第八)
超按:元十行本作“始説”,中華本作“始鋭”,與十行本不同。
以上七例中,校勘記皆説明十行本的問題,並指出何者爲是。
中華本有六處與校勘記的修改意見相符合,一處不相符。
而在六個相合的例子中,有三例當是根據注、疏文本所改,有二例當是根據習慣用法而改,只有第四例,可能是盧宣旬根據《禮記釋文校勘記》而改,而《禮記注疏校勘記》中也有一條與此相關的校勘記:請肄簡諒:各本同,《石經》同,《釋文》出“請肆”云:“本又作‘肄’。
”①“大夫與士肄”與“請肄簡諒”之“肄”,鄭玄皆注云“肄,習也”,所以也有可能是盧宣旬據《禮記注疏校勘記》而改,難以下定論。
另外,我們通過以上七例可以看出,盧宣旬是對《禮記釋文》進行過改動的,並且我們無法看出盧宣旬所作的改動同《禮記釋文校勘記》之間有必然關係。
再聯繫前面“校勘記言十行本誤,中華本《釋文》沿誤”的九條例證,我們認爲,盧宣旬在整理刊刻《禮記釋文》時,可能並未參考《禮記釋文校勘記》,只是在遇到明顯不通之例時,他會
①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第1472頁
根據文意或者其他版本加以改正,且不出校語。
總體來説,盧宣旬在整理《禮記釋文》時,對《禮記釋文校勘記》的重視不足,基本没有吸收《禮記釋文校勘記》的成果。
然而盧宣旬又根據上下文意,對《禮記釋文》作了一定的修改,皆徑改不出校,其中有同《禮記釋文校勘記》暗合處,但没有直接的證據表明盧宣旬參考了《禮記釋文校勘記》。
三《禮記釋文校勘記》未被吸收原因探析
盧宣旬對《禮記釋文》的處理,違背了阮元的校勘原則。
阮元在《江西校刻宋本十三經注疏書後》中有言:
刻書者最患以臆見改古書,今重刻宋板,凡有明知宋板之誤字,亦不使輕改,但加圈於誤字之旁,而别據《校勘記》擇其說,附載於每卷之末,捭後之學者不疑于古籍之不可據,慎之至也。
①
阮元的説法體現了其校勘思想中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即“刻書者最患以臆見改古書”,他主張即使知道底本有誤的地方也不能輕易改動,而是保留原貌,出校説明。
乾嘉學者如盧文弨、顧廣圻等都持這種審慎的態度,顧廣圻甚至提出“不校而校”的主張,這是乾嘉考據之學的基本態度,也是他們備受重視的重要原因。
盧宣旬在處理經、注、疏的時候,雖然也有底本改字的情况,但是大體上還是符合阮元思想主張的。
而《禮記釋文》部分則出現了大量不出校記而直接改正的情况,與阮元的思想大相徑庭。
盧宣旬爲什麽没有吸收《禮記釋文校勘記》的成果?筆者認爲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一)由阮元作《禮記釋文校勘記》的初衷决定
文選樓本《十三經注疏校勘記》前有一篇《宋本十三經注疏併經典釋文校勘記凡例》(以下簡稱《凡例》),其於《經典釋文》的校勘曰:
《經典釋文》明代無單行之本。
崇禎間,震澤葉林宗仿明閣本影寫一部。
國朝徐乾學取以刻入《通志堂經解》,盧文弨又刻之《抱經堂》,雖皆據原書訂正,亦或是非互易,棄瑜録瑕。
今仍取原書以校徐、盧兩刻,拾遺訂誤,分配各經。
《孟子》則取通志堂《音義》,以孔繼涵微波榭本、韓岱雲本、盧文弨本附校於後。
②
① 阮元:《揅經室集》,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第620頁
②《宋本十三經注疏並經典釋文勘記》,第28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