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的会计处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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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的会计处理案例
第一篇:城建税的会计处理案例
城建税的会计处理案例
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城建税计提与缴纳情况。
每月计提应交城建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实际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未交的城建税款。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发展地方教育事业而随同“三税”同时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严格来说不属于税收的范畴,但由于同城建税类似,因此,也可以视同税款进行核算。
教育费附加征收对象、计费依据、计算方法和征收管理与城建税相同。
企业对教育费附加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明细科目核算。
【例】某公司在市区,2008年6月实际缴纳增值税款为430万元,消费税款为70万元,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金额和会计处理为:
①应交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城建税额=(430+70)×7%=35(万元)
应交的教育费附加=(430+70)×3%=15(万元)
②做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5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50 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150 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50 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150 000
贷:银行存款500 000
此外,还须注意以下两点:
(1)城建税是一种附加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不包括非税款项。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第二篇: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申报案例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实训资料
班级学号姓名
一、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练习题
1、【单选题】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规定,下列企业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是()。
A.缴纳资源税的国有企业B.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私营企业 C.缴纳增值税的外商投资企业 D.缴纳房产税的外国企业
2、【单选题】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A.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关税、增值税之和 B.实际取得的销售额、营业额之和
C.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之和
D.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之和
3、【单选题】某企业地处市区,2008年5月被税务机关查补增值税45000元、消费税25000元、所得税30000元;还被加收滞纳金2000元、被处罚款50000元。
该企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元。
A.5000
B.7000
C.8000
D.10000
4、【单选题】关于教育费附加的减免税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但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B.减免“三税”发生退税的,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C.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D.下岗失业人员从事饮食业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
5、【多选题】下列符合城建税税率规定的有()。
A.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B.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C.纳税人所在地为工矿区的,税率为1% D.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其在市区办的企业,税率为7%
6、【多选题】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2009年)A.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
别比例税率
B.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三税”的,可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C.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纳税人可按纳税人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指纳税人应缴纳的城建税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之间的比例
E.对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办法的,一般情况下附征的城建税不予退还
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城建税计提与缴纳情况。
每月计提应交城建税时,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实际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未交的城建税款。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发展地方教育事业而随同“三税”同时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严格来说不属于税收的范畴,但由于同城建税类似,因此,也可以视同税款进行核算。
教育费附加征收对象、计费依据、计算方法和征收管理与城建税相同。
企业对教育费附加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明细科目核算。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是建立在实际缴纳增值税基础上的,3万以下免征增值税,所以城建教育费附加不需要做账务上的处理。
(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3万到10万增值税是不免的,但是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现金、应收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
期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
贷:营业外收入--税费减免
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纳税申报实训
(一)实训目的
1、熟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纳税申报的流程
2、熟悉、掌握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的账务处理
3、掌握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的填制
(二)实训程序
1、计算应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写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会计分录
3、填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三)实训案例
【例】某公司在市区,2017年4月实际缴纳增值税款为430万元,消费税款为70万元,请计算应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并进行会计处理,然后填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第三篇:案例1-养鸡场会计处理(精选)
新到一家养鸡场做会计,因为以前没有接触过农业,不知道怎么处理,请各位帮忙看下我做的对与否。
我们这是从外购蛋鸡鸡苗,产蛋后对外销售。
鸡的周期是500天,120天前为生长期,120到500天为成熟期,这时鸡要提折旧,我不知道这鸡折旧怎么算,分录如何分,另外死鸡怎么处理,怎么做分录?
