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的决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
加强依法治市的决议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1999.01.23
•【字号】
•【施行日期】1999.0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的决议
(1999年1月23日厦门市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4年3月9日,市十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厦门市依法治市方案》的决议,同年3月22日,八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
五年来,我市逐步深入地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积极行使立法权,不断加快立法工作步伐,提高立法质量,普法和依法治理活动广泛开展,执法监督得到加强,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推进了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在依法治市的五年实践历程中,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绩,先后荣获“全国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口岸”、“全国二五普法先进集体”、“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并连续三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市”等荣誉。
但是,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距离民主
法制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
根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治省的决议》及《中共厦门市委贯彻〈中共福建省关于依法治省的决定〉的意见》,作如下决议。
一、深入开展依法治市,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1.党的十五大确定,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
我市五年依法治市的实践证明,只有加强依法治市,才能促进和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各级国家机关、全市人民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提高对依法治市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2.依法治市的主体是人民,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治市的主体作用,使全市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各项事业在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上顺利发展。
3.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
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重要、最根本的法律途径和形式。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
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
4.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要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发挥代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
各级人大常委及其办事机构应当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对于
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认真处理。
各级人大代表要密切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听取和反映民意,积极履行职责。
5.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为人民服务。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其负责,在其监督下开展工作。
6.要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扩大基层民主,推进民主法制进程,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二、深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为依法治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1.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作。
要建立相应的规划、管理和考核制度,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
大力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普及宪法和法律基本知识,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风气,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2.突出对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教育。
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转变观念,增强法治意识,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
要把法律素质、守法执法情况作为考察选拨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工作人员时,应当对拟任命人员进行执法实绩考核和法律知识考试。
要组织经济管理人员学习有关市场经济法律和重要国际经贸条约、惯例等基本知识,提高依法处理经济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3.要把民主法制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增强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益和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三、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1.立法要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要认真编制年度计划、中期规划和长期纲要。
立法要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围绕中心工作,以经济立法为重点,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
立法要有前瞻性,引导和推动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
适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法规和规章。
2.立法要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要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立法。
立法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实行立法工作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
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规章草案,应公布于众,广泛征求意见。
3.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法规、规章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和立法工作责任制。
立法要立足大局,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倾向。
四、严格执行,依法办事
1.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市的中心环节,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职权的基本准则。
行政权、司法权必须严格依法行使,防止执法随意性,保证各项执法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要树立法治权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具有法律依据,遵守法定程序,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决策要符合法定程序,体现人民的意志,重大决策必须进行合法性论证,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
建立行政决策过错、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严格执行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方式,提高服务意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坚决制止滥用权力、违法行政的现象。
3.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和检察工作,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文明执法,保障司法人权。
坚决纠正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反对任何形式的地方保
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
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4.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和司法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完善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扩大执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
加强培训、考核工作,推行人事制度改革,清退不合格人员,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建设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的队伍。
五、强化监督,保证法律全面正确实施
1.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督促和支持他们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保证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
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实施。
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的统一。
2.人民政府要加强行政监督,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制度,及时纠正、查处各种违法行政行为。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赔偿制度。
3.人民检察院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坚决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和廉政建设。
人民法院要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司法机关要加强内部的监督与制约,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4.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新闻媒体的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强有力的社会监督体系。
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1.依法治市必须在中共厦门市委的领导下,动员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推进。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履行职责,及时把党委关于依
法治市的决策和主张,通过法律程序作出决议、决定。
2.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各区人大常委会实施本决议的指导,各区人大或其常委会应作出相应的决议。
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根据本决议,制定各自的实施规划或实施方案,提交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付诸实施。
各人民团体、企事业组织都要把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依法治市的目标,制定各自依法治理方案。
3.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落实本决议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决议实施的指导和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作实施本决议情况的工作报告。
4.推进依法治市,必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广泛开展基层、行业、地区依法治理活动,促进依法治市工作全面落实。
全市人民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中共厦门市委领导下,积极实践依法治国方略,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实现我市跨世纪的宏伟目标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