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级政府举债融资清理整改工作专班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级政府举债融资清
理整改工作专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6.08
•【字号】咸政办函〔2017〕44号
•【施行日期】2017.06.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级政府举债融资清理整改
工作专班的通知
咸政办函〔2017〕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市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融资担保行为清理整改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级政府举债融资清理整改工作专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成员
组长:顾兴旺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副组长:鲁恩旺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毛湘宁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长青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万龙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陈建平市房产局副局长
刘红云市人行副行长
王兴华市银监局纪委书记
胡广宏市高投集团总经理
舒昌俊市城发集团副总经理
二、工作专班职责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面清理市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融资担保行为;研究提出违规举债融资行为整改具体方案;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任务;加强融资举债政策的宣传、对接、沟通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各县(市、区)违规融资举债清理整改工作。
工作专班下设两个小组:(一)第一组。
组长:毛湘宁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李爱民(市财政局)、鲁维华(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拟定相关制度办法,清理整改政府以及所属部门出具的函证、通知、文件、会议纪要等。
(二)第二组。
组长:王兴华市银监局纪委书记
成员:刘毅(市城发集团)、陈平(市高投集团)、
刘翀(市政府法制办)、孙格(市房产局)、
陈林江(市人行)、黄奇志(市银监局)
主要负责协调融资平台、金融机构清理整改政府及其部门为支持项目建设、平
台公司融资出具的函证、通知、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重新签订相关协议。
各小组要落实工作责任,每周向工作专班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务。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