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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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协
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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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协调发展系别:工商管理系专业:学号:姓名:指导教师:
2011 年5月3日
摘要
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国民医疗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是国家的基本经济社会制度之一。
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在维持社会稳
定、弥补经济损失方面共同发挥着作用,同时又有所区别。
在许多国家的医疗保障体系中,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起着相辅相佐,互为补充的作用。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遵循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主要提供基本医疗保险,难以满足人们对不同层次医疗服务的需求,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的需求日益迫切,所以要更好地促进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有机结合、协调发展成为医疗保障的必然发展趋势。
本篇论文对现阶段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现状分析,探讨了其存在发展的可行性,从而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制度;配给模式
1
目录
摘要 (2)
目录 (3)
引言 (4)
1商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的概念界定及发展现状 (4)
2现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所存在的缺陷 (5)
3商业医疗保险的对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作用 (8)
4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和谐发展的对策 (9)
结束语 (12)
致谢 (12)
参考文献 (13)
2
商业医疗保险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协调发展
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但缺乏医疗保障的人群却日益增加,而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表现出来的是人们对医疗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强。
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改革,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将逐步覆盖到城镇所有劳动者。
与此同时,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一个重要补充形式。
但现实状况和潜在需求存在一定的落差,虽然二者都发挥着不同程度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协调发展,一直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妥善
解决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如何协调发展的问题意义重大。
1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现状及问题
1.1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现状及问题
我国商业医疗保险起步晚,规模不大、专业化程度较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外部经营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商业医疗保险水平还跟不上国民经济发展步伐,产品还没有丰富起来远不能适应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但是经过这几年的积累和探索,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
1最近这几年,商业医疗保险有了较快的发展速度,在保险领域中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据调查,商业医疗保险是人们意向购买的主要人身保险产品之一。
据2006年保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的总保费收入为5641.44亿元,其中,商业医疗保险的保费收入为376.90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6.68%;在对全国30个省份和6个大城市的商业医疗保险保费收入的统计中来看,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北京43.57亿元、广东32.87亿元、江苏32.03亿元、上海31.09亿元、山东21.41亿元,这说明在北京、上海等地,社会对商业医疗保险特别是医疗保险的需求十分大,这些数据也显示出商业医疗保险的市场发展潜力之大、需求之旺。
所以说,医疗保险社会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商业医疗保险将会在社会各阶层日渐得到重视。
本人认为,商业医疗保险受到冷落,主要有
以下原因:一是理赔范围均比较局限,如费用报销类,只规定一些特定的少数疾病发生的医疗费才能理赔,不能很好地满足参保人各类疾病治疗的需求;二是赔付额较固定,如定额给付类,无论参保人医疗消费多少,只按照投保定额给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参保人医疗消费负担过重的问题;三是理1参见:石春英,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现状与问题[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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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手续繁琐,且等待期较长,使一些欲参保的人望而却步;四是诚信还有待于提高;五是宣传工作力度还需要加强。
1.2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现状及问题
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现我国跨世纪战略目标所做出的重大决策。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我国职工医疗保障从单位保障制度向社会保险型医疗保险制度的转轨,意味着福利保障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向互助共济有效约束的基本医疗保险机制的转换。
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广大企事业单位摆脱了沉重的医疗费开支的负担,轻装上阵,一心抓生产的机遇,而且给因资金困难长期无法报销医疗费的企事业单位的广大城镇职工带来
了切身利益。
所以说,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推进到全国绝大多数城市,截至2008年3月,参保人员已达到1.12亿人,其中在职职工占73%,退休人员占27%,80%以上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特别是50%的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
但由于我国尚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有限,还不能像发达的福利国家一样,实行全面的医疗保障,不仅在医疗消费上给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等规定了使用范围,而且个人还需要负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
当前因医疗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提高,医疗技术和药品价格增长过快,以及一些医院和医药生产及流通领域的利益驱动,使医疗费用逐年刚性增长,导致使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加重的问题显得日益突出。
2现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缺陷
在《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实施的4年多时间里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但是,随着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如产业结构的变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户籍制度管制的松动等,现行社会医疗保险体制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暴露了出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公平性问题
尽管公平性是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在《决定》中也体现出了这一点,但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特殊性,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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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总体来看,到目前为止,社会医疗保险覆盖的人群不足1亿,不到总人口的1/12,绝大多数人群尤其是广大农民没有医疗保障。
尽管我们在农村推行的是与城镇医疗保险体制不同的合作医疗制度,但由于农民收入、乡级财政等诸多限制,实施状况令人担忧,看病难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而且从长远来看,打破城乡分割,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必然要求。
因此,农村的社会医疗保障问题应该纳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总体框架来考虑。
其次,单纯就城镇来看,根据《决定》的要求,参保人群的覆盖范围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至于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
事实上,各省市在实施中原则上将后者均列入医疗保险计划中。
但是,从实施效果看,由于受企业(包括个人)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所限,实际参保人群覆盖面有很大的局限性,从而导致一大部分人群的医疗需求毫无保障,愿意参保而且有支付能力者主要是政府机关、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职工和效益较好的国有企
业、集体企业的在职职工,而民营、三资企业的职工、个体工商户和城镇居民、城镇弱势群体(包括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职工、大病、重病和特殊病患者、体弱多病的退休人员)参保率很低,原来享受公费医疗的在读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享受部分劳保医疗保障待遇的职工直系亲属均未纳入现行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涌入城镇的大量外来劳务工者也完全没有医疗保障。
由于社会人群参保率低,参保职工年龄结构又趋于老化,这会使保险基金的积累性减弱,并逐渐萎缩,一方面使得保险统筹基金的横向社会互助互济性差,不能均衡医疗费用负担,另一方面也会导致个人账户的纵向积累保障作用大大减弱。
这既不利于分散医疗风险,又没有体现出社会医疗保险的共济性与公平性,同时,也危及了医疗保险体系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