1、购鸡苗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生长期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购饲料
借:原材料---饲料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购包装物
借:包装物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外购鸡蛋入库
借:原材料---外购鸡蛋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鸡苗1—120天时发生饲料费、养殖人员人工费等
借:生产成本---生长期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现金/存款
4、鸡成长到120—500天发生的费用
借:生产成本---产蛋期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现金/存款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5、鸡生长期转产蛋期分录: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产蛋期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生长期
6、间接费用
借:制造费用
贷:现金/银行存款
间接费用分配
借:生产成本—生长期
---产蛋期
贷:制造费用
7、鸡蛋出栏入库
借:库存产品—鸡蛋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产蛋期
原材料---外购鸡蛋
8、出售鸡蛋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鸡蛋
借:生产成本---鸡蛋
贷:库存产品---鸡蛋
9、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生长期
---产蛋期
---鸡蛋
另外120天到500天鸡的折旧怎么算,比如购鸡苗时10000只,单价4.5元,长成120天后还有9000只。
1000只病死。
折旧怎么算,分录如何分?死鸡怎么做分录:
【辅导员】阿东(592060930)21:44:59 建议在120天时分开核算,多设一个科目【辅导员】阿东(592060930)21:48:15 死鸡:借: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原价
营业外支出
差额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蛋鸡
生产性生物资产成长期
【辅导员】阿东(592060930)21:49:05 120天前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成长期” 120-500天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蛋鸡” 分开核算,更清楚一些
【辅导员】阿东(592060930)21:49:21 按正常折旧直线法计提折旧
【辅导员】阿东(592060930)21:49:51 按天折旧
【辅导员】阿东(592060930)21:50:57
其他都没问题,建议“外购鸡蛋”与“自产鸡蛋”分两个科目,不要混淆了产成品【辅导员】阿东(592060930)21:51:03 肉鸡作为产品吗
【辅导员】阿东(592060930)21:51:32
500天以后的鸡没死呢,要不要全杀了卖闻【辅导员】阿东(592060930)21:52:09 小鸡作为半成品出售吗?
V0008-农业-玲儿(13391079)21:52:39 小鸡有的养大,有些直接出售
【辅导员】阿东(592060930)21:53:16
鸡蛋、小鸡、肉鸡、鸡产品要加工吗,这一系列的最好是按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加强小鸡入库管理
【辅导员】阿东(592060930)21:55:45 基本上分两块就可以,抓住产品“鸡蛋”“肉鸡”,还有半成品“小鸡”,在生产成本核算上设置三个步骤,成本项目你分录已经有了。
折旧就按小准则里生产性资产折旧方法和科目分录即可。
【辅导员】阿东(592060930)22:01:13 主营业务成本对应库存商品科目,生产成本在贷方,借方对应的库存商品科目,你要摞一摞,按我刚给你说的三块设置
第四篇:一般经营项目的会计处理及典型案例
一般购销业务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如果是增值说的一般纳税人,那么,从税务的角度看,一是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完税凭证或购进免税农产品凭证或收购废旧物资凭证或
外购物资支付的运输费用的结算单据,下同);二是购入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可以用于抵扣销项税额;三是如果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公式“销售额=含税额销额/(1+税率)”还原为不含税销售额,再按不含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
因此,一般纳税企业在会计处理上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一是在购入货物时,会计处理实行价与税的分离,分离的依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和价款,属于价款部分,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属于增值税部分,计入进项税。
二是在销售货物时,销售价格中不再含税,如果定价时含税,应该原为补含税价格作为销售收入,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作为销项税额。
例:某公司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500万元,增值税额为85万元。
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已达并验收入库。
改公司当期销售产品收入为1000万元(不含应向客户收取的增值税),货款尚未收到。
假如该公司产品的增值税为17%,且为一般纳税人;不需缴纳消费税。
该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借:原材料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0
贷:银行存款5850000(2)销项税额=1000万×17%=170万(元)
借:应收帐款117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0 收购废旧物资进项税额的核算
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收购金额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按收购金额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数额,借记“原材料”,在途材料”等帐户;按应付或
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帐户。
例如,永明公司2月份从某废旧物资回收站购入废旧物资一批作为原材料使用,取得的对方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付讫,材料已到达并验收入库。
该企业材料日常核算按实际成本计价。
则其会计处理如下:
收购废旧物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0×10%=1000(元)收购的废旧物资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9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运输费用进项税额的核算
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除外),根据国有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上所列运输金额(包括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非,保险费等其它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企业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费发票,根据运费金额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运费金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数额计入购进货物的成本或相关费用,借记“原材料”,“管理费用”等帐户;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运费金额,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帐户。
例如,永明公司6月份购进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0000元,增值税额10200元。
另支付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共计1200元,其中运费1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未付。
则会计处理如下:
运输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7%=70(元)
借:原材料 6113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70
贷:应付帐款 70200
银行存款 1200 进货退出进项税额的核算
企业购进货物发生退货时,购货方应区别下列两种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处理:
(1)购货方未付货款也未作帐务处理。
这种情况下,购货方只需将发票联和即可,既然购货方进货后还未作帐务处理,退货时也无需进行帐务处理,如果是部分退货,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销货方后,由销货方按实际数量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也不用对退货进行帐务处理,只要按实购数量,金额进行正常的购货帐务处理即可。
