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工人文宫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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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NJST2017-GC-007-浏阳
招标人:浏阳市工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精算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
目录
第一卷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9)
1.总则 (19)
2.招标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投标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投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5.开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6.评标 (27)
7.合同授予 (27)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8)
9.纪律和监督 (28)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 (39)
评标办法前附表 (3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正文部分 (43)
1.评标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评审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评标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图纸...................................................................................................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投标函部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错误!未定义书
签。
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需要)...........................................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投标保证金...............................................................................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项目管理机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拟分包计划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资格审查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其他 (131)
(商务标部分) (132)
(技术标部分) (134)
第一卷
第一章浏阳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浏阳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已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7】2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自筹。
招标人为浏阳市工务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湖南精算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浏阳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浏阳大道246号(原政务服务中心)。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浏阳大道246号,将原浏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改建成浏阳市工人文化宫。
项目总占地面积3692.3㎡,总建筑面积7348㎡,改造面积6299㎡(不含地下一层),主要包括资产购置,拆除现有不可利用的旧装置、空间布局调整、中央空调、消防设施、强弱电的安装以及构建物的装饰、装修工程和设施设备的购置、智能化等。
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计划总投资:约1011万元。
2.8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工民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浏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试行)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 9 月 11日 9:00(北京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 8 月 18 日~2017年 9月 11 日 9 :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cn)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cn)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9 月 11日 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白沙路市民之家5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投标,并现场
签署投标承诺书(见附表2-7),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cn)、浏阳市人民政府网(.cn)、浏阳市工务局网(.cn)、《长沙晚报》、《浏阳日报》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7。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因本项目采用浏阳市2017年招标文件最新版本,与以前的招标文件和要求有多处改变,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供相关资料。
(2)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
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入指定的履约保证金专户:
账号A:开户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户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履约保证金专户,账号:8001 6923 5311 014
或者账号B:开户行:湖南浏阳江淮村镇银行,户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履约保证金专户账号:2000 0432 0489 1030 0000 034,收款行行号:0019
或者账号C:开户行:交通银行浏阳支行,户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履约保证金专户,账号:043167
或者账号D:开户行: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沙路分理处 ,户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履约保证金专户,账号:0012,收款行行号:3
账号E: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浏阳支行户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履约保证金专户账号:2
以此作为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前提条件和依据。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不良行为记录。
履约保证金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分期退还(不计息),退还时施工单位填报《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由监理单位、招标人、浏阳市招投
标办出具意见后向招投标办申请退还,由市招投标办和市财政局办结。
(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并不另外计取任何费用。
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协商解决。
(4)承包人现场管理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一致,且到岗时间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慎重确定项目部组成人员,中标后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部组成人员,监理单位和招标人要求调换的除外,并按相关程序要求办理人员变更。
(5)项目部组成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全勤上岗,发包人、监理人对项目部组成人员上岗情况严格考勤。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少一天承担违约金500元,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少一天承担违约金200元,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同期扣除。
(6)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15日历天内必须办理完毕承包人所有报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和资料(详见合同附件4),如未完成,经发包人催告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还需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7)承包人负责做好消防验收相关申报资料,配合发包人做好消防检测工作,消防验收工作由承包人组织实施(需在竣工验收备案之前完成),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消防验收不合格或迟迟不验收引起项目不能竣工验收,承包人还需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8)发包人对承包人履约行为、施工质量、生产安全等按照《浏阳市工务局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履约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见合同附件5)执行。
(9)中标单位须在项目部配备1名专职卫生员,配合全市“城乡统筹、环境同治”的检查及工务局关于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的要求,确保施工工地的卫生和整洁,如因检查出现扣分情况,每扣0.1分,承担违约金2000元,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同期扣除。
(10)本项目涉及的加固工程如总承包单位不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需专业分包给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市工务局
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六栋802室
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精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浏阳市白沙路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本招标文件中复印件指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3)企业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拟任项目负责人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
(14)属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5)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和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予以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15日,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予以发布;不足15日,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三部分内容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投标协议(本项目不需要);
(4)投标保证金;
(5)项目管理机构;
(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他资料;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二)商务标部分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三)技术标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所有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为人民币,项目招标控制价:.95 元(详见
招标工程量清单纸质或电子版本)。
投标单位报价时:①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招标工程所包括的所有内容,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总控制价,清单任一子目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清单子目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②投标人的报价过低,有可能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开标现场备查。
3.2.2报价时,必须提供人工、机械、主要材料汇总表。
3.2.3报价时,暂估价和不可预见费和暂列金额必须按照招标清单控制价报价。
3.2.4除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或总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工程所需的工程直接费、施工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3.2.5投标单位报价时,装饰人工不得低于83元/工日,其他人工工资不低于70元/工日;规费和安全文明措施费必须按招标清单中规费和安全文明措施费控制价报价,不得下浮。
3.2.6变更工程造价结算:
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设计变更项目按中标单位的清单报价结算,有类似单价的参照中标单位类似清单报价执行;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招标清单漏项的项目结算按《浏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评审)操作办法》(浏政办发[2010]3号文)、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16]72号、160号文和2014年湖南省消耗量标准及其配套文件编制;施工管理费、利润优惠30%后总价下浮10%再加上投标人报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优惠,以营改增全费用综合单价进入结算(人、材、机价格按招标清单价格取定)。
招标清单中未包含的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不超过合同工期内)浏阳市住建局同期造价文件发布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取定,造价文件上未发布价格的材料按发包人组织的市场调查价格进行取定。
根据《浏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类项目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浏政办发(2016)21号文相关条款,工程变更价款结算:市财政局依据市政府批示或市发改局出具的项目变更意见进行变更项目预算评审,并出具变更预算评审报告。
项目业主单位凭市政府批示件、会议纪要或变更批复以及预算评审报告签订变更工程合同,并将变更合同金额纳入下年度预算支出计划。
在市审计局出具终审报告后的第一个年度末,支付变更工程合同金额的 40%,第二个年度末,支付变更工程合同金额的 30%,第三个年度末,支付变更工程合同金额的30%。
所有变更除计取模板措施费以外,一律不计取其他措施项目费,亦不因变更工程量大小而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价格。
如变更项目不涉及工程量的变化,如材质、规格变化等,则仅调整原材料的单价。
3.2.7工程量清单所有工程量仅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和支付依据,实际支付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量(计量规则按2014《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执行)。
3.2.8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汇总表处(见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并由负责编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为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无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如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
其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
3.2.9暂估价和不可预见费和暂列金额归招标人所有。
3.2.10各投标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有关要求及企业实际情况自行报价,报价时不得低于其工程成本,报价低于其工程成本者作否决投标处理。
3.2.11本项目采用不可调价合同。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为使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请各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缴纳的至少应于投标截止前一日(工作日)缴纳;以转账形式缴纳的至少应于投标截止前五日(工作日)缴纳;投标单位以上述形式在上述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未到账,致使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招投标监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保密制度,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或湖南浏阳江淮村镇银行在投标截止前不接受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情况查询。
3.4.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投诉期(自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十天)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退回至原投标单位账号(不计息);
3.4.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后五日内退回至投标人基本账户(不计息)。
3.4.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浏招办发【2014】11号文做相应的处理。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③允许他人以本公司名义投标的。
④串通投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