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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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五名干部的工作效率与纪律性,加强团队管理,规范考勤行为,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通过明确考勤规定,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积极性,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适用范围
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五名干部,包括但不限于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等。
所有适用范围内的干部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工作时间
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2. 工作时长:每日工作8小时,午休1小时。
3. 工作时间调整:如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需由上级主管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
4. 弹性工作制: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实行弹性工作制,但需提前向公司领导报备。
5. 加班管理:如需加班,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加班工资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勤制度
1、每日签到制度
(1)所有适用范围内的干部每日需进行两次签到,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签到方式:采用电子签到系统进行签到,干部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
(3)签到地点:公司指定签到地点。
2、签到次数和时间
(1)签到次数:每日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签到时间: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50至9:1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2:50至13:10。
(3)迟到签到:如因特殊情况导致迟到,需在到达公司后30分钟内完成签到,否则视为旷工。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1)如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及时补签。
(2)补签需提供外出公干的相关证明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予以补签。
4、忘记签到处理
(1)如干部忘记签到,应在当天内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经负责人同意后,进行补签。
(2)补签次数每月不得超过两次,超出次数的,视为旷工。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干部的考勤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反馈
给公司领导。
(3)公司领导负责对考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4)考勤数据作为年终考核、晋升、奖惩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五、请假制度
1、请假申请和审批
(1)干部如有请假需求,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明确请假原因、起始时间、预计结束时间等。
(2)请假申请需经直接上级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请假申请应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提交,紧急情况除外,但需在请假当天内补交书面申请。
(4)请假期间,干部需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公司紧急事务联系。
2、请假审批权限
(1)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直接上级审批。
(2)请假2天至3天(含3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请假4天以上(含4天)的,由公司领导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请假销假要求
(1)请假结束后,干部需在返岗当天向直接上级销假,并提交《销假申请表》。
(2)如请假期间发生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返岗,应及时通知直接上级和人
力资源部门,并按照实际情况调整请假时间。
(3)请假期间未按时返岗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视为旷工。
(4)请假结束后,干部需在2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期间的工作交接,确保工作无缝衔接。
六、休假制度
1、假期种类和申请流程
(1)假期种类包括: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
(2)假期申请流程:干部根据实际需求,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休假申请表》,明确假期种类、起始时间、结束时间等,经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规定
(1)病假:干部因病需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事假:干部因私事需请假,需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
事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婚假:干部结婚,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天数。
婚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4)丧假:干部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丧假天数。
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5)产假:女性干部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
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年假规定
(1)干部按照国家规定,享有带薪年假。
年假天数根据工龄及公司规定执行。
(2)年假需在当年内使用,逾期未使用视为自动放弃。
(3)干部在休年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4、产假、陪产假规定
(1)产假:女性干部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陪产假:男性干部可享受国家规定的陪产假天数。
陪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5、公众假期安排
(1)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公司统一安排放假。
(2)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众假期安排,并及时通知全体干部。
(3)公众假期期间,干部按照公司规定享有相应假期,工资全额发放。
七、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1、迟到、旷工定义和处理
(1)迟到:干部在规定上班时间后到达工作岗位的,视为迟到。
(2)旷工:干部未经请假批准,未按时到岗工作,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到岗工作的,视为旷工。
(3)处理:迟到或旷工的干部,需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并根据公司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2、未请假或伪造记录处理
(1)未请假:干部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2)伪造记录:干部若被发现伪造考勤记录,一经核实,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
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3、旷工工资扣除和辞退规定
(1)旷工工资扣除:干部旷工期间,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具体扣除标准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辞退规定:干部连续旷工超过规定天数,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天数达到规定上限,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4、未签到处理
(1)干部未按时签到,需在当日内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并根据情况补签。
(2)未签到且未说明情况的,按旷工处理。
八、其他
1、各级主管考勤执行要求
(1)各级主管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下属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2)各级主管需定期检查考勤记录,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不遵守规定或隐瞒事项的处理
(1)干部如不遵守考勤规定,或故意隐瞒考勤相关事项,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