(2)购货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
这种情况下,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
购货方根据销货方转来的红字发票联,抵扣联,借记“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帐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登帐时,应以红字记入借方),“在途材料”,“物资采购“等帐户。
例如,永明公司2月份购进乙材料10000千克,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0000元,增值税款85000元。
材料已验收入库,并开出银行转帐支票支付款项。
2月份支付货款,材料验收入库时,会计处理如下:借:原材料-乙材料 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行税额)85000
贷:银行存款 585000
3月份因上述材料存在质量问题退回部分材料,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退回价款10000元,增值税款1700元,已收到对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则其会计处理如下:
3月份发生退货,收到退货款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 117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1700
贷:原材料-乙材料 10000 接受投资,捐赠转入货物进项税额的
核算
企业接受投资或捐赠转入的货物,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按照双方确认的货物价值扣除增值税后的数额,借记“原材料”等帐户,按照双方确认的货物价值总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等帐户。
例如:永明公司2月份接受某外商投资企业捐赠的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000元,增值税额8500元。
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 贷:资本公积58500 接受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核算
企业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借记“委托加工材料”,“其它业务支出”,“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帐户,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帐户。
例如,永明公司4月份发出材料40000元,委托市机械制造厂加工工具,模具一批,同月收回加工完毕的工具,模具,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用15000元,增值税额2550元,款项已支付。
则会计处理如下:(1)4月份发出材料时:借:委托加工材料 40000
贷:原材料 40000(2)支付加工费及增值税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1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17550(3)加工完毕,收回工具,模具时:
借:低值易耗品 55000
贷:委托加工材料 55000 进口货物进项税额的核算
企业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按进口货物应计入
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原材料”,“物资采购”等帐户,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帐户。
例如,永明公司7月份进口材料一批,海关核定的到岸价格为1000000元,应交进口关税300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贷款和税款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则会计处理如下:
应纳增值税额=(1000000+300000)×17%=221000(元)借:原材料 13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21000
贷:银行存款 1521000 出口货物的涉税会计处理
按照《增值随暂行条例》的规定,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一般纳税人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凭证,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税。
本来销项税额按零税率计算,出口货物在国内采购的进项税额应全额退还出口企业,但由于国家财政困难等原因,可能只退还企业一部分增值税,即存在退税率的问题,不予退税的部分计入企业的销售成本。
国家可能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货物实行不同的退税率。
现举例说明如下:
『例』某公司2004年1月购入某种商品200万元(不含增值税),该种商品的增值税率为17%,全部款项已支付,商品已验收入库。
当月,该公司将其中50%的商品出口给美国A公司,销售价格为25万美元,1月初人民币汇率为¥8.27/1USD,款项两个月后支付,另外50%的商品全部内销,销售价格为200万元,销售款项尚未收到。
国家规定该类商品出口退税率为8%。
该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1)购进货物时:
借:库存商品 2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0(2)销售商品时(内销50%):
借:应收帐款 23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0(3)出口销售实行
0%税率(外销50%):
借:应收帐款-A公司(USD 250000)2067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67500(4)出口退税率为8%,另外9%进销售成本,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1借:主营业务成本209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90000 2借:应收补贴款80000 ○
贷:应交税金-应收增值税(出口退税)80000(5)但是,可能国家财政一时拿不出8万元来退给企业,而是同意退5万元,另外3万元国家不退现金给企业,而是让企业在其内销产品应纳增值税税额中抵减,即可以少交国家3万元,相当于国家把3万元退给了企业。
这样,上述会计分录(4)2就应作如下编制:中的○
借:应交补贴款 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80000 购进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核算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3)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建,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
(4)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5)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6)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的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
(7)非正式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8)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发生(1),(2),(8)这三种情况的,应将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列入货物或固定资产的成本。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发生上述(3),(4),(5),(6),(7)所列情况的,应将该项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抵减。
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实际成本=进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应扣减的进项税额=实际成本×征税时该货物或应税劳务适用的税率,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不予抵扣项目的帐务处理
对于按规定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帐务处理上采用不同的方法:
(1)购入货物时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
如购进固定资产,购入货物直接用于免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记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
例1:B公司从C公司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设备,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17万元,款项已支付。
借:固定资产1170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0(2)购入货物时不能直接认定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如果这部分购入货物以后用于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应将原已记入进项税额并已支付的增值税转入有关的承担者予以承担,通